信安发现小说 - 同人小说 - 【李简】他是猫在线阅读 - 他是猫(上)

他是猫(上)

    【0】

    延寿街有只猫貌似活了很久。有老一辈的人说,大概在上世纪中就在胡同里看到过它。

    “猫都有灵。”说这话的老翁躺在藤条编织的太师椅上,他一头雪鬓霜鬟,当是到了耄耋之年,右手执着一把蒲扇纳凉,这只蒲扇看上去也有些年头了,就连带扑起的风面对这炎炎夏日都有些力不从心。

    “那这只猫应该是它的后代喽?”一双幼童趴在老翁的膝上,“怎么没有好心人将它领养回去?”

    老人挪动着浑浊的眼珠,视线沉沉落在了青砖墙角,那里一截猫尾摇曳生姿。不多时露出一张深棕的猫脸,那是一只土生土长的狸花猫。一双竖瞳宛如夏日飞萤,闭合间颇有些轻罗小扇扑流萤的意味。许是听到这对祖孙的私语,那猫冲着三人叫了一声后,三两步踩着破碎的瓦砾,消失在胡同尽头。

    京城的夏日向来是与恬静搭不上边的,夜空中回响着聒噪的蝉鸣,远处前门大街露出繁华一隅,老翁缓缓阖上眼,不知是在说与谁听:

    “猫有九命,去留自有因果,”

    【1】

    简隋英好像被一只猫赖上了。

    他最近打算在二环置购一套新房产,但前段时间他新投了一个项目,手头短时间没有周转的资金,思来想去,他打算把延寿街那边的一套四合院出售了。简隋英白天轮转各个会议,加上北京夏日酷暑炎炎,便和中介商量晚上再去看房。

    他到的时候太阳将将落山,西边还残着一抹余晖。当整个北京陷入暮色时,这座城市的活力才展露出冰山一角,远处的商业街灯红酒绿,热闹非凡,就连夏日难耐的逼仄闷热都被驱散了不少。延寿街不比南锣鼓巷,商业气息并不浓重,外来的游客不算多,大多是饭后的老人沿着青石板路散步消食,或是北京大爷三两坐着唠嗑。仿佛只有这里还残存着一点百年前旧北平时的市井,人世的纷乱,人间的温情。

    简隋英名下的四合院恰巧是这条巷子的头一户。一棵大柳树倚在院墙上,一半的柳枝都越了界飘进院内,枝叶擦着破损的瓦砾沙沙作响,树下有个白头老翁倚着太师椅,大抵是在纳凉,看到有人来了,右手执着的蒲扇象征性的扑腾了两下,两个幼童趴在老翁膝上,其中一个举着张照片,奶声奶气的问道:“爷爷,这只猫真的活了很久嘛?”

    简隋英认识这对祖孙,他们在延寿街生活了很久,听说祖上是做摄像这行的。

    他没忍住好奇瞥了一眼。那是一张黑白照片,上面的男人穿着一套中山装,鼻梁高挺,眼窝深邃,倒是与他长得有七八分像。男人怀里抱着一只猫,看得出来猫通体漆黑,只有肚腹边缘勾勒着几条白色墨痕,猫咪不安分的呲牙怼着摄像机,四只爪子倒是乖巧的收在男人怀里。

    “猫有九命。”恍惚间,简隋英听到那老翁叹了口气,“去留自有因果。”

    顺着老翁的视线,简隋英看到自家四合院的院墙上立着一只猫,几乎快于夜色融为一体,顶着他的目光,那只猫冲他叫了一声。它的一双猫眼熠熠生辉,像是夜色里突然燃起来的萤火。

    他心里突然涌出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就好像自己和它曾经有过一面之缘,在回忆里,在饭桌上,在人世间。

    “简先生?”简隋英被拉回思绪,原来是中介风尘仆仆从市区赶来,此刻站在四合院门口。

    他下意识看了一眼墙顶,那只猫已经踩着青石瓦砾消失在暮色里。

    “这边看您资料上留的地址是这里。”

    “您好。”他做了个“请”的手势,“这边。”

    签完合同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这个中介比较好说话,给出的价格简隋英也能接受,最后双方以一个亿的价格达成了共识。

