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番邦女人初来乍到,东厂公公收得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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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年冬,珠江入海口西岸,澳门港口,一个金发番邦女人随着货船的停靠,第一次踏上这片遥远古老的土地。 她穿着黑色皮衣皮裙,头戴三角帽,脚蹬高跟靴,一副西洋上流贵族打扮,她抬头看天,阳光穿过她的眼眸,这双眸子,蓝得发紫。 她在船上看过地图,要一路北上,到达顺天府。只是下船后发现这里实在寒冷,仅仅只是她身上的皮衣,根本无法抵抗如同刀子一样的风雪,她给自己买了件貂绒披风,再加两匹快马,两匹马交替而行,前往顺天府,大明京师。 离了港口,进入大明腹地,这里就没什么和她一样的外邦人了,路上的行人大多只是好奇瞅她两眼,便匆匆走去。这些行人衣衫褴褛,勉强蔽体,身形大多都很瘦,更有甚者活像个皮包骨头,就差不多和一具会动的骷髅穿上了薄薄的人皮一样。 她啃着手里花着一锭足银买的干粮,她不清楚这个价格是不是老板宰她一个外来异国女人,反正她也不太在乎金钱。 除了百姓,她眼见的就是官兵和土匪。土匪一路打砸抢烧,官兵就跟着他们屁股后头追,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实力不济,官兵很少有追上过土匪,或者是追上了也只是把他们赶走,她很少见到官方军队打赢过土匪。 从港口的富庶再到中原这样的混乱,她不禁加快了脚步,想早日抵达顺天府。 不过,还没到顺天府呢,却遇到麻烦了。 她现在行至一处,地图上看是叫“凤阳”,抬眼看去,除了焦土,便是房子还没有充分燃烧完的黑烟,这次路面上连行人都难得看见,之前她看了一路的哭泣的妇孺,啃食树皮甚至泥土的男人。在这里,街道上除了燃烧时的噼啪响声,就只剩下她骑马走过的徐徐马蹄声。 突然,一声叫喊不和谐的炸在她耳边,撕裂了平静诡异的空气——“前面那个女的,你很可疑,给本官转过来!” 听到久违的自称,她恍惚了一瞬,不过她脑中的声音,绝不是现在这个一听就蠢不自知,活像喝了十斤黄油一样。 不过她依旧打马转身了,原来是头猪。 因为这个大人实在有些太胖了,脑袋圆圆像个球,两颊的rou多的骨头都兜不住往下坠,又因为rou太多挤的两只眼睛无处安放,只剩两条缝了。 女子回身,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那人见竟然是个蛮夷,那就更方便了。他远远瞧见一女子骑马孤身在外,现在凤阳路面哪里还有人?如此大摇大摆,又是个蛮夷,自然更要敲诈勒索一番,看她穿着打扮,比起那些个穷鬼,想必油水更多,而且观她容貌,年轻,高鼻深眼,金发,放在家做小妾也不是不行。 “喂,你从哪里来的,又要去哪?” 这位官老爷神情有些傲慢,可如果他能提前预知,他绝不会招惹这个女人。 她微微张口,并不打算告诉这只猪,“你是谁?” 没想到听到了如此字正腔圆的官话,在他的认知里番邦人能说官话都不错了,大多都带着滑稽可笑的口音,不过即便如此,也是个番邦人,还是个柔弱女人。 想到这里,他也原谅她的无礼,用油腻的声音说:“本官乃凤阳巡按吴振缨,你难道不知城里在搜寻流匪吗,还明目张胆在街上骑马,你不会……不会是流匪的同党吧!” 以为他能说出点有意思的东西,马背上的女人面无表情听完直接扬鞭转身,准备继续前进,当然,这位大人是不可能放过他眼里“待宰的羔羊”的,一群军士把她的马团团围住,手挥长矛,尖端所指马背上的她。 她秀眉一挑,“我初来贵地,不知大人什么意思?” 