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反派深受喜爱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9

分卷阅读129

    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不赶紧离开,很可能就会被两那两个魔族撞上。

这种不必要的麻烦实在是不该再添了。

小命要紧,不就是被顾长安抱一下吗?不寒碜。

反正梦里已经不知道被他抱过多少回了。

顾长安正慢悠悠地换衣服,看见叶柘过来了,出于对自己身材的自信,甚至想要换得更慢一点。

叶柘见他磨磨唧唧的十分不爽。

“你能不能快点,我们现在逃命。另外两个魔族要出来了,你换好就……”他叹了口气,不情不愿地说:“就抱着我离开这里吧。”

叫别人抱着自己离开这种事,叶柘觉得非常羞耻,所以话一说完,他就撇开了头,不再看顾长安。

顾长安听见他主动让自己抱,多年的拖延症瞬间治好了。

本来还得再穿半刻钟的衣服,一眨眼就穿好了。

他穿好后十分正经地问:“师兄想用什么姿势被我抱呢?”

叶柘:……敲您吗!

叶柘恼羞成怒了,但是他只能委曲求全,他说:“随你的便。”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他是想让顾长安背的。

但是系统提醒他,如果让顾长安背的话,顾长安可能会搂着他的屁/股背。

叶柘觉得有道理,所以只能换为更加羞/耻的抱。

顾长安可不管他羞/耻不羞/耻,甚至希望他更羞/耻一点。

他直接一个公主抱将叶柘抱起来,然后用魔气强化了腿部,接着像风一般飙了出去。

此刻,他奔跑的速度再快,也比不上他内心的愉快。

其实以这样的速度奔跑,他连抽空摸一下叶柘,占点便宜都办不到。

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也没得什么好处,但就是像吃了糖一样的高兴。

他俩并没有去就近的村庄或者城镇,而是多耗了些时间,翻了座山才歇下来。

当然,这段时间叶柘也不是一直都被顾长安抱着。

跑出去的距离足够远之后,叶柘就让顾长安把它放了下来了。

然后两人一同步行赶路。

顾长对此非常不满,提出再当一次交通工具的建议,被不愿意奴役自己师弟的叶柘狠狠拒绝了。

翻过山之后,两人终于决定停下来,用之前杀到的那条怪蛇换点钱。

然后找个住处歇下来,再好好谈一谈。

先处理一下两人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再商量一下以后的计划。

他们找了个小镇。

说实在的,在叶柘的猜想里,魔界应该有点像他在现代玩的一个叫魔兽世界的游戏。

他觉得这个地方应该是全民皆兵,一天到晚不干正事,就专门训练,等着有一天入侵人界。

但事实上,他们到了这个镇子和人界的镇子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种地的种地,卖东西的卖东西。

叶柘和顾长安找了个商人,决定手上的那条怪蛇倒卖给他。

这个商人也就是普通的商人,和人界的商人差不多。

虽然看起来凶神恶煞的,而且肌rou发达长着尖尖的耳朵,但他并没有为难顾长安和叶柘。

那条怪蛇不是容易抓的东西,所以商人给了他们一个比较公道的价格。

在卖蛇之前,两人简单了解了一下当地的物价水平。

按照商人给的价格,卖这条蛇获得的魔石,足够他俩小小地休养生息一下。

拿到钱后,他们找到了一个小小的破旧的客栈。

实在没有办法,一个小镇,能有个客栈都不错了。

尤其是在魔界比人界更贫困的情况下。

叶柘之所以觉得魔界穷,主要是因为魔界里每个人看起来都一副努力干活,肌rou发达的样子。

人界就不是一样,人界有很多米虫饭桶和咸鱼。

一般来说,贫困地区的人没有当咸鱼的资格。

房间租下来之后,叶柘打算和顾长安好好谈谈。

但顾长表示他要去找一个代步工具,晚上再谈。

代步工具还是很重要的。

毕竟叶柘真的不想需要逃命的时候再被顾长抱着跑。

趁着顾长安去找代步工具了,他下楼和掌柜的瞎聊。

这家客栈小,掌柜的店小二都是一个人。

好不容易有个客人,掌柜还是很愿意陪客人聊天的。

叶柘问他:“你看天是什么颜色的?”

掌柜:……

掌柜的开始思考,这个客人到底是脑子不好使呢?还是眼睛不好使呢?还是没事拿自己寻开心呢?

叶柘也知道自己这个问题问得有些傻。

但他确实挺好奇:是只有顾长安一个人不知道屏蔽魔气,还是所有魔族都不知道这个。

他拿出一个魔石,对掌柜的说:“我就是有点不明白。这天一直都是黑漆漆的,田里的庄稼是怎么长起来的。”

掌柜收了钱,这才的笑嘻嘻地说:“想必您觉醒得比较早吧。”

有钱拿,他才懒得管叶柘到底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叶柘问什么,他就答什么:“这天本身肯定不是黑漆漆的,但是咱这些穷人能看见的天,只能是黑漆漆的。没觉醒的小孩,倒还能看看正常的天,只是一般小孩没记忆时就觉醒了,也记不得天到底是什么样子。”

他说的这话叶柘理解了一半。

他所说的“没觉醒的小孩”,应该就和人界没有引气入体的人是一样的。

人没有引气入体时,是看不见灵气的,魔族应当也是如此。

但是这个掌柜的所说“穷人只能看黑漆漆的天”他就有些理解不了了。

他接着问道:“你是说,有钱人看见的天和我们不是同一片。”

掌柜答:“天倒还是同一片天,不过你应该知道,我们看见天是黑的是因为有魔气,只是我们拿魔气没办法。”

叶柘问:“怎么会没办法呢?”

掌柜的有些疑惑:“你都这么大个人了,怎么什么都不知道?驱除魔气得用法诀,但使用法诀消耗的是灵气,魔界和人界早就隔绝了上万年,现在手里头还有灵石的,可不都是有钱人。”

前一秒还是穷光蛋的叶柘,想起自己储物玉佩里的一大堆灵石,再一次体验到了一夜暴富的快感。

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刚穿过来的时候知道自己是个富二代时。

听了掌柜的解释,他也明白了一点。

魔族好像真的不太聪明的亚子。

以前人魔混居的时候,人族想出了屏蔽灵气的法决。

但人族用这个法诀用的肯定是灵气。

魔族得知了这个法决,也跟着用灵气。

这在当时并不奇怪。

因为那个时候,他们待在人界,人界没有魔气但是灵气不少,用灵气比较方便。

可是他们回到魔界已经上万年了。

上万年了他们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