    从院子里出来时,那对祖孙已经不在了,那只猫也不见了踪影,简隋英内心隐隐闪过一丝失望,但他很快调整好情绪,觉得是自己有些小题大做了。

    延寿街巷子狭小,车辆不便通行,他便把车停在了不远处宽敞的公路旁。昏黄的灯光下,大奔的logo闪烁着银色的光泽。四合院卖了个可观的价钱,中介也承诺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把钱打到账户上。简隋英今天心情着实不错,借着月色他随口哼了几句小曲。

    好心情终结在一分钟后——他走近才看到有只猫蹲坐在自家大奔的引擎盖上,安静的就像是一尊雕塑。他愣住了,下一秒那只猫一跃而下,踩着标准的猫步走到近乎石化的简隋英旁,蓬松的猫尾几乎是挑逗般擦过他的小腿,后者被刺激的打了个激灵,这才回过神来将这只猫好好的打量了一番。它全身呈深棕色,许是刚刚没入黑暗,才让人看上去像一只纯种黑猫,实际上它的肚腹偏后腿处还倒挂着几道白色沟壑。

    简隋英莫名就想到了那张黑白照片上的猫。

    他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像素的问题才把那只猫照成了黑色,也许那只猫也是深棕色的。

    他对猫并没有太多研究,拿着手机百度了半天,才确认眼前的这个不速之客应该是只纯种狸花猫。

    “所以——”简隋英犹豫着开了口,“你是想跟我回家吗?”

    话音刚落,他就被自己的想法和行为震惊到了。

    他这是在跟一只猫交流吗?

    他怎么会想着去跟一只猫交流呢?

    简隋英好笑的打开车门,但笑容很快凝固在脸上。因为那只猫在他开门的一刹那,像支离弦的箭似的窜了进去,甚至无师自通的坐在了副驾,并优雅的舔着爪,动作熟练的仿佛它才是这辆大奔的主人,简直通人性至极。

    简隋英不敢置信:“你是真的要跟我回去?”

    闻此言,猫咪停止了舔爪的动作,扭头看着他,一双竖瞳在昏黄灯光的衬托下显得明亮无比,像璀璨繁星,半晌它喉咙里发出一声呜咽,仿佛是在抱怨他为什么还不带自己回家。

    简隋英一下子就心软了。他认命的叹了口气,转身坐进了驾驶位,一旁的狸花猫也侧过了头,端坐在副驾上舔着爪子,它的尾巴像个掸子一样不知疲倦的摩擦着真皮座椅,也许这只是个幌子,因为更多时候这条不安分的尾巴会有意无意扫过简隋英搭在方向盘的手,激起一阵酥麻,让当事人很难忽略这种奇异的触感。

    “乖啊。”简隋英腾出一只手安抚似的揉了揉猫脑袋,另一只手开火打方向盘一气呵成,大奔呼啸着驶进车道。

    “跟我回家可以。”他说的煞有介事,“但是你在家里要听话,不可以乱翻东西,也不可以拿窗帘沙发床单磨爪子。”

    猫咪倒是满不在乎的舔了舔鼻子,叫了一声算是回应。

    家里没有宠物笼,猫咪晚上睡哪儿还是个问题,简隋英想了想,回到家后找了个空余的纸箱子,里面铺了点棉花,他怕晚上睡觉硌得慌,又把自己的U型枕找出来放在棉絮上,这样由一个纸箱凑出来的猫舍也就大功告成。简隋英摸了摸鼻子,对自己的杰作很是满意。

    那只狸花倒是个自来熟的性子,作为不速之客初来乍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没有露出一点惊慌失措的样子,倒是踱着步子几个房间到处逛,高傲的像是巡视着自己领地的君主。

    简隋英最后是在自己的卧室找到它的。他是一个不喜繁琐的人,所以这栋住宅设计的极为简约,大部分公共空间选取黑色两色作为主色调,最多加入一些深灰作为调配,自己的私人房间也是简单至上,就拿他的卧室来说,一张床一个实木衣柜就是家的雏形,一扇落地窗隔绝了外界的嘈杂,整个房间鲜少有多余的装饰,一切都点到即止,刚刚好。

    而此刻,那只猫就伫立在落地窗前,像是一幅遗世的贝斯特画作。巨大的落地窗外,可以看到华灯初上的天安门广场,车流涌动的长安街。这也是简隋英把这套房子购买下来的原因之一,不仅是因为离公司近,大大避免了北京高峰期的堵车,而且还里还是北京最繁华的地段,夜晚灯火辉煌,热闹至极。

