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都市小说 - 雄兔眼迷离在线阅读 - 沆瀣(二)

沆瀣(二)

    汉人的服饰与鲜卑相差颇远,即使现在是夏季,大家身上都穿的单薄,但还是明显能看出差异来。故而街上灯火恍惚,尔朱硕仍是能一眼就认出薛凌的背影。他喘匀了气想追上去,掂量了一下好像自己追上去也没什么结果,打又打不过。

    鲜卑王都常有汉人出现,以前也是见过的,但少有打交道。到底自己也没受什么伤,多看了两眼,尔朱硕便决定转身要回去。左右他天天没什么事,明儿再多带几个侍卫来街上转悠,只要那小子没走,一定能逮住了。

    薛凌却不肯善罢甘休,她虽往前走着,眼神是一直向后瞟着等尔朱硕追上来。不料这家伙看着看着就转身走了,有点出乎意料。只道是鲜卑人的狗脑子与京中常见的不太一样啊,这种情况不是得招呼一群狗腿子围上来么。她东西都准备好了,人走掉了送谁去。看街边还有胡人在卖碗口大的奶坨子,便掏钱买了一块。

    这东西小时候也吃过,就是马奶羊奶不知道怎么处理了,晒的跟石头一样硬,想吃得拿锤子往下敲,都是拿来当干粮用的。薛凌掂量着比划了一下,想是直接砸过去能把人脑袋砸出个打洞来,便取出平意戳了戳,取下些零散碎块放手心里,剩下丢回了老板铺子。老板第一次见有人付了钱还不要东西的,手舞足蹈对着薛凌比划。她听不懂也懒得管,塞了一小块在嘴里,赶紧去追尔朱硕。

    却说尔朱硕往回走已经是心里一口气咽不下,尔朱是大姓,在鲜卑比之拓跋不遑多让。不过鲜卑族的汗王拓跋氏已经传承好几代,尔朱氏按梁人的地位算,是个异性王爷。尔朱硕自然就是那种闲散富贵乡的败家子。从小到大蛮横惯了,没受过什么气,何况是个外邦的,还在众人面前落了自个面子。这里离王宫还远,侍卫也没几个,鲜卑不像京中随时有轮值的御林卫。不然他没准真能招呼来一片人。

    走着走着,后脑勺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越发就让人气愤。回头一看,正是薛凌拿着一把奶驼子碎块笑吟吟的站那,怎么看怎么让人不喜欢。歇息了这么久,气力也恢复了一些。尔朱硕几步冲上前,抓着薛凌胸口衣服就要开打。

    正要动手时,却又愣了一下。他是过来抓人的没错,但薛凌的身手他是见过的,还以为自己抓不着,没想到这么轻易就抓到了,显然是来人根本没打算还手。这一想拳头也砸不下去,恶狠狠喊了句:“你还敢找回来?”

    薛凌右手已经在空中了,想着这狗真敢砸,她直接用平意削掉他几根手指头。但情况和自己想的差不多,伸手不打笑脸人,哪地儿都八九不离十。伸手戳了戳抓着自己衣服的手道:“你先把我放下来。”

    尔朱硕顿了顿,没缘由的竟然真的把她放下来了,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薛凌又塞了一粒奶驼子在嘴里,鼓囊着腮帮子道:“我第一天来,不知道去哪玩,回去太早也睡不着。咱俩既然认识了,我跟着你有什么不对?”