这只猪慢慢走到她马下,撇了撇嘴,“你一个西洋人,不懂咱这的规矩,本官原谅你这一次,路上只有人你一个在大摇大摆,本官现在怀疑你是流匪的同党,除非……” 剩下的话他没说,比了个手势,女人看明白了,敲诈勒索到她头上了。与他说了两句话已经耗空她的耐心,她不愿在把时间浪费在不相干的垃圾上,最快的解决方法就是,把他们全部杀光! 她拔出她佩戴的那把西洋剑,剑身轻盈纤细,很适合戳瞎对手的眼睛。 吴振缨被马上女子拔剑的举动着实惊了下,可他也应该明白,在这个动乱年代,一个女人敢独自在外,必有依仗,或者她本身就是她的依仗。 他失态大叫:“啊…!她就是流匪的同党,不,她是匪首!你们赶紧给我把她绳之以法!我要带进府衙好好盘问!” 吴振缨手下的军士们自是跃跃欲试,抓不住流匪,还抓不住个女人? 此刻已是黄昏,光线昏暗,斑驳树影打在她的脸上,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看到她出剑的速度很快,招招狠厉,直取对手要害,她喜欢用细长的花剑刺穿人体心脏的手感,每当这种感觉来临,就说明她又解决了一个对手。 剑尖拔出,鲜血从伤口喷涌而出,一刻功夫不到,除了吴振缨,所有军士,皆被她放倒。 “你……你…到底是谁?” 吴振缨看着她步步向自己逼近,她竟然比流匪还可怕!他不想死,他颤巍巍地说:“我…我的亲家是温阁老,你不能杀我!” 她本来就没打算杀他,在没有见到那个人前,她还不想惹麻烦,虽然她不怕麻烦,但她更喜欢清静。只是她突然想到不愉快的事,当初信心满满的拔剑试探霞客,输了个底朝天,全被那人看眼里了。加上她初来大明,如此严寒的温度,她现在还没有适应,还被如此蠢货找麻烦,盯着剑下瑟瑟发抖的男人,虽然会放走他,但也不会让他那么好过。 她提着花剑漫步走到吴振缨身前,高跟皮靴踏在土地上发出它独特的声音,每一下都敲打在吴振缨的心。她一甩剑身上的血液,接着便举着剑,划碎了吴振缨的官服。 正月才过,此时虽未下雪,寒风瑟瑟,吹起燃烧的灰烬,身上只余官帽的吴振缨,正难堪捂着下体,身上的赘rou瑟瑟发抖。 “你……是…谁…” “蠢货还不配让我回答问题。” 她随即翻身上马,就着夜色,奔向目的地,至于那个男人含恨的眼光,无足轻重。 经过此事,她买了一身行头,把她那身异邦打扮给换下来,又特意买了顶帷帽,把她的金发遮掩些,虽然还是很显眼就是了。 又过半个月左右,她终于来到京城,这里远离战火,没有流匪,倒是平和。她看了眼地图,她的最终目的地是东厂,可是地图就不会画那么细了。 她找到一家客栈,让小二把她的两匹马牵去马厩喂喂草,她顺便叫住了小二,“你知道东厂在哪里吗?” 这是一位出手阔绰约的客人,小二自是殷勤招待,当然他按下心中疑问,关于东厂,问题太多可不是好事,他们的番子在京城的每个角落。 “姑娘要去东厂?东华门北面就是了。” 她听了皱了下眉,“我第一次来京城,东华门我也不清楚具体位置。” 小二一锤手,“您瞧我蠢的,我还能让您自己走过去?我给您叫辆车吧,直接送您过去。” 她听了这话终于满意,丢了个金叶子给小二,小二收了小费手脚更是麻利,马上给她找来了一辆马车,她稳当坐进车时,手不自觉攥紧了。 等马车停在东厂衙门旁一些,车夫就让她下了,说的是东厂我们不敢离得太近。她下来理了理自己在路上随手买的衣裙,本是起遮掩作用,反而更有些不伦不类,引人注目。 东厂衙门里往来的有番子档头,还有一个早已注意她已久的内官。她在门口犹豫一会儿,像是决定了什么,抬脚准备进去,正好里面那个内官也要出来。 “…!这位公公,我叫乌苏娜,和曹公公认识,我知道他在东厂任职,这次……顺道路过,我想过来看看他。” 这个内官走了出来,他身姿欣长矫健,五官冷谈,穿着青色贴里,绦环挂着牙牌和一把小刀,脚踩麂皮靴子,一位普通内官。 他注意到里头的关键,灰色的眸子盯着乌苏娜,“曹公公?” 乌苏娜,也就是这个小弗朗机人,她微微点头,“对,是曹谨行,曹公公,我记得两年前他是东厂掌刑千户。” 对面的内官听了乌苏娜的话,并没有再表示什么。他抬眼看了乌苏娜,嘴角勾了下。 