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薛蟠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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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可不是好惹的,她一把揪住了沈亮的耳朵,使劲一提。 沈亮连忙求饶:“疼!疼!疼!姑奶奶,手下留情,我还要留着耳朵聆听你的教诲呢。” 林黛玉并没有就此放过他,丁香小舌舔了舔嘴角,在雪雁震惊的目光中,一口咬在了沈亮的耳朵上。 !!!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 沈亮只觉得耳朵都快要被咬掉,疼的他龇牙咧嘴的,他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林meimei,居然真的下口咬他,而且是真的下死口了。 “快点松口,再不松口,我可要反击了!”沈亮威胁道。 林黛玉一听,好啊,你欺负我欺负个没完,我才刚给你点教训就威胁我,林黛玉是个驴脾气,牵着不走,打着倒退,闻言咬的更狠了。 沈亮无奈,只能使出前世在电影里学会的一招——百发百中穿心龙招手! 百发百中穿心龙招手:原创海大富,后经韦小宝改良,上可降服皇帝,下可降服公主,敌人是女人的时候,此招伤害翻倍! 雪雁的嘴巴张的都能塞进一个鸵鸟蛋了! 她只能感慨一句:神京城的套路深,我想回扬州。 林黛玉在百发百中穿心龙抓手的攻击下,立刻败下阵来,不但松开了沈亮耳朵,还被拿捏住了命门—— “哎呀,宝玉,快松手,你再这样,我可要生气了!” 沈亮刚才被咬的够呛,伸手一摸,md,都出血了,随即恶狠狠道:“你咬我咬的真狠,我也要咬回来!” 林黛玉睁大了眼睛,眼睁睁看着沈亮发动了最猛烈的报复! “宝玉,你快把嘴拿开,不能咬。” 沈浪闭着眼睛,明知故问道:“怎么不能咬?” “那……那是……” 林黛玉压低了声音,声音犹如蚊子在叫,羞涩道:“孩子以后的粮仓。” 林黛玉这副我见犹怜的模样,直接点燃了沈亮的怒火。 男人就是这么奇怪,有超过百分之八十的男人,就喜欢娇滴滴的女人,这似乎能激发他们的保护欲和原始的占有欲。 明知道林黛玉不是故意表现成这个样子,就好像志玲jiejie不是故意用夹子音一样,但沈亮依旧忍不住。 青色的罗裙勾勒出一副水墨山水图,眼看事情将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雪雁连忙喊道:“小姐,宝二爷,我差点忘记了,姑娘还要去薛姨妈那儿跟莺儿jiejie学女红呢。” 林黛玉如梦方醒,立刻从沈亮的魔爪……魔口下逃脱,一脸羞愤,她转过头,见沈亮仍旧一脸嬉笑,忍不住跺了跺脚,连大氅也顾不得穿,一溜烟儿的跑远了。 雪雁也要追出去,被沈亮叫住:“今儿的事别对外人说,以后好处多着呢。” 雪雁跟着林黛玉从扬州来到神京城,稀奇古怪的事情见了一大堆,这豪门大户的生活还是不太适应。 不过她年纪虽小,还是能分辨出好人坏人的。 沈亮就是一个大大的好人,不过她牢记着紫鹃教给她的话:“除非沈亮和林黛玉的亲事定下来,否则一定得看好了,不能让两人越规矩一步。” 她看了一眼沈亮手里的银稞子,抱着大氅,低声道:“我记住了,不过宝二爷,您以后还是要尊重我家小姐为好,她面皮薄,万一想不开……” 林黛玉会想不开? 沈亮差点捧腹大笑,在红楼里面,要说谁的韧性、心性最顽强,那非得林黛玉莫属。 都说人的外表和内心是截然相反,这句话一点也没错,别看林黛玉外表看起来柔柔弱弱,其实内里早就练成了钢筋混凝土。 