    她说的理直气壮,似乎真有那么回事,摇头晃脑的样子像只小狐狸似的。尔朱硕从未去过汉人的地头,这会却蓦地想起书上说的那些汉人狡诈。打又打不过,他抬脚要走。认识是认识,这个认识又不是什么好交情。鲜卑人之间也有两个男人看上同一个女奴隶的情况发生,大多就是光明正大打一场决定谁带走了。但他掂量了一下,自己一个人好像打不过薛凌,今天还是不要多做纠缠。

    薛凌见他要走,也抬着脚跟的寸步不离,道:“你为什么要走,你喜欢的女人我也喜欢。在我们汉人那,这叫意气相投,就是说我们俩人应该成为朋友才对。”

    尔朱硕从未听过这等诡异道理,完全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在自己的文化里好像是不太可能。将信将疑又觉得新鲜,竟没再赶薛凌走。

    薛凌还在继续胡天胡地的扯,鲁伯伯说的对啊,胡人大多是狗脑子,转不过什么弯,实在比京里那群人好应付多了。两人走了好长一段路。一开始还是薛凌说的多,尔朱硕扯着一张脸听。到最后,竟然忍不住同薛凌说起话来。问的无非是从哪来,来干嘛。

    薛凌一边编着自己的谎,一边三下五去二把尔朱硕的事儿套了个八九不离十,知道这蠢货是个异姓王家的三世败家子。不禁感叹鲜卑是真的起来了,国富,才会有世袭一说。不然大家都要拼命找口饭吃,哪有人能坐享其成。

    直走到王宫附近,尔朱硕才说:“你不能再跟着我了,王宫不是外邦人能进的地方”。他语气已经好了很多,想着此事就这么算了,明天也懒得再去找此人晦气,也许他说的是真的,汉人就是这么交朋友。自己虽然没多喜欢汉人,但来做生意的,也没必要往死了逼。

    薛凌自然说自己是宁城的,跟着父亲过来做点胡商生意,大抵要呆上七八天。因为是第一次过来,贪新鲜,不想成日里与长辈们呆一起,偷溜着一个人来玩的。

    听见尔朱硕说要走,薛凌便从身上摸出一柄精致的短剑来递给尔朱硕道:“这是我们中原产的名剑,削铁如泥,连你们鲜卑的大刀都能一分为二,送你了”。

    这是她走之前特意在陶弘之那淘的破烂儿。剑鞘花纹繁复,精工细作,剑刃又是吹毛断发,锋利无双。不说是万里无一,好歹也是她精挑细选拿来忽悠人的东西,实属名品。

    尔朱硕摸了摸身上衣服破洞,虽知道大概是薛凌不想伤人,但也对她的武器锋利程度实在很表示怀疑。又听到话里话外的歧视鲜卑大刀,颇有些不服气,鲜卑人的大刀,铁锤之类的武器,越厚重越好。能拎上百斤十斤狂刀的方为勇士,在这里用剑,很大概率要被人笑话,何况还是把短剑,说什么能把大刀削开。要不是看着精致,他都懒得抬眼。

    薛凌见他半晌没接,直接塞到怀里道:“怎么不要啊,这是我心头爱物,就当赔你件衣裳”。

    尔朱硕性子直来直往,看人都按到自己身上了,便伸手拿了下来,怀疑的瞅了薛凌两眼,一把将剑拔出来。他着实看不出什么好坏,用的就是土办法,手指伸到剑锋上划拉了一道。

    薛凌的一声“哎”已经喊晚了,血珠子瞬间洒一地。把尔朱硕手拉过来一看,半个指腹差点被削下来。

    尔朱硕大骂了一句鲜卑话,扯下片衣襟裹着,好在他虽是个败家子,但到底是个胡人,没少磕碰过,这点伤不至于像薛璃那样晕过去。就是这剑实在太锋利了,他刚刚明明是轻微触碰了一下。大多数刀刃这么一划拉,手指基本只会留下一道白印,那已经算草原上的好刀了。砍人,终究是要靠气力的。铁器怎么能锻造出这么锋利的东西呢。

    薛凌将刚刚尔朱硕下意识脱手的剑从地上捡起来,尴尬的笑道:“我就说是我的心头爱物,要不是和你一见如故,哪能送你呢….你还不信…非得试试厉害…….”。说着好像是怕尔朱硕怪罪似的,低下头道:“实在不要就算了。”