乌苏娜露出了然的表情,她掏出几张一千两的银票,这是当初在港口登岸时就兑换的,现在正好用上。 她把几张银票直接塞进这个公公手里,并且对他露了一个笑,“公公辛苦了。” 谁知他看了手里的银票眉头皱了下,乌苏娜认为这是对方嫌少了,她便又加了几张票子,强塞过去,“我初来东厂,有劳公公帮我领路。” 他眼神有些古怪的看着乌苏娜,只是手里的银票也没推辞,揣进袖口。见他收下,乌苏娜暗自吐口气。 乌苏娜跟着他进了东厂衙门,里面有块牌坊,上书“百世流芳”。 只是没走几步,便遇见了人。 “文政!” 不同与曹谨行低沉醇厚的嗓音,这声音清亮,竟然还能听到一些文雅的味道。 寻着声音的源头看去,来人看样子约莫有五十左右,五官清丽俊逸,身姿挺拔消瘦。他头戴幅巾,巾身长长的坠在腰际。身穿天青道袍,远远走来,披于脑后的幅巾被风吹起,像是要乘风归去。 给乌苏娜领路的公公,听到这声音,就垂首行礼,待他走近些,低低叫了声“宋公。” 他笑着微摇了头,示意他不用如此,注意到文政身后还跟着一位自己从未见过的新面孔,是个小姑娘,“文政,难得见到你,身后这位姑娘,你的客人?” 他淡淡回道:“是曹公的。” 被提到的乌苏娜给对上他的视线,露出一个微笑,落落大方,毫不怯场。 对上她的视线,他心下暗叹这个姑娘有些不一样。他只好抱着歉意,笑道:“姑娘初来东厂,竟还未与姑娘引荐。给你引路的公公,就是王文政,平日里惜字如金,说不了几个话。我代他向你致歉。我姓宋名晋,我与他都是谨行的同僚。只是他现在去宫里处理机务了,还不在呢。” 乌苏娜走向前去,她松了口气,“没事,我可以等。” 宋晋见她脸上露出似失望又似放松的情绪,虽然只有一瞬,却引起了他的好奇。他再次柔声对王文政说道:“文政,烦你去宫里看看谨行,若是没什么紧要的,要他回东厂来。他的客人还在等着呢。” 王文政颔首前去。宋晋含笑对乌苏娜说:“既然谨行现在不在,晋替他招待他的客人。如今天气越发干冷,怎好叫姑娘站在外面?姑娘,里边请。” 乌苏娜被随着宋晋进入东厂里一座偏厅,内里炭火旺盛,乌苏娜紧缩的毛孔终于能放松了。 “姑娘,请坐。” 她微笑表示谢意,缓缓坐下,双眼闭上,压下一路的风尘。 宋晋看她些许疲累的模样,便轻声道:“干等着也是无趣,晋煮些热茶,但叫姑娘解乏。” 她睁开双眼,单手支着脑袋,“辛苦宋公公了。” 宋晋取来红泥火炉,茶具,茶叶,先是把茶叶放入碗里,倒入温水冲洗一遍,把洗净的茶叶放入另一个瓷壶,架在泥炉上,静待小火煮开。他举起茶壶,将煮好的茶汤倒入两个瓷杯里。他将其中一杯推向乌苏娜,作出一个请的手势。整套动作行云流水,再观他神态恬淡自适,自是一派风流雅韵。 乌苏娜却之不恭,她轻尝一口,露出满意的神情,“我经常饮贵国的红茶,宋公公煮的茶,汤色红亮,回味醇厚,好茶好手艺。倒是我之前喝的都像是茶叶的洗澡水了。” 宋晋越发觉得这姑娘有趣,他谦虚道:“姑娘谬赞,权给姑娘暖个身子,对了,是晋失礼,晋还未请教姑娘名姓。”宋晋可以看出,她的谈吐气质,不是一般姑娘,京城没有这样的姑娘,他更好奇她是如何认识谨行的。 “我是乌苏娜,小弗朗机人。”她吐出一口气,接着慢慢说道:“两年前,我因为工作原因认识了曹公公。这次我路过大明,想过来看看他。” 宋晋想到,之前谨行因为天工之事去过吕宋,没想到那次认识了这姑娘。小弗朗机与大明是万水千山的距离,这样怎样顺道路过才能刚好路过在大明而且是在京师还在东厂,当然他不会拆穿现在已经有些紧张的姑娘。 他表情柔和,温柔道:“谨行,应当快回来了。” “宋公公……” “乌姑娘?” 乌苏娜啧了一声,她扯了下身上的一群,像是放弃般脱力坐在椅子上,“我是不是该换件衣服再来?我忘记了……” 宋晋这才注意到她的衣服,她很漂亮特别,不过这些衣服像是仓促买的,与她并不是很合身。 宋晋摇头,“谨行不会在意这些身外之物。” 乌苏娜放开地笑了起来,正在这时,曹谨行,终于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