    “咪咪。”简隋英还没想好给这只猫取个什么名字,索性挑了一个老一辈人叫的最顺口的称呼,他抱起狸花,“我们去看看给你做的小窝合不合适。”

    说来也巧,临时做的猫舍刚好装得下这只狸花,简隋英又蹲下调整U型枕的角度,细心的将棉花捧向中间,垫在了猫咪温热的身躯下。

    “好了。”他直起身,“今天晚上你就将就住一下吧。”

    狸花猫侧卧在棉絮里,一双竖瞳冷冷的盯着眼前的人类。简隋英莫名从里看出了点委屈的情绪,于是弯下腰挠了挠它的下巴,承诺道:“明天再去跟你买个大笼子。”

    【2】

    第二天,简隋英是被热醒的。

    半梦半醒间他感觉有个毛茸茸的东西擦过他的睡袍,在半裸的身上点着火。他睡得迷迷糊糊,便推了那个事物一把,许是感受他的不耐烦,那团事物倒是安静了下来,温热的身躯紧紧贴着他的额头,不消三分钟,简隋英就出了一身汗,这下他彻底清醒了。

    额上的事物轻盈的跃下了地,原来是昨天捡回来的那只狸花。它似乎并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妥,倒是踱着步围着床兜圈。

    简隋英揉了揉几乎被扒拉成鸡窝的头发,下床将猫又抱回了客厅,狸花在他怀里叫了几声,双腿一蹬跳到了沙发上,一人一猫对视良久,最后还是简隋英率先打破宁静:“你是不是饿了?”

    简隋英简单的做了个洗漱,从冰箱里拿出一块冻的邦硬的鸡胸rou,想了想又拿到微波炉加热解冻,最后切成丝装碗端到狸花面前:“吃吧。”

    “早上还有个会。”他在猫咪探究的目光下系好领带,临走前又薅了一把它圆润的小脑袋,“下午再去跟你挑点猫粮。”

    简隋英是个闲不住的人,工作空余时便在网上查了各式各样的猫粮。一个上午他的几个助理几乎都知道他养了只狸花猫。

    一个助理看到了打趣道:“简总养猫了吗?”

    “养了只狸花。”简隋英头也没抬,你们家的宠物吃的什么猫粮啊。”

    “这家还不错。”助理是个热心人,给他指了个品牌,“我们家的胖橘就喜欢他们家这个猫条。”

    简隋英点点头,默默记下了品牌名称,下午又专门去了一家大型宠物店。店员很热情,又给他推荐了好几种猫粮,从冻干粮到罐头应有尽有,看的他眼花缭乱。也不知道自家的那只狸花喜欢吃什么,这样想着,简隋英干脆都买了下来。一看来了个大客户,店员高兴的眉开眼笑。

    “您看还需要些什么吗?”

    “有那种给猫住的猫舍吗?

    “有的有的,您稍坐休息,我拿出来给您看。”

    这家宠物店有上下两层,一楼卖一些基本的宠物洗护用品,二楼则是一个小型的宠物医院,刚刚的店员大概是去后面仓库拿货了。今天是工作日,带宠物看病的人并不多,店内门可罗雀。

    简隋英坐的吧台旁摆着个小型猫窝,里面的一只奶牛猫应该是刚睡醒,伸了个懒腰,小猫好奇的打量着眼前这个人类,略显无辜的视线简直快要黏在他身上。这应该是宠物店自己养的猫咪,一点都不怕生,绕着脚边走了两圈,发觉对方对自己没有恶意后,小脑袋蹭着他的裤腿,身子一软顺势半躺在他的脚边,昂着头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大抵是在求抚摸。简隋英觉得好笑,便挠了挠它的下巴,猫咪舒服的发出咕噜声。

    “先生,您看一下这个猫笼怎么样?”店员抱来一个米色猫笼:“猫笼大点好,猫咪有更多活动的空间。”

    简隋英起身点点头:“就这个吧。”

    店员将猫笼细心装好塞到了后备箱里,又弯下腰道:“气象局刚刚短信晚上有暴雨,先生回去注意安全。”

    他到家时,那只狸花正蹲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的舔着爪子,听到动静才不紧不慢的走到名义上的主人面前,像是审视猎物一样围着简隋英走了几圈,许是闻到了什么刺激性的气味,猫爪子不轻不重的扒了一下他的裤脚,然后又几步跳回了沙发上,抬起他高贵的头颅,自上而下睨着眼前的人类。

    简隋英没觉得哪里不对劲,他把笼子搬到了沙发边:“这以后就是你的家喽。”

    他想了想,又怕底板硌到猫咪,于是把昨天摆在纸箱里的U型枕拿出来垫在笼子上。

    “好了,你进来试——”

    未说完的话如鲠在喉,因为一转身的功夫,他的狸花猫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个赤身裸体的少年。

    靠。

    简隋英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他那么大只猫呢?