    十指连心,且人无意受的伤远比那种战场生死搏命要懊恼一些,尔朱硕龇牙咧嘴的看着自己手。他也没少在王宫看见些拿来当装饰的短剑。汉人的玩意总是花里胡哨的好看,便是王都市集上,也是有这东西卖,偏他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为什么不要啊,不要今晚也太亏了。小心翼翼从薛凌手里拿过来,插回剑鞘才一把捏紧,道:“我以前没见过,你真的要给我?你们汉人这些东西都贵的很。”

    薛凌抬起头来,笑了一下道:“我家里多的是,给你了给你了。反正你也到家了,我要回去了”。她特意抱了一下拳:“山水有相逢。”

    这个动作就太过于汉人化,尔朱硕拿着剑,甩了甩已经包裹好的手指,到没学着做,只是觉得凭白拿人东西,不符合鲜卑人传统,便拉住薛凌道:“你既然还要玩几天,看见王都有什么喜欢的,报我尔朱硕的名字,没人敢不给。就是锦缎那个女人也可以”。他最近是喜欢那个女人,但也就这么回事了。何况家里女奴隶也不是没有,还有俩汉人女子,要是这小子喜欢,拿了去也无所谓。

    草原上,女人实在不是什么值钱的财产,倒是这把剑,于他而言有点过于贵重了。败家子嘛,不比那些勇猛无双的汉子,扛把最轻的刀他也是气喘吁吁。如果有把剑能把刀都消断,他还扛刀做什么。

    薛凌又拱了拱手,喊得更亲密些道:“多谢尔朱兄,你要真这么喜欢,几个伯伯那还有很多相似的,我再给你挑些,你拿去送人玩也好。”

    “真的”?尔朱硕惊喜了一下,又怀疑的看着薛凌,道:“你们能带多少,梁人不许大宗来往,何况是铁器这些东西,你们皇帝应该是要砍头的”。他住在王宫,自然知道西北那一战。以前没准这小子说的是真的,但这几年实在不可能有太多好东西过来。

    薛凌倒是没料到这狗突然就难骗起来了,便道:“管的是严,但人哪有不爱银子的,那些官儿也爱,再说这东西小巧,好藏。在这边能卖到梁国十倍的价钱,哪能不多带点呢。”

    尔朱硕想了想,胡人的官阶制度反而没那么梁国那么成熟,只要你有本事,都能走到王宫面前。所以他对两人那些行贿只说难免了解不多。不过这也就是一过脑子的事,如果这小子真有,多拿点是点,要没有,自己也损失不了啥。当下道:“你等着,我明儿去找你。你住哪家客栈?”

    薛凌咧了咧嘴,她还真不知道自己住的啥客栈,毕竟是第一次来王都,又随便找了个地儿落脚,还是个鲜卑人开的。谁能记起住哪,便对着尔朱硕道:“何必兄台来找我呢,你就去那个锦缎那等我,我捡些好东西来找你,保证一分钱都不赚。”

    尔朱硕又不缺钱,但听薛凌这么说还是高兴。日常不打仗的时候,纵然看不顺眼,但两人只要因为一件事有交集,总是能把话说到一处去的。何况是薛凌有意编排了讨好。莫说尔朱硕实实在在的是个败家子,就算真是个胸有丘壑的英才,在笑脸人面前,总还要给三分颜面。

    这些本事,鲁文安称第二,平城真是没人敢称第一。只要他不想翻脸,连薛弋寒都很难主动跟他翻脸。薛凌从小跟着鲁文安十分,尽得真传,再去了苏家,还学会了如何把自己女儿身份的优势发挥到最大。便是鲁文安本人到了面前,怕是都难跟她抗衡,尔朱硕根本没有招架的能力。

    两人话别之后,薛凌按着记忆往客栈处走。人一放松就觉得累,她难免格外想念那匹闲在客栈后院的马。京中还能招个马车来,这却少有这东西,只能强撑着靠两只腿。也是走了好一会才到地方。