她父母早亡,一个人投奔外祖母,寄人篱下,正所谓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林黛玉可不是温室里的花朵,她经历的风雨比红楼里任何人都要多。 薛宝钗虽温柔大方,识大体,但上面好歹有母亲和兄弟帮衬,她只需要当好自己的富家小姐即可。 但林黛玉不一样,万事只能靠自己,所以她才会如此敏感,如此的斤斤计较。 沈亮不喜欢林黛玉的性子,但是林黛玉这个人他是非常喜欢的,他觉得林黛玉就像是一根青翠欲滴的竹子,有骨有节,宁弯不折。 不过不论是林黛玉还是薛宝钗,都有自己的特色,沈亮暂时还不准备将其拿下。 原因? 当然是因为太小了! 此时的林黛玉不过才十四岁,按照后世的法律,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而且这个年纪的小女生,是真的女生,连女孩儿都算不上。 沈亮就算再禽兽,也断断下不去手啊。 正当沈亮收拾心情准备再练几幅大字的时候,一个大脑袋伸了进来:“宝玉,我和冯紫英他们约好了去吃酒,你去不去?” 薛蟠,人称呆霸王,乃是薛家唯一的血脉,平时斗鸡走狗,无一不精。 不过自从上次跟着沈亮去拜师郭云金后,安分了不少,每日在沈亮提供的茶馆里说书唱戏,倒也快活。 他在郭云金手底下学了不少东西,而且薛蟠也逐渐爱上了这种人前显贵,被人捧场的气氛。 虽然一开始遭受了白眼、起哄、冷场,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薛蟠俨然成了郭云金的得意弟子,两个人现在研发了一种崭新的说书形式,改变了以往单人说书的现状。 师徒二人同台表演,一个说,一个捧,跟后世的相声颇为相似,但是又截然不同。 因为两个人都是主角,没有配角,倒有些像二人转。 薛蟠对沈亮这个领路人颇为感激,老早就想做个东道,请他喝酒,不过沈亮这几日忙着去各家拜年,没有时间。 今日好不容易偷了个空,就被薛蟠给逮到了。 沈亮对于杯中之物一点兴趣也无,就想摇头拒绝,却被薛蟠搂住了肩膀:“宝玉,你可不能推辞,我在冯紫英他们面前夸下海口,一定能请你去的,你可不能让我言而无信。” 好家伙,连成语都用的真熟练,这薛大脑袋,还真的学了不少东西。 沈亮闻言无奈道:“我的薛大哥,您就饶了我吧,师父给我下了任务,让我练一百幅大字,后日便要考较我,我可不想被师父臭骂。” 薛蟠立刻就不高兴了,不悦道:“好不容易找你来吃酒,你就推三阻四,岂不是让我在冯紫英他们面前落了面子?这劳什子大字有什么好写,就算你写的再好,日后高中了状元,也不过是个六品的翰林,值什么当? 我跟你说,今个儿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你要是不去,我今儿还就不走了!” 说罢,他直接占据了沈亮的座椅,耍无赖道:“不走了!不走了!让你的小丫头快点给我倒茶,端几盘点心。” 看着薛蟠的无赖模样,沈亮心里只觉得好笑,他都十八了,可心性还跟小孩子一样。 不过沈亮对薛蟠颇有几分好感,不单因他是薛宝钗的哥哥,自己未来的大舅哥,还因为他是个直肠子,有什么话就直说,从来不拐弯抹角。 跟这样的人相处,不必计较,也不用思虑太多。 沈亮因而笑道:“薛家姨哥,你可想清楚了,若完不成学业挨了骂,到时候我父亲要是骂我,我可要把你供出来的。” 薛蟠不以为意,哈哈笑道:“我还以为多大点事,放心,姑父若怪罪下来,我一力承担便是,断不会叫你受委屈。” 沈亮自然不惧贾政的棍子,只是确实想要练字,不过有薛蟠这个学渣在这里,这字肯定是没法练了,索性扔掉纸笔,道:“刷子去也!” 沈亮并薛蟠二人坐着马车来到了西城的醉仙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