    “你……”他咽了口唾沫,“谁啊?”

    被点到名的男人抬头看着他,面容清冷。几乎是一下子就击中了简隋英的心脏。

    靠。

    他又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少年该死的合他胃口。

    “你是在说我?”少年的声音富有年轻人独有的温润,像是上好的璞玉。

    简隋英调整好心情,双手插兜,好整以暇的望着他。

    “我就是那只猫啊。”少年回想着昨天他对自己的称呼,似乎是有点羞耻,但还是犹豫着开了口,“……咪咪?”

    话音刚落,一双猫耳像雨后春笋似的倏地冒了出来。

    简隋英默默咽下到嘴边的质问,认命走进卧室:“你先把衣服穿了。”

    他递来一套睡衣:“先凑合吧。”

    下一秒,少年尴尬的将手里的内裤递了回来:“……这个有点小。”

    简隋英看着他胯间的庞然大物陷入沉思:“……”

    “我有名字。”少年耳廓泛着红,略显赧报,“我叫李玉。”

    “李玉?”简隋英斟酌着开了口,“所以你到底是猫……还是人?”

    李玉歪着头掰着指头算:“我活了很多年了。”

    “那你就是找过很多主人喽。”想到这里,简隋英莫名有点不爽。

    “没有。”李玉的眼睛很漂亮,像两颗昂贵的黑色猫眼石,现如今一脸真诚的看着简隋英,倒显得是他在无理取闹了。

    “我只有一个主人。”

    毋庸置疑,李玉长得很精致,简隋英想,这放在古代应当也是个翩翩公子。一双杏眼灿若星辰,偏偏还带上了少年人的迷茫懵懂,对视不消半刻他便落了下风,这双含情的眸子真真是望进了他的心坎里。

    最后还是简隋英率先挪开视线,他轻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失态:“我去做饭。”

    他想李玉现在变成了人,那些猫粮断然是吃不得了,于是洗了把小米,又将电饭煲调成蒸煮功能,不过一刻钟,两碗浓稠清香的小米粥便出了锅,他又从冰箱里拿了根脆黄瓜,切片浇上酸辣口的酱汁,拌匀后便是一道凉拌黄瓜的开胃小菜。这顿晚餐不算丰盛,但足以令两人饱腹。

    “先来吃饭。”简隋英将菜端上桌,转身却不见那道颀长的身影。

    人呢?

    他在心里犯起了嘀咕。几个房间都没有李玉的踪影,地上干净的连根猫毛都找不到,除却摆在沙发边的米色猫笼,这个家没有留下关于李玉的任何痕迹,就好像这两天和那个少年相处的点点滴滴只是他简隋英做的一个黄粱美梦。

    直到他眼角的余光瞥到了那条虚掩着的门缝,简隋英内心顿时警铃大作。

    屋外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整个北京城笼罩在乌云之下。简隋英不知道李玉会跑到哪里去,他甚至出门都没有带把伞,还没来得及换下的西服吸饱了水分,黏黏的贴在身上,把他裹得密不透风。但好在李玉没有走太远,简隋英在花坛找到了那只不听话的狸花——跟他一样狼狈,柔顺的毛被雨水浇透,两只猫耳也耷拉下来,一双湿漉漉的眼睛让简隋英把之前的埋怨和怒火都吞了回去。

    “我还以为你不喜欢我。”

    他无可奈何的拎着狸花的后脖颈,下一秒,李玉扎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简隋英把湿透的西服脱了,反手拿干燥的那一面将怀里的小家伙裹得紧紧的,像是捧着一件失而复得的珍宝。李玉抬头就能看到一串水珠从男人额上滑落,没入胸前沟壑,耳边是他的心跳一声一声,宛如擂鼓。

    简隋英腾出手揉了揉他的小脑袋,所有的愤怒都化为了一声叹息:“走了,回家。”