    包裹里那是肯定没有几十把短剑等着卖,但薛凌也不着急。大不了明儿见了说东西太好用,已经卖光了。且兜里还有些其他琐碎玩意,都是当初准备好了来忽悠人的。实在不行的话…….她摸了摸脸,还有张脸可以露出来用一下。

    人总是对反常的东西欲罢不能,世间皆不能免俗。

    比划着要了些热水,泡在浴桶里,今天又算过去了一天,收获颇丰。剩下八天,时间也不是那么紧张,有了一个尔朱硕,离拓跋铣的距离就不是那么遥远了。只是见了拓跋铣,未必就那么好说话。突然窜出来个人说让他撇了霍家跟自己办事,怕是成功可能性不大。这个地头,薛弋寒儿子的名头估计也不好使。所以不能想,一想就愁。

    吉祥仍是一大早蹲门口,偏薛凌起的晚,因为上午就没打算出门,只是下来找点东西吃。而且,传话人的作用对她来说已经微乎其微了。人刚睡醒,记不太清自己昨儿在青楼门口是怎么交代的,也不知道吉祥是在这蹲了多久。薛凌心里头有点过意不去。便上楼拿了个银锭子给了吉祥,说是以后也不用来了。想了一想,让他把后院两匹马也牵回去,说自个儿用不着了。

    不出意外,今天应该能给尔朱硕的身份升级一下,能让自己混个吃喝,确实是用不到这些东西,早点处理了省事。吉祥对这位大方的jiejie十分不舍,但也没办法,何况他这两天赚的钱够过去好几年的,开开心心的跟薛凌到了别,说下次来了一定要找他,让掌柜的说一声,他就来。

    薛凌看着小孩子远去的背影笑了笑,不过几个钱,就高兴成那样。她都分不清自己到底要拿到什么东西才能真的高兴一下。

    吃完东西自是整理那一堆鸡零狗碎。来了没这么容易就能达到目的,所以是早早就准备了,一匹马能带多少东西,她就驮了多少东西,不然,脚程还能快些。有些奇珍异宝,也有些是民间小玩意儿。从小生活在平城,薛凌自然知道什么东西最找这一块的人喜欢。

    除了拿来讨好人的,还有一些都是自己大概能用上的,毒药、暗器。分门别类整理了之后,小留了几样放回去,其他全部打包了打算拿去给尔朱硕。兔子已经见了,再留着鹰也没啥用,倒省的自己拿着麻烦。

    下午故意出门晚了些。等人嘛,就是越等才越有意思。等薛凌到达的时候,尔朱硕已经坐了好一阵子。草原又不比汉人一天天的还要读书习字,他在家本就无所事事,成日里在街上胡天胡地的来。今日与人有约,更是特意出来的早了些,见薛凌提了个大包,肯定带了不少东西,因此还没等等薛凌进门,就听见他大声喊:“薛凌。”

    两人昨天通过姓名了,他这么喊也不奇怪。倒是薛凌生出些情绪,很少有人在人多处这般喊自己,而自己也没什么好紧张的。人能恣意的活着,谁愿意低着头走路。

    青楼里的人早知道尔朱硕是在等人,却不知道在等谁,一见居然等的是昨儿那个白面小,实在惊讶的很。但生意人的反应永远那么快,一见两人关系不是昨日剑拔弩张的模样,当即冲过来替薛凌拿着包袱,连连弯腰道:“爷,您请呐。”

    跟着薛凌毕恭毕敬的走到尔朱硕面前,不等两人开口就主动道:“爷可是要常去的上房慢慢聊,最好的姑娘也叫几位”。他是对着尔朱硕说的,用的是鲜卑语。薛凌听不懂,只能求助的看着尔朱硕。

    尔朱硕已经从小厮手里接过了包袱,掂量了一下里头东西真是不少,当下道:“把锦缎叫来就行”。说着搂着薛凌往阁楼上走,不忘念叨:“你出来的晚,我都在这等半个下午了。”

