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都市小说 - 活着之我是福贵在线阅读 - 第二十四章 成功了!

第二十四章 成功了!

    徐父意犹未尽将两个卤鸡蛋吃完,睁开眼睛,看见大家都在看着他,干咳一声,“不就是多了点儿盐味儿嘛,只能说过得去吧。”

    徐母轻笑两声,“那你看福贵这生意,做还是不能做?”

    “肯定能做,这卤鸡蛋这么好吃!”来顺回味着口中的味道,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此刻他已经有些后悔了,不该把两个鸡蛋全部吃完的,至少留一个中午下红薯吃。

    吃过这等美味,再吃那红薯,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不过,锅里面好像还卤了一截大肠!

    换做以前,他绝对不会吃猪下水这种东西的,先不说臭不臭,光是心里那一关就过不去。

    但是现在初次尝了卤味,他觉得如果大肠卤过的话,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再说大肠是自己亲手清洗的,干不干净他还能不知道吗。

    长根没有说话,但也不断点头,嘴角满是笑意,默默到灶前去烧火。

    长根平常在家里很少说话,一直都是在默默做事,割羊草,喂鸡喂鸭,烧火,扫地,虽然不能做太多重力活,但一直在竭尽全力创造自己的价值。

    徐父沉吟一声,终于松口,说道:“能卖倒是能卖,但是不知道城里那些人能不能接受。”

    “这么好吃,凭啥不接受?”来顺问道。

    徐父瞥了他一眼,“一根筋的玩意儿,你老爷我见多识广,自然知道卤味这东西,但是其他人不知道。”

    “换做是你,如果大街上突然来了个叫嚣卖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你会不会去买?”

    来顺歪头想了想,咧嘴笑道:“如果是以前,我和少爷肯定会去尝个鲜,以前我和少爷可是把县城所有地方给逛了个遍,就剩县太爷那地方不敢去。”

    徐父双指并拢敲了一下他的光头,“我说的是普通人,他们可没这么多钱霍霍。”

    “那我不知道了,反正现在要是我去县城的话,肯定不会买。”来顺老实道,他理解不到换位思考什么的。

    徐福贵沉默,他已经理解到老爹的意思了,卤味虽然传承已久,但是云溪县城这种小地方,底层百姓没几个人听说过,更别提有人吃过了,算是一种新鲜事物。

    如此有一个好处和一个坏处,好处是这片市场一片空白,完全没有竞争力。

    坏处就是不知道人们能不能接受卤味这种新鲜事物,接受的速度快不快。

    不过,这个味道并不是不能解决,他直接照葫芦画瓢就行了。

    前世那个卤味老板在外面学了手艺回来,一开始就是打着免费试吃的幌子。

    人们试吃以后,味道确实不错,名声自然传了出去,生意越来越火爆。

    这个时代的人更是如此,对免费的东西是无法拒绝的。

    他将这个想法提出来以后,来顺先是一脸rou疼,“自己都舍不得吃呢,还免费给别人。”

    徐父好歹是个地主,见识和一般人不在一个层面上,仔细思考一下后,点点头表示同意。

    刚刚的卤鸡蛋他尝了,结果嘴巴更馋,心里挂念着锅里的猪大肠。

    连他都如此,其他人试吃以后,自然会生出购买的心思。

    而且云溪县城有钱人不少,他们或多或少听说过卤味这种东西,有钱购买的客户应当不少。

    如此一来,卤味这门生意,似乎确实有搞头。

    “那你准备卤些什么东西?定什么价格?”

    徐福贵昨晚就想过这些了,“猪头羊头,猪羊的下水货,这些都是便宜货,另外再卤些鸡蛋鸭蛋。”

    “卤菜的话,山里能找到菌子和香菇就卤一卤,没有的话就算了。”

    他咧嘴一笑,继续说道:“而且这锅卤水能一直用,味道会越来越好。”

    “价格呢,怎么定。”

    “卤rou翻三倍,卤菜翻两倍。”徐福贵说道,前世的卤味也是这个价格。

    来顺倒吸一口凉气,他是亲眼看着自家少爷卤的,成本也就那些,这要是卖出去,利润可不少。

    徐父起身,走回自己屋里,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六块银元,“这是家里最后的家当,你自己看着折腾吧。”

    徐福贵接过银元,开玩笑道:“爹,我记得你不是还有两颗金豆子嘛。”

    徐父眼睛一瞪,“畜生,你想也别想,这是传家的东西,还有家珍的金镯子你也别想。”

    这两颗金豆子和金镯子,真的是徐家最后的家底了。

    非不必要,绝对不能动用。

    不管什么时代,黄金的价值绝对是最坚挺的。

    徐父也纳闷,他的两颗金豆子除了徐母以外,没人知道,这兔崽子是怎么发现的。

    他下意识将怀疑的眼光看着徐母。

    “哼,慈母多败儿。”

    徐母一脸懵,她虽然溺爱自家儿子,但也知道自家儿子的本性,可从没给他说过这事儿。

    徐福贵笑着摆摆手,还给徐父三块银元,“我瞎猜的,我用不了六块银元,三块就够了。”

    说话间,大肠终于已经卤入味,捞起来切了一盘,照样一人尝了一块。

    彻底没有大肠的异味,香气扑鼻,口感弹滑,很有嚼劲,众人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吃的大肠。

    随后徐母就舍不得吃了,说是留着中午再吃,干吃卤味实在太奢侈了。

    而那一锅卤水,自然也成了众人眼里的宝贝,徐母吩咐他去县城的时候,再买一口新锅回来,专门煮卤味。

    徐福贵应了一声,叫上徐父和来顺,准备做一个卤味摊子。

    为了赶速度,直接将家里仅存的一张木桌进行改造,上面安装了一个竹鹏,挂上麻布,可以用来遮雨遮尘遮蚊虫。

    中午时分,他看到陈运生回家,端起仅存的猪大肠走过去让他尝了尝。

    陈运生的反应和来顺他们没有什么两样,一开始对这黄褐色的大肠有些怀疑,勉强尝了一口后,眼睛瞬间一亮,不断夸赞。

    “五哥,以后你要是去杀猪,就把猪下水,羊下水,猪头羊头什么的给我留着,我按市场的价钱买。”

    陈运生得知他要去县城做卤味生意,没有拒绝,直接答应了下来,将刚刚带回来的猪下水卖给了他,哪怕是按市场价,依旧便宜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