    简隋英觉得自己应该是要感冒了,刚回去就打了个喷嚏,于是打算去泡个热水澡·。

    李玉早就化成了人形,此刻似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倒了杯热水递给他,期期艾艾的叫了一句:“简哥。”

    简隋英故意不理他,李玉便着急的从后面抱住他,下巴抵在他的肩上,语气半是委屈半是控诉道:“可是你身上有别的猫的味道了。

    简隋英弯腰试水温的手一顿,恍然想起今天下午确实在宠物店与一只猫亲昵了好一阵,他突然就产生了一种被原配抓包的心虚和负罪感。

    “啊。”他不敢面对李玉的质疑,含糊解释道:“下午去宠物店确实是看到了几只猫。”

    水蒸气缓缓升起,渐渐模糊了两人的面容,李玉站在浴室门口一言不发,简隋英松了口气,以为这件事算是过去了,于是打着圆场道:“你先出去吧,我要……”

    “简哥。”氤氲水气里,简隋英看见李玉的嘴张张合合,还有那双如墨的眼瞳,此刻正定定的望着自己,里面包含了很多他看不懂的情绪。

    李玉说:“你不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3】

    今天的北京城阴云密布,延寿街飘着细雨,青石板路锃光瓦亮,整条胡同寥无人烟,巷口的老柳树欠着腰,风一吹簌簌落下一树夏雨。

    柳树对面那户人家的院门半敞,隐隐约约能看见一个白头老翁悠闲的躺在太师椅上。

    细雨从云端投入人间的熔炉里,又降于这方小小瓦砾,最后顺着那道窄窄的弧度没入地里。

    “爷爷。”一个女童趴在老翁的怀里,“那只猫不见了。”

    “嗯?”老翁年纪大了,一时没有缓过神,“哪只猫啊?”

    “就是这只啊。”另一个幼童也插了进来,他举着一张黑白照片,问道:“爷爷,它真的活了很久嘛?”

    那张照片上,一个男人抱着一只猫,男人五官俊朗,猫咪举止优雅。

    “乖孙。”老翁眯着眼,“你是从哪儿找到这张照片的?”

    幼童满不在乎:“就是祖爷爷留下的那个箱子里啊,里面有好多照片呢。”

    老翁浑浊的眼珠似乎迸出了一丝清明,他紧紧盯着那张照片,忽而喷出一口浊气:“爷爷今天……跟你们讲一个猫的传说。”

    这座大山刚刚又多了一个子民,是一只纯种的狸花猫。

    这里灵气充沛,不久狸花便开了灵智,开始记事。这是一块风水宝地,春日飞鸟,夏日降雨,秋日落叶,冬日飘雪。一江烟雨,万点征鸿掠,他在这里活了五十个年头,身量也渐渐拔高,成了一个翩翩少年郎,山里的风景到底是看够了,在某个下着朦胧烟雨的清晨,他决定出山去看看人间的风雨。

    山里的石头精劝他:“山里多好啊,那些凡人才不喜欢同我们这些精怪打交道。”

    狸花摇摇头,执拗的要下山闯荡。

    石头精见拦不住他,叹口气道:“那你总要给自己取一个名字吧。”对上狸花疑惑的眼神,他解释道,“人类喜欢给自己取代号方便称呼,就像我们叫你狸花一样。”

    他循循善诱:“所以你想给自己取什么名字?”

    “狸花。”

    “……”石头精沉默了,要不是没有手,他简直要扶额兴叹,“人类没有姓狸的。”

    “不过。”他想了想,“人类倒是有很多姓李的,不如你就姓李吧,刚好和‘狸’同音。”

    李玉点点头,石头精又道:“那你再取个名,缀在姓后面。”

    “李花。”

    “……”石头精无语至极,但他依旧好脾气道,“李花是个女孩名,不适合你。”

    “要不你叫李玉吧。人类有句话叫什么‘公子温润如玉’,而且你看我边上的玉meimei那么好看,身上一点瑕疵都没有,你觉得怎么样?”

    山上的生灵几乎都知道,林子里有一个普通的石头精喜欢上了隔壁肤如凝脂的玉石精。

    “就叫李玉。”狸花惜字如金,“谢谢你。”

    于是这个世上多了一只叫李玉的猫妖。

    李玉遇到的第一个人类是个玉面书生。他是进京赶考的,彼时李玉才知晓山下的那条路是通往皇城的必经之道。那日他出山化了本体狸花猫,从树上一跃而下时刚好落进了那书生背着的箱笼里。囊箧里装的都是些古经读本,李玉倒是没有伤到筋骨,他挣扎着从书堆里爬了起来,前头走着的书生也察觉到动静,一回头恰与李玉来了个大眼瞪小眼——在他震惊的目光下,那猫缓缓化作了一个少年的模样。

    白玉似的人儿好奇的打量着那个明黄的箱箧,问道:“你是哪儿人,要往哪儿去?”