    薛凌不动声色的把他手拨开,道:“家里长辈看的严,溜出来废功夫。”

    尔朱硕不以为意道:“你们既然是来做生意,难道不想跟小王爷我做?你就是叫了他们一起来又有何妨。”

    小厮捏着薛凌打赏的银子站大堂看两个人勾肩搭背的往上走,不明白咋回事。昨儿出了那档子事,私底下好些人都说那白面小子完了,怎么今儿来了,俩人像成了个亲兄弟。他忽然想起薛凌那句“你倒是很好看,我们梁人,男女不拒”,这尔朱少爷…和那小子……他不自觉打了个寒颤,得赶紧得管事的说一声,万一让老尔朱王爷知道了,这楼是真的连根木料都剩不下整的。

    一进屋,尔朱硕迫不及待的把包裹打开,看到自己昨儿拿的那种剑只有两柄,其他都是一些古古怪怪的零散东西,一时有点失望,道:“怎么是这些,我只想要这个”。他挥舞了一下手里抓着的剑。

    薛凌倒了杯茶水,道:“没了,也不知道这个东西怎么这么好卖,就剩这俩了,我还是从伯父手里抢过来给你的”。说完喝了一口,瞬间全喷出来。以前不觉得茶水有个什么差别,今儿才知道,原是好喝的大多差不多,这难喝的是真难喝。也不知道这些胡人喝的个什么玩意,比陶弘之那的回甘还恶心。

    听她这样说,尔朱硕也只能叹了一声可惜,拔开两柄剑看了下,果然与昨儿那个差不多。怪不得这么好卖,这东西。大都实在难得一见,他拿回去送人也是倍儿有面子。将剑收好,特意从身上掏出些银票给薛凌道:“我也不白拿。”

    薛凌摆了摆手道:“这东西汉人那又不值几个钱,你真喜欢,下次我再过来的时候提前给你留个十来百把的,都不是事儿。”

    “真的”?尔朱硕将信将疑,他在鲜卑也是富贵,好东西摸过不少。要说这剑是举世罕见,有点夸大其词。但说一文不值,那也未免太阔气了。鲜卑与汉人之间的差距,不能这么大吧。

    “当然是假的,我有没有下次先不说,但剑肯定是没与。陶弘之那一共就三柄,都给自己坑了来”。薛凌暗暗想到。但她脸上笑的真诚,道:“真的真的,不就是给人玩的剑么,你再看看其他的,才是好东西。”

    两人正说着,门推开,一个胡人姑娘带着一身环佩叮咚迎着尔朱硕就扑了过去,媚态十足的不知道在嘀咕什么。想来是说昨晚走的急之类的。薛凌听不懂却能猜个大概。她不关注,尔朱硕却一把推开,拉着那女人过来指着薛凌道:“他,他既然喜欢你,你陪他几晚上。”

    薛凌抹了一把冷汗,赶紧道:“别别别,先别叫她打扰我们兄弟叙话。你可瞧着还有啥喜欢的,我下次过来也好多带点来卖。”

    尔朱硕愣了一下,他看昨晚的架势,还以为薛凌上赶着讨好自己就是想要个女人。今儿早早就来交代了,只要薛凌喜欢,买下来带走也是可以的。这会听薛凌一说,好像也没那么大兴趣。

    薛凌赶紧又补了一句:“实不相瞒,家里长辈就是让我来瞧瞧能不能与上头点的人做生意,多赚些嘛。”

    尔朱硕这才反应过来,干脆让锦缎先出去。两人在那研究了一番薛凌带来的东西。美玉金珠啥的不是很稀奇,反倒是沾点能工巧匠的东西,不论贵贱,尔朱硕都觉得新鲜。其中又属那个鸳鸯转心壶,他最为称奇。

