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死在婚礼之前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招财的小猫已经走了很久。

它大概是因为有先天性的心脏病才被亲人们丢了的。

进宝的寿命不长,离开的时候还窝在大狗身子圈起的温暖的湾里。

招财可能以为进宝没有醒,于是比平常起床的时间还要拖了好一会儿,直到我和谢宸旻一起过去找它俩,招财还在趴着,朝我和他吐舌摇尾巴,还拿白色的狗头还催了催怀里的小东西。

我抱走了进宝。

招财就再也没有见过它的小猫了。

……

我想,大狗子睡着的时候,会不会梦见他的小猫?会不会忘记了一切,在梦里继续舔它橘黄色的毛然后挨挠?

一定会的,我觉得。

……

它大概做梦了,招财起得比往常要晚一些。等他醒来的时候,早餐在它碗里,主人上班去了。

谢宸旻依旧像往常一样上班。

我跟着它上车,堵车,停车,挤在拥挤的人流之中坐上电梯,升上高层。

他还是习惯在车上听现在只有老年人才会热衷的广播天气预报,交通实况。然后在堵车的空闲习惯性地编辑信息,复制粘贴到发送的信息框里。

他手指停在发送键的时候我看到他怔了一下,然后挨个把字删掉,关掉广播,手机放好。

他找到停车位,还是没忍住拨了我的号码,他不用找联系人就能把号码背过。

我才知道他给我的联系人名称是“高冷帅气的老婆大人”。

我很想踹他一脚,然后把键盘横在他的脖子上逼着他改备注,但是我做不到。

我连一句“谢宸旻我去你妈的”都骂不出来。

电话的等待音响着,它上了电梯,升到半空,才因无人接听而挂断。

通常我不接他电话之后,他会信息轰炸我,但是今天他规规矩矩地放起了手机。

他在公司很受女同事的青睐,这一点我猜也猜得出来。

帅气又有才的未婚经理,放在异性群里是很危险的。

我看着他熟练地应酬,熟练地笑,打趣地喊“帅哥美女帮个忙,”熟练地答应或退掉邀请。

突然有一股难受和怅然把我整个胸口都堵住。

人是一种很矛盾的生物。

我不想他因为我的死而颓靡不起伤心欲绝,但却在看到他平淡如常,甚至神色都没有多大起伏之后,我也是很难受的。

谢宸旻你他妈的没心吗?

我死了,你再也见不到我了。

我想你能看到我啊……

我会想你啊。

……

对一个乐观主义的人来说,对于一个打通电话,发个微信就能说上话的人,是谈不上想的。

可是那天我正在上程序设计课,它发来了消息。

他说,学长,我想你了。

我在一瞬间看到了,他在一瞬间撤回了。

我说,趁着没课多自学一些,不要没事就一群人窝在宿舍里玩真心话大冒险。

他发回来一串省略号,这段对话就结束了。

他晚上从东校区跑到西校来,气喘吁吁地说,要一起出去撸串吗?

我刚洗完澡,他一身汗。

我说,共享单车是个好东西。

他说,他院运动会选拔报了长跑,最近正练。

我说,你果然闲的。

他说,因为我真心话大冒险输了,班委给报的。

大冒险的惩罚是给最近联系人第一个发一条信息,称呼加我想你了,不能撤回持续到让对方看到。

它那时候的第一条联系人不是我,是一个和他同院同级的男生,他死活不发。

于是被一群人授予钢铁直男的雅号。

这件事他没和我说,是后来我才知道的。

……

那天我和他去校外撸串,他请客,对我说,学长,你去看我的比赛吧。

我说,长跑比赛太无聊。

他说,那你带着电脑去敲码。

我抬头看着他。

他说,我就想让你在场,看不看我都没关系,感觉这样很有动力。

我问,为什么。

他说,计科男神去给我撑场,我有面儿。

……

我和学生会的活动请了假,扛着电脑骑着单车去了东校区的体育馆。

在一群加油呐喊的人群里清新脱俗地带上耳机敲键盘。

因此引来了很多诧异的目光。

我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抬头看了跑道一眼,发现谢宸旻一直在注视着我。

对上眼之后他开始笑,对我做手势打口型道:“学长你下来!”

那时我耳机里正放着艾薇儿·拉维尼回归乐坛后的新歌。

我望向他的时候,她唱到的是“Godkeepheadabovewater.”

我不是一个触景生情的人,但我恍惚了一瞬。

那一瞬我莫名其妙地失去了一下呼吸。

他说,我要是第一,你给我个惊喜。

我说,凭什么你把我强行拉来,我还要给你一个惊喜。

他说,凭我风流倜傥。

我回去码代码了,他后面说什么求饶都没用。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

但是我还是没忍心放弃这只风流倜傥的帅王八。

我这个人有时候会有些情绪化,激动起来什么都不顾了。

体育馆是一个很容易令人激动的地方。

我没忍住扔了电脑在一边,挤着人群而下,冲到终点线后的三号跑道上。

然后张开双臂。

三号跑道的谢宸旻同学是被欢呼和掌声拥簇的第一名。

他的呼吸很粗,扑过来时打在我的耳边,还掺了一声“学长”。

胜利的长红带夹在我们俩人中央,横越了跑道。

我和他狂跳的心脏挨得很近,说了一声:“起来走走,小心猝死。”

那天我印象深刻。

主要是因为事后我的电脑没了。

第3章

后来,他给我买了一个笔记本。

在当时,那是配置是最好的一款。

听说他家里比较富裕。而我只是中产家庭,买个这个价位的电脑得需要爸妈攒三四个月的工资。

不过他就算是个隐姓埋名的首富之子,我也不能白白要他这么贵重的东西。何况电脑丢了的责任又不在他。

我执意。他说好,但是电脑先留给你,钱可以随便什么时候还。

我只记得我攒了很久的钱,攒够的那一天,我把钱给他,他和我告了白。

电脑改新换代飞快,但是我大学的后三年以及工作的前两年一直用着它。

谢宸旻曾经得瑟地问我,为什么不换,是不是因为是他送的,我舍不得扔。

我说,因为太贵。

它的价值被我榨得一丝不剩了之后,那电脑就在我的抽屉里落灰了。

……

谢宸旻推掉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