    那书生倒也是个胆大的,面对眼前这出大变活人也不惊慌,镇定自若道:“在下姓刘,单名一个方字,不过一介小小书生,自然是要去京城参加考试。”

    “公子若是顺路,便可与我一起。”

    李玉看着他:“你不怕我?”

    书生摇摇头:“蒲公所著的聊斋里倒是记录了很多像你这样的生灵精怪,看你面若冠玉,举止斯文,想来也不是那些害人的妖怪。”

    于是一人一猫便结伴携往京城。

    京城路途遥远,书生白日里赶路,晚上又挑灯夜读。李玉不识字,便指着那些泛黄纸页问是什么。

    “这当然是四书五经了,到时候去京城便是要考这些的。”

    李玉懵懂的点点头,书生好笑的揉了揉他的小脑袋,又挽袖沾墨在洁白的宣纸上写下“李玉”两字。

    “这便是你的名字了。”他叫李玉化成人形,“我教你写。”

    一笔一划,一撇一捺,李玉似有所悟,可当他甩开书生的手自己写时,却不似书生写的那般有筋有骨,反倒软趴趴瘫在纸上,像极了故土那只喜欢趴着晒太阳的石头精。

    书生也不恼,只是笑着说多练几遍就会了。

    李玉曾问过他为何要远赴京城去参加一场考试。

    “你终究是只妖,还是不懂人世间的痛楚的。”犹记书生说这话时垂着眸,平常弯着的嘴角也抿成了一条直线,“上至殿试,下到院试,读书是我们这些寒门唯一的出路。”

    “若是不读呢?”

    “不读就会像曾经的你一样困在十万大山里出不来。”

    书生的故乡在很偏远的一个小县城里。这点李玉是知道的。

    “况且你们妖不也有开灵智一说嘛,到我们人这儿便成了读书。”书生见李玉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继续道,“我家乡的知县是个大贪官,圣上拨给我们的银子是用来救济那些贫困的父老乡亲,却全都被他卷了去。”

    贫的人继续贫,挣扎在食不果腹的生死一线,富的人还在富,生活在歌舞升平的极乐人间。

    “所以你读书是为了惩罚那个贪官吗?”

    “对,就是为了惩罚那些贪官。”书生抬头看向远方,天边翻腾着一池红霞,原来是红日要出来了。

    “我读书就是想给天下人一个公正,给那些穷困潦倒的百姓们一个交代。”

    所以他的字才那么难模仿,那些方正体起初受于他前半生的隐忍压迫和孤注一掷,又被人间的风霜所打磨,才形成了如今筋骨相依的字体。

    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他的字里,藏着他的野心和抱负。

    【4】

    到达皇城已是三个月后,书生找了个寺庙安心备考,李玉入世不过小半年,自然还想去游历一番,两人就此分道扬镳。

    书生走之前将一褡裢银子塞给他:“你今后若是要留在人世间,便以这幅人类的皮囊面世,切莫化成本相叫人瞧了去。”

    李玉不解:“为何?”

    “说你是个稚子也不为过。”书生叹了口气,“人类就如同你们精怪,也分好与坏。你运气好,出山遇见了我,但世间有太多像那贪官一般的人物,到时候知晓了你猫妖的身份,只怕是会把你卖了赚银钱。”

    李玉茫然的点点头。

    “那么李兄……”书生朝他一拱手,“就此别过了。”

    李玉送走了他生命的第一个过客。他终究还是一只涉世未深的小猫咪,以为世上都是像书生那般好的人,虽也听了他的忠言未曾化出本相,但不想长的过于俊秀,还是被贼人惦记了去。

    那日李玉刚游玩回到客栈,便有一个魁梧的汉子端了壶酒不请自来,说是看他长得面熟有眼缘非要喝上一杯,李玉虽心中存疑但也拗不过,最后半推半就喝了半杯,偏偏就是这半杯出了事。李玉自知酒量不算好,平常也极少饮酒,这半杯下肚简直是要了他的命,酒液一路从喉头烧到太仓,他晕晕乎乎,眼前似有祥云飘过,挣扎片刻终是敌不过醉意,一头栽在了桌上。

    再次醒来天上已是月明星稀。李玉被装在一个大笼子里,山路颠簸,晃得他头晕眼花,肚里翻江倒海,他喉头一哽差点将前日吃食吐了出来,好不容易将秽物咽下去,这才发觉笼子里关的不止他一人,另外还有好几个眉清目秀的少年也是一脸愁容。

    他开口问:“这是要去哪儿?”