    这东西在梁实在不算什么稀罕物,甚至还有点见不得光,一开始都是心怀鬼胎的人拿来做些下毒的下作事。只是后来见过的人多了,这招不太好使,才渐渐沦为一群公子哥儿附庸风雅的玩物。在里面装两种或三种酒水,用来博彩头。薛凌挑的也算名贵,纯银打造,上头精雕了山水画,里头又是工艺难度较大的三心转轴。

    尔朱硕本是看不出窍门的,薛凌跟他一说。立马就着桌上马奶和茶水试了一下,捏手上就舍不得丢。这个东西,他真的是从没见过。

    薛凌捡了把椅子,随着尔朱硕折腾完了才道:“这些都是我送给尔朱兄的,就希望你指点一二,看看鲜卑的官家老爷们都喜欢啥,我下次过来多带些。”

    尔朱硕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玩了一遍,自觉还是最喜欢那个银壶。拎手上摇晃着道:“这,就这,你还有没有。都给我。”

    薛凌摇了摇头道:“这次没了,家里头怕亏,太值钱的东西不敢进货太多。”

    “哎呀,可惜了”。尔朱硕坐床上拍着大腿道。这东西他想拿回去显摆一番吧,肯定有人要。给出去肯定是舍不得,不想给,有几个人自己也拒绝不得。没几个备用的,都不敢拿出去给人看了。

    “你倒是什么时候再来啊。”

    薛凌踢着小腿,摇摇晃晃道:“且还有好久呢,我第一次来这,看着新鲜打算多逗留几天,回去了,再筹备货物,打点官员也得一两月。”

    两人唠唠叨叨的扯了些闲话,不外乎薛凌瞎编,尔朱硕追问。眼看着关系差不多了,薛凌便把话题往自己想要的东西上引:“你能不能带我结识些鲜卑的王公贵族?”

    尔朱硕本是还拿着些东西把玩,但他再蠢也听出了薛凌这话的意思不对,一回味过来,想着这小子果然是真正的汉人jian诈,合着找到自己头上是为的这个,怕昨晚都是故意的,一时间阴恻恻的盯着薛凌没说话。

    薛凌并不回避他的目光。人可以把别人想的蠢一些,但总不能想的太蠢。要是尔朱硕现在还意识不到问题,那就不能算狗了,狗得比他聪明十倍。但是意识到问题又怎样呢,自己下的饵那么重,他都已经吃下去了,就不信舍得吐出来。

    果然看了半天,尔朱硕还是一把抄起那个银壶,恶狠狠的说:“汉人就是狡诈。”

    薛凌嬉皮笑脸不改,轻手推了一把尔朱硕道:“这咋能说狡诈呢,你刚刚不也当我是兄弟。再说了,我卖东西又不亏待你,下次你要啥我给你拿啥,一个子儿都不用掏。”,说着指了一下那个银壶,道:“看见这没,这就一拿来玩的,上头不管这个,我下次给你带十个八个来。”

    尔朱硕想了一会道:“我倒是有些个好友,你要认识也无妨。只是大家都不怎么喜欢汉人”。他盯了薛凌两眼道:“我也不是很喜欢。”

    薛凌一点恼意都没,恍惚着压根不算什么事,直了直腰道:“这有什么喜欢不喜欢呢,你看梁胡做生意的人那么多,只管自己想要的东西就是了,何苦去看那些的不想要的呢。你说是不是。”

    “你们汉人不也一直看不起我们胡人么。”

    “我可没这想法啊”。薛凌连连摆手道:“咱就一跑商的,哪管那么多恩恩怨怨,谁给钱谁就是爷啊”。说完又谄媚一笑,道:“当然了,尔朱兄不给钱也是爷。”

    尔朱硕被她的前后差距唬的一愣一愣的,捏着手上银壶又实在舍不得放。咬了咬牙道,好:“我就帮你想想办法。”

