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煜生是你非常甜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  煜生是你非常甜

作者:朔月当空

简介:各位放心,这一部永远不会弄成V,所以可以放心享用,如果觉得还好可以送送小花花什么的。

前世没有得到自己最喜欢的人,重生一次就不一样了,除了宠着还是宠着。

校园生活也是回不去的曾经,所以他珍惜着有宋初的每一天。

含着青春对喜欢的向往,朦胧的背后又要步步谨慎,生怕一步错步步错。

一开始的相遇,然后到同桌的每一天,当毕业之后也令人怀念。

为了梦想狂奔,他对叶煜说“小煜,你就加油追着你的梦想,我就努力抓紧你就好了。”

————————————你所到之处,皆是我的光明!

第1章

充斥着消毒水的味道,很不好闻,叶煜躺在病床上,身体有些羸弱。面容失魂落魄一般,窗外下着雪,把路盖住了一层棉袄一样。

“叶煜!”毫不留情的踹门声,一身西装的男人停在了病房门前。踹口气才走进病房,随意拉了旁边的椅子坐在床边。

病床上的人看了一眼,而后有些失望的望向外面的天,看着已经瘦了不少的叶煜,宋初心就像被什么东西搅动一样。

很痛。

“你是不是讨厌我?说谎你要死了?如果你真的很讨厌我的话,觉得我恶心,我可以离你远远的别拿你的性命开玩笑。”

我承受不了。

没有你的世界......

几个月前还有余力拒绝他的叶煜,短短几个月不见面,人居然那么瘦了......

心好痛......

叶煜侧头,咬紧牙关“你觉得这个很有意思吗?我为什么要骗你?我死了就是死了!”

“我......”

“如果你觉得很有意思,那么你就当成是一个玩笑,我叶煜TM活该!”

活该自己被甩,活该自己要死,活该自己犯/贱,像条狗一样对另一个人纠缠不清!

宋初顿了顿,缓缓说着“我会陪着你的。”

他笑的有些讽刺“我不需要你的怜悯。”

“这不是怜悯,这是我喜欢你。”

就是因为喜欢你,喜欢到无药可救,药石无医,喜欢到可以放下一切,喜欢到拥有你就像有了全世界,看到你笑就高兴,看到你哭就心里也不好受!

后来的时间,宋初总会退掉一下无关紧要的工作,偶尔会推着轮椅带他去逛公园,说着高中时期自己的笑话......即使一直以来都是他自言自语。

会在冷天的时候为他盖上一条蓝色格子的围巾,变着花样去学着熬粥,笨手笨脚总被说一开始熬的粥不是很好喝,特别淡,但叶煜却吃得多,后来学久了,粥熬出了花样了,喝上一口都浑身不舒服。

夜里是极度折磨人的,晚上叶煜睡不好觉,总会在半夜痛的醒来。宋初睡眠浅,叶煜的一举一动都会让他惊醒,看着紧咬下唇到脸色苍白不断冒出冷汗的他,只能够无动于衷。

后来,宋初将所有的事情都推给了助理去做,一个人围着他转,生怕有一天人突然离开啦。

越到后面晚上疼痛的越是无法入眠,一开始宋初握着手,会被叶煜拒绝,不过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又发现手被握着,久而久之,也不在去拒绝啦。

他幻想过无数次,自己喜欢的人会出现在他面前,即使身边带着刚刚结婚的妻子也可以,但是却异想天开。

一个月后的夜里,似乎比以前更冷了,毕竟已经入冬了。

叶煜躺在床上,捂着自己的腹部,一次比一次疼痛更剧烈,握着的时候渐渐冰凉,他才知道自己一开始就错了。

他喘着粗气,声音极轻,似乎来自远方一样,人宋初摸不到那个人的存在。

“下辈子......能不能早点出现啊?”他能够听到耳边有一个人,在不断的求着医生救他。

终是讽刺,这一次,讽刺的是自己。

我错过最好的就是你,一直到死才知道自己原来喜欢错了人。

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将另一个喜欢他的人内心践踏,让他在感情上面卑微,只能够品尝残羹冷炙!

人死的时候,是安详的,似乎脱离世界很高兴,带着另一种情绪去另一个陌生的世界。

就连宋初也想不到自己会那么平静的处理叶煜的丧礼,捧着骨灰盒,没有任何的难过,仅是静静的看着那个人,离他越走越远罢了.........

第2章

夜中,宋初又一次的惊醒,他抚住自己的额头,不知道是第几次了......又梦到了当初那个人走的模样。

外面狂风大作,雷雨交加,噼里啪啦的让人害怕,闪电啪的一些打下来闪出白色的弧度。

开床头灯,看了眼四周.........

............

四周的摆设,太过于陌生,他明明记得自己当时是睡在叶煜的房子中的,但是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等等.........”他恍然大悟“在TM明明是我十七岁时住的房子啊!”

他终于记起来了,这是十二年前的住宅啊!位于南苑的一处豪华住宅。只不过偌大住宅只有他一个人在家,父母常年出国谈合同开会等,但对他的照顾向来是没有少过,会时不时打电话回家问一声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受委屈?当初他不懂,只知道怨恨父母不抽空回家看看他照顾他陪陪他,直到后来他才明白,父母对他的爱从来没有少过,那怕是一丝一毫。

还没有张开的宋初,对着镜子看了眼十七岁的自己,没有同龄人的稚嫩,也没有过多的温柔,反而有些难以相处,五官棱角分明,带着成熟的模样。皮肤不白不黑,不显得懦弱不显得丑陋。

十二年前,也就是说叶煜没有死,依旧在高中,他欣喜若狂!老天愿意给他一次机会,他就会好好把握住。

“Iwanttolikeaperson.”一声电话铃声打断了他所有的思绪,宋初看了眼来电备注,接听了。

“喂,小初?昨天你爸说话有点重啦,刚刚我说过他了,别生他气。”手机中,传来的是女人的声音,温柔,令人心暖的。

宋初似乎就起来了,当初和朋友混酒吧,然后被远在外国的父母知道,宋父直接打电话了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骂。那时候自己很少得到父母陪着,所以把朋友看得很重要,就反驳了嘴,最后差点把宋父气死。

“小初,你有在听吗?你这个孩子......”

“妈。”未等宋母把话说完,他叫了一声。

电话对面的人明显的顿了一会,这个字有多久没有听到了?貌似很久了吧。

宋初鼻子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