    “他们说要把我们卖到南蛮给那些胡人当男妓。”一个童子哭哭啼啼的接过话茬:“阿娘说南蛮多瘴气,那些蛮人各个长得青面獠牙,只怕是吃起人来不吐骨头。”

    被抓来的人大多未及弱冠,都还是些不谙世事的半大孩子,此言一出好几个都哭出了声,悲伤的气氛在笼子里蔓延,不消多时,便惊动了那群贩子。

    “哭什么哭?”来人正是那个灌醉李玉的汉子,此刻他右手提着一根马鞭,“再哭有你们好看的!”

    他一鞭抽在笼子上,木笼受惊似的发出吱呀呻吟,几个人顿时就不出声了,犹剩一两童子还在无声呜咽。

    李玉是趁他们熟睡时悄然化成狸花离开的,他答应过那个书生不在人面前露处原形,此刻为了脱身才不得以使了这下下策。京城的风光他还没有看够,断然不可能就此离去,刚刚听那少年将南蛮之地说得如此不堪,他心里也发憷。李玉不知自己现在身处何方,此刻夜已深,一轮明月悬在天边,周围密林熙熙攘攘,不远处青山重峦叠嶂,他好像又回到了曾经生他养他的大山里,可他也知道这里不是故土。

    李玉又撑着身子走了两三个时辰,终于熬到月亮西沉,东方既白,一轮红日缓缓从云端探出了头,他这才发现昨晚自己慌乱之下拐进了一条山林间的羊肠小道,这小径杂草丛生,杳无人迹,一看便知多年来鲜少有人涉足至此。李玉昨晚本就只喝了半杯酒,尚未果腹,此刻经历了一夜的折腾,更是筋疲力尽,饥肠辘辘,又强撑着走了半个时辰,终于是坚持不住两眼一黑倒在了一块顽石旁。

    李玉是被蝉鸣声闹醒的,外面晨光乍现,几缕日光挤进窗隙,暖暖的洒在他的脸上。他翻身想下床,腿脚却使不上力,一个用劲过猛便不由自主的栽了下去,约莫是擦到了肩胛处的伤口了,李玉疼的倒吸一口凉气。

    大概是听到了里面的动静,房门被打开,冲进了一个半大的男童:“咪咪你醒了!”

    “???”

    李玉一头雾水。

    什么咪咪?

    是在说他吗?

    李玉想推开那个男童,并告诉他自己不叫咪咪,可是张嘴吐出来的却是几声猫叫,伸出来的手也是一只黑漆漆的爪子,想来是前日化猫出逃忘记变回人形了。他无语凝噎片刻,转身掐了个术法,在男童震惊的目光下化为了人。

    “你——”李玉眼疾手快捂住了他的嘴。

    “我不叫咪咪。”他很认真的解释,“我叫李玉。”

    他又道:“我松手你可不要叫?”

    男童呜咽几声,艰难的点点头。于是他松开了手,那男童如获大赦接连喘了好几口,李玉看他憋红的小脸有些于心不忍,又拍着背给他顺气。大约半盏茶的时间,男童的呼吸渐渐平稳,李玉抬头,刚好对上了他探究的眼神。

    到底是一个心智未开的孩子,恐惧来得快去的也快,见李玉没有恶意,此刻也胆大了些,他开口问道:“你就是那只狸花猫吗?”

    “自然。”

    “那你为何能变成人?”

    “天地灵气吸收多了,便开了智。”

    “何为开智?”

    李玉淡淡的瞥了他一眼,心道这毛头小子怎如此愚钝,蓦地又想到了当年书生的话,心下虽不忿,但依旧耐心解释道:“精怪开智便如同你们人类读书。”他敲了敲男童的小脑袋瓜,“你可曾读过书?上过私塾?”