    薛凌大喜,狗就是比较好骗。自己还有整整七天时间,不管这蠢货能不能想出办法,反正自己能想出办法,只需要拿他在当前头走着开个路就行。拎起桌上马奶倒了一大碗给尔朱硕道:“汉人言以茶代酒,我先敬大哥一杯。”

    尔朱硕既然应了,也就将心头那点子不快放下了。平心而论,他还挺喜欢这个白面小子。说不上来哪喜欢,就是看着舒服,东西也合人心意。引荐给自己那些兄弟王叔啥的其实也没啥。很久以前,也是有汉人特意与王宫里人做生意的,只是几年前一打仗就啥也没了。他把薛凌递过来的碗推开,摇了摇鸳鸯壶道:“用这个,用这个。倒出什么算什么。”

    薛凌直接把碗扔地上,拿过那只壶来。桌子上其实只有两种茶水,所以也没啥好猜的。偏尔朱硕非要薛凌猜了才肯倒,玩的很是兴起。

    薛凌自是没打算在此地留宿,尔朱硕得了一大堆东西,更是没什么心情玩女人了。俩人用了些酒菜,便打算各回各家,分别时约了不管事儿成不成。尔朱硕都带着薛凌好好在大都玩上几天,见识一下鲜卑人日常。

    薛凌今天出门特意记下了客栈地址,叫尔朱硕一早来找自己就成,然后婉拒送她的好意,自己慢悠悠的往客栈晃。

    晃了几步一回头,尔朱硕是骑马来的,已经驮着那袋子东西跑了好远了。薛凌倒不是舍不得,只是想起那句“我也不是很喜欢汉人。”

    突然就想往地上唾一口,搞的自己倒好像多喜欢胡人似的。住了两三天,觉得身子骨都带了鲁伯伯说的那股子牛羊味。要是事情一直这么顺利,没准可以早点回去。她已经想好见了拓跋铣之后怎么要个单独的机会。

    大多数人在薛凌眼里,纯属给脸不要脸,比如齐世言。

    事情已经完成了一大半,再躺到床上,睡意就比前两日来的快了很多。只是这儿的被褥等物糙了些。若一直在平城,估计就感觉不出来啥,但是这两年养的实在太娇贵了,薛凌摸着平意恍恍惚惚的想。自己走了差不多快十日了,也不知道京中是个什么样,有点暗悔当时没去跟老李头说一声,道个别总是有用的。霍云婉那的事儿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这样迷迷糊糊的睡过去,竟然是客栈的小二来叫,说底下有大爷等着。

    薛凌看了一下窗外,暗自道睡得熟了点。男装这里要隐,那儿要藏总是麻烦些,在屋里折腾了好一会儿。尔朱硕还好,跟着他的人就等的极不耐烦道:“从来都是人等我们,哪有我们等人的,还是个汉人”。带薛凌下来,自然没什么好脸色。

    薛凌却不知道这些,她没少让人等,看跟着尔朱硕的人神态倨傲,只当他大概是不喜欢汉人,懒得多过搭理。时间还长,她预算了整两天陪着玩,不必急于一时。

    跟着尔朱硕的,也是尔朱姓氏一族,单名骞。算是尔朱硕的远房堂弟,大多数人一听说要来见个汉人玩,都当他吃错药,谁也不乐意搭理,没办法只能强拖了一个。

    尔朱硕见薛凌下来了,将手里牵着的马分给薛凌一匹道:“今日走的远些,没马不方便,给你备了,不知道你会不会”。

    薛凌没答话,一个漂亮的翻身,稳稳当当的坐到马鞍上,对着尔朱硕一招手道:“走。”

    尔朱硕有点哑然,他知道汉人不比鲜卑人人会骑马,看薛凌又白净,唯恐他不会。旁边的尔朱骞也小有惊讶,他跟着来本就老大的不满,来了还在楼下站半天。这会看到薛凌驭马纯属,才稍稍缓和了些。草原重英雄,只要是能在马背上驰骋的汉子,不管是鲜卑还羯族,都是好的,就算是汉人,也可以勉为其难承认一下。

