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言情小说 - 道门往事/最后一个道士Ⅱ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05

分卷阅读205

    屋的踪迹。这可不比登山,爬这种野山是很累的,脚几乎就是在水里泡了一天,找到个歇息的地方自然是乐在其中,可是等走近的时候才发现有些不对劲,这林子里时不时的就冒出个半人高的石像,有人有兽,地上还有被落叶和淤泥覆盖的台阶,这可不像是一般的山野人家。

    看着那一层还带着阁楼模样的房屋,门口一块一人高的十倍上刻着一个阴阳太极的图案,查文斌的脑子里嗡了一下,这几间屋子难不成是个道观?

    数了一下,连小屋在内,总计七间屋子,其中三座大,四座小,采用的都是砖木结构,整个建筑群被包裹在一片高不见顶的杉树林。擦着这建筑而过有一条小溪,溪边还可以隐约看到一条小路,屋子已经毁坏不堪,其中两间大屋和两间小屋已经倒塌的只剩下一半,仅剩的三间屋子,也就是那间大的勉强还能凑合,屋顶的破碎瓦片和腐烂的线条都说明已经好久没有人来往了。

    大屋子的门上有一把青铜挂锁,锈迹斑斑的铜绿放佛在诉说着古老的故事,查文斌没有用力就轻轻拧断了锁链,已分不清颜色的大门被“吱嘎”一声缓缓推开。

    一股霉味扑面而来,我亲眼看见了几只乱窜的老鼠,屋内堆满了落叶和灰烬,依稀可以看到一个神龛和它背后的三尊神像。

    查文斌愣了一下,转瞬就毕恭毕敬的走了进去,双膝跪地对着那三尊早已布满蛛网的神仙叩拜道:“弟子天正门下查文斌,三清祖师在上,受弟子一拜。”说罢,“咚咚咚”朝着地上磕了三个响头,我这才知道这里供奉的便是道教三清,如此看来,此处原先定是个道观无疑。

    袁小白上下打量了一下捂着鼻子道:“这儿能住人嘛?”

    查文斌看了一眼叶秋,叶秋对他点了点头,他便说道:“不碍事,晚上你住帐篷,我们就在外面守着,小时候我就常和师傅住在这种地方,这是一座丛林道观,无主的,谁来都行。”

    道教的宫观有两种性质:一是子孙道观,二是丛林道观。前者是有门派的,由师徒之间代代相传,其它道友可以借宿但不能插手事务;而丛林道观则不同,它属于全天下所有的道士共有,就是集体性质的,凡是道教的法裔弟子都有权利居住和管理,人多的时候就搞个投票大会选出头头,它是无主的。

    简单的收拾过后四处打量了一下,这屋子的后面还有一间小屋子,查文斌说那应该是寝殿,就不比过去打扰,晚上在这大殿里将就一晚,因为这里看着相对牢固一点。

    我自然是没什么意见,唯一的一顶帐篷是留给袁小白的,我们几个男人凑合一下也没问题。这大殿四壁通透,墙上画着的都是些颜色残缺的神像,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了。出门在外没有那么多可挑剔的,我和小白张罗着大家的晚饭,我妈给我们准备的烧饼加上煮开的溪水,吃过之后不过五点钟的光景,我寻思着这晚上没rou不过瘾便提议去弄点野味来打打牙祭。

    因为天还不黑,查文斌就没有反对,只是让叶秋和呆呆跟着我一块儿有个照应,我看那厮一脸无视我的表情,坚决的用绳套拉上呆呆说道:“老一跟着就行,老二还是算了,我可使唤不动,就在这附近转转,天黑前一准回来。”

    呆呆有些不情愿,我连哄带打的好歹把它给弄了出来,这狗被我爹训过,到了林子里可是一把好手,来的路上我就注意到这附近有好多黄麂的粪便,这玩意可是我的最爱。

    打这种东西只需要顺着溪水边走就行,有狗在更是如虎添翼,不过那天我的运气不是很好,只猎到了一只野兔,等我下山的时候我却发现自己迷路了……

    我是顺着那条该死的小溪走的,上来的时候和下去的时候都是,而且我走的并不远,当我意识到自己下山的路程已经超过了上山的路程时,天已经黑了,可我并没有发现那座道观的所在。

    第一百六十二章 迷路的我

    要知道此时的我并不是一个人,我的身边还有一条狗,我也许会走错路,但是狗也会走错路吗?人是跟着感觉走的,狗却是跟着气味,我看着脚下的那条小溪顿时明白了,呆呆一直是沿着水里在跑,很有可能它在某些重要部位的地方气味被水流给冲散了,我蹲下来扇了它两个巴掌道:“傻狗,这下好了,回去还不得让他们笑死啊!”

    呆呆像是做错了事儿一般,跟我哼唧了两声过后就耷拉着尾巴想往回走,我的手上只有一个电筒,一号电池的那种玩意,这东西管不了多久,天黑林密,指不定一会儿还真丢了,于是我便打算顺着这条溪在重新往上回。

    大约往回走了十几分钟果然我发现了这条小溪是有岔口的,一条往左,一条往右,我决计是刚才下山的时候走错了。站在那岔口我对自己安慰道:“没事、走了一截冤枉路刚好回去烤兔子。”

    其实这时候我已经有点在给自己壮胆了,人总是会意识到一些危险的来临,这是有预兆的。呆呆不停的顺着路两天嗅来嗅去,顺着这条溪走了不到五分钟它就开始变得有些焦躁不安了,到后来变成我赶它走它都不愿往前。

    我拍了拍手上的兔子道:“你怎么回事啊,搞快点,回去这点下水都是你的。”

    呆呆凑在我的鞋子上“呜呜”了两下便扭头往回跑,我手上有绳子牵着,它似乎是在用很大的力气,因为那绳子勒得我手掌都痛。狗通常是不会违抗主人的意思的,即使我和呆呆的关系的确没那么好,可是我的内心告诉我它的举动是反常的,因为呆呆的好胜心是极强的,就算是被别家的狗联合起来欺负也决计不会耷拉着脑袋。

    于是我再次停了下来准备安抚一下它,可是当我的手摸到它的背时,它身体颤抖的幅度差点让我按不住,这时我才看到它的后腿在不停地抖动。

    “哗啦”一下我把枪就端在了手里,又把呆呆的绳套多缠了一圈,我爹曾经告诉过我,狗如果莫名的害怕肯定是有凶兽出现了,而浙西北一带林子里最常见的凶兽就是豹子,金钱豹!这种东西可不少见,来无影去无踪,是这天目山脉一带的森林之王,以前我家也养过一条土狗就被这东西给咬死的。

    手电筒被我叼在嘴里,耳朵边除了“哗哗”的水流声就是林子里的虫叫,呆呆就在我脚边不停的打着转,突然地这只狗猛地向我右侧一扑差点没把我给拉倒,它不断地低吼着,后退着,我迅速的调整了方向。当手电筒的光照射过去的时候,一双幽绿的眼睛就离着我不到十米远。

    “啪”得一声清脆的枪响划过了这片林子寂静的夜空,我必须要开枪,一是自卫,二是我要告诉我的同伴们我所在的位置。

    十米,对于五六半这样的火力而言是极其浪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