    那男童点点头又摇摇头:“我已过垂髫之年,阿爹自然是让我念过书的。”他低着头,脸有些红,“只是我没有好好听先生讲课罢了。”

    李玉与他交谈得知男童的父亲在镖局当镖师,每次押运货物都是九死一生,他的母亲只是个普通的绣娘,cao劳一日也只能收获几个铜板,他小小年纪倒是很懂事,闲暇时便独自去后山捡些柴火补贴家用。前日他照例上山,恰巧在那条羊肠小道上捡到了还未化成人形的李玉,大概那日他晕倒时好巧不巧正中一块石头,那奇石边缘锋利,竟从他前肢到肩胛处生生撕开了一道裂缝,等那男童捡到李玉时,伤口早已结了血痂,深可见骨。

    “前些时不知你是人,便只拿了些治跌打损伤的药草草敷了。”那男童端来一碗褐色的汤药,“而今你若是想要好的快些,怕是内服外敷都不能停了。”

    李玉怕苦,从前住在山里就被那石头精嘲笑过,说他明明是个精怪,却比人还要金贵。此刻那碗汤药端到眼前来,他想也未想就侧过头:“不喝。”

    明明都是只活了几十年的猫妖了,此刻却像一个任性的顽童,男童有些啼笑皆非,变戏法似的掏出了一颗糖:“喝完药吃颗饴糖就不苦了。”

    那颗糖亮晶晶的,像个金粒子。这些人类的小玩意儿李玉还真没吃过,于是他一咬牙将那中药一饮而尽,苦涩味在喉间蔓延,他难受的差点背过气去,下一秒他的唇上覆上了一个柔软的东西,然后是颗糖——那男童倒也守信,看他苦的不行,主动将糖喂到了嘴里。

    “好吃吗?以前我喝完药阿爹便会喂我颗糖。”

    那糖很甜,还有点粘牙,不似李玉想象中的那样好吃。

    对上那双期盼的眼神,他点点头:“好吃。”

    男童又叫他脱了衣裳,一道硕长疤痕从后颈横贯到肩胛,伤口处外翻着血rou,与他洁白的脊背相比显得触目惊心。男童咬了咬唇,将草药捣碎混着药水抹在了伤处。

    “可能有点疼。”他从旁边顺来一床被褥,“忍不住就咬着。”

    他先是用纱网过滤了一遍药渣,随后均匀的将药水抹于伤口上,最后再包上绷带。

    “以前阿爹出去受伤都是我替他包扎的。”

    李玉倒不是特别怕疼,过去生活在山林里免不了伤筋动骨,比这更严重的伤他也不是没有经历过。他没有笑男童的小题大做,从这个角度他可以清楚的看到那双专注的眼和细密的睫,宛如一对呼之欲飞的蝶。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李玉虽是妖,但短时间内也不可能痊愈,顺理成章的,他留在了此处养伤。那男童白日要去学堂,李玉平日便化为本相躺在院子里晒太阳,家里的妇人只当他是只普通的猫,也不驱赶,晚上他再化成人形,等着人来给他上药。

    一日黄昏,暮色降临,家家都点了蜡烛。李玉百无聊赖的卧在窗台上,不多时,那男童推门而入,高兴的将手里的宣纸给他看。

    “我会写你的名字了!”

    李玉抬眸,只见那白玉似的宣纸上歪歪扭扭的爬着“李玉”二字。

    “……笔给我。”

    他化了人形,狼毫沾墨,捏着笔杆一笔一划又将那两字写了一遍。不同于之前那好似龟爬的字体,李玉的字飘逸灵动,宛如山间野鹤,不似之前书生那般带有文人风骨,他的字里,隐藏着他不羁的半生。

    他笔锋一转,又在宣纸上洋洋洒洒写了三个大字。

    “李玉……简隋英。”旁边的男童好奇的念出声,“你把我们的名字放一起了。”

    屋外长夜将至,屋内烛火微晃,一道颀长身影立于屏风处风姿绰绰,李玉嘴角含笑,宛如天仙下凡。

    简隋英呼吸一滞,情不自禁道:“你真好看,我喜欢你!”

    李玉愣住了,他是只妖,平生没有人告诉他什么叫做喜欢。当年书生曾说过他倾慕的青梅被那县老爷抢了去,李玉问他什么是喜欢,他却说等你以后接触的人多了就明白了。而今经历了这么多岁月,面对眼前人直白的喜欢,李玉依旧会手足无措。

    那小小少年道:“你等我及冠,我就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