    三人上了马一拍马身,尔朱硕领着薛凌便往城外走,城里来来去去就那么回事了。真想结交些人,还得到草原子上说话。既然薛凌身手不错,那些人瞧见就不会那么大成见。薛凌本是做好了这一天要各种强忍不适的准备,可马一出门,她竟发自内心的开心。再没拿尔朱硕当个自己手上的棋子,而是真当做了一起玩乐的朋友。

    这里的草原和平城外头有几分相像,只是由于胡人择水而居,草皮子更茂盛。她干脆肆无顾忌,回忆着以前和鲁文安纵马打猎的样子把尔朱二人老远甩在后头。

    三个人晚间也没回去。夏季的草原上晚间尤其舒适,除了生堆火防着有凶狠的野兽过来,连帐子都不用搭。把草踩平了,直接睡就行。猎来的黄羊已经滋滋冒油,薛凌要切,尔朱硕却拦着道:“我来我来”。说着小心翼翼从腰间抽出一柄利刃,正是薛凌送的那一把。如切豆腐般将个羊腿骨削下来递给薛凌道:“我才知道,汉人在草原上也这么厉害。”

    尔朱骞也在旁边附和,一天下来。他对薛凌的形象实在大为改观。汉人两个字,鲜卑年轻的一辈也没几个人真正去接触。都是从长辈嘴里和书上看些大概。今天一起打闹了一天,发现除了长相不同,好像也没啥差。

    薛凌笑了一下,把平意塞回袖子里,接过那只羊腿啃了一口。她好久没吃过这种奔跑的黄羊。

    在这宽广的天地之间,头上星辰就格外亮。三个人分了羊,尔朱骞自告奋勇去了远处打水。薛凌就着草叶子抹了一把手上的油,然后重重倒了下去。转而将胳膊往自己脑袋下垫了垫道:“真好啊。”

    尔朱硕不知道她说什么好,还以为是夸鲜卑,道:“当然是好,这会夏季,普天之下再也找不出比鲜卑更好的地方了。”

    薛凌笑出了声,她有心揶揄,道:“那冬天呢。”

    尔朱硕没料她竟然拿话堵自个儿,却又不想认输,结结巴巴道:“冬天,冬天当然也是好的,各有各的好”。

    昨晚他还有那么一点点芥蒂,觉得薛凌一来就是冲着通过自己结交权贵的。这会却是什么也没有了。人都有自己的目的,那一点点事儿放人身上,顶多算一条羊腿在羊身上的位置。就算羊瘸了一条腿,也还是只好羊。他权当薛凌是条瘸了腿的羊看。

    薛凌却想起什么的,翻身起来,拿着平意在那掏草根。夏季的草要长叶子,根不如冬季肥壮,但聊胜于无嘛。待到尔朱骞打水回来洗了一把,接着躺回去往嘴里丢。尔朱硕先是不解,学着丢了两根,连连道:“你们汉人花样就是多”。吃了好几根又带点可惜说道:“但这个咱也不能多吃,吃完了,明年就不会长了,草原子要没有草,那就什么也没有了。”

    “吃完了,明年就不会在长了”,薛凌脑子里念叨了一下,却不在努力跟尔朱两人答话,只是躺在那嚼着草根,实在不行了才回一句。

    累,她觉得这半年过的特别累。可自己都说不上来为什么这么累。明明每天什么事都没做,练剑都少了。以前在平城,巡防跑马递消息,天天得去打上一阵,可从来就没这个累的想法。

    如今只要一安静了不用想事,那种疲惫就迅速席卷全身,让她只想找这么个舒适的地方躺着看天,吹着风什么也不用干,就如同现在的情形。薛凌觉得自己身子在秋千上,不紧不慢的摇晃着,困意逐渐来袭,身旁尔朱两人的声音也渐渐轻了去。

    她可以安心睡一晚了,像在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