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穿去史前搞基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2

分卷阅读142

    不是已经有些富裕,部落里的人已经不在把食物作为唯一追求。”

“富裕说不上,只能说不再挣扎在濒临饿死的那条线上,开始追求比温饱更多的东西。”夙晨没想到鸿居然在思考这么严肃的问题。

他干咳了一声,让自己的表情变得正经了一些:“再接再厉,争取明年秋天收获,再次举行祭典的时候,我们已经存下了半年的粮食。”

“半年?”鸿皱眉。

晨还真是敢说,半年也……

“好。”鸿点头。

虽然认为晨这目标太远大了,但如果不远大,也就称不上目标了。

夙晨揉了揉猫头。

这目标可一点都不夸张。古代贫苦农民,就是收获一次存半年的粮食,然后再东拼西凑一点食物,或者向地主家借一点,拮据的度过一整年。

而现在咱们部落,连封建社会的贫苦老百姓都比不上,能存下一个月的粮食就要对图腾和祖先感激涕零,冬天不饿死人就已经是奇迹。

得继续努力啊。夙晨把猫像面团一样揉来揉去。

橘子:装死……

第97章织布机和纺纱机

祭祀之后,两个部落需要忙碌的事情还很多。

他们要进一步整理秋收的粮食,腌制凶兽rou和野兽rou,晒制蔬菜干、果脯、蘑菇干,囤积薪柴,缝制毛皮,以准备过冬。

夙晨突然有点愧疚。

在部落准备过冬这么忙碌的时候,他还占据了部落接近一个月的宝贵时间,去搞个盛大的祭典,是不是太形式主义了?

“他们干活劲头比祭典前足。”鸿却道,“辛苦了一整年,在收获的时候开心一下,才会让人有动力去面对下一年的辛苦劳作。这是你说的吗?”

夙晨心里嘀咕。话是这么说……

“我们都很喜欢这次祭典,希望明年的祭典更加盛大。”鸿知道夙晨只是钻牛角尖,这时候得等夙晨自己想明白。他转移话题道,“你不是说要搞个纺织机吗?图画好了吗?”

“催什么催!”因为惧寒,天气转凉之后就整日窝在温暖的炕上发呆打盹,连实验室都不想去,更别说提笔画画的夙晨心虚的嘟囔一句,转头就走,回实验室去画图了。

鸿笑了笑。

其实温度什么都是借口。夙晨也可以在炕上画图。他就是犯懒。

突然钻牛角尖,其实就是闲的吧?鸿心里虽然这么想,但当然不会说出来。这话要是说出来,夙晨大概真的会丢他一脸猫。

虽然他不疼不痒,但橘子已经够可怜了。

……

夙晨开始努力之后,只五天,就把亚麻纺织须知和相关机械的设计图拿了出来。

所以五天就能干完的事,他硬生生拖了半个多月,果然是单纯的拖延症懒癌发作了。

鸿等人学会之后,立刻组织部落人学习。

他们已经种植了亚麻,冬天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不能出门狩猎,正好窝在家里学纺线织布。

亚麻布在中小部落眼中,是只能巫穿的高贵衣服。现在巫说,现在种植的亚麻,足够部落里每个人都做一套亚麻布的衣服。

虽然部落人认为这实在是太难以想象,但巫既然都说了,他们就一定要学会如何纺线织布,争取下次祭祀的时候,每个人都穿上一身亚麻布的高贵衣服。

夙晨听了鸿定下的小目标之后,欲言又止。

细麻布虽然比兽皮轻便柔软,但祭祀的时候,还是穿兽皮更加隆重吧?在末世来临之前,皮草可是高级玩意儿。

算了算了,物以稀为贵,等他们家家户户都能穿上麻布衣服之后,他们自然就不稀罕这玩意儿了。

夙晨捋了捋自己当初从商队当“赔偿品”“拿”回来的,已经快洗破了的麻布衣服,心想比起麻布,他更喜欢棉布。棉布更柔软,更保暖。棉花还可以做成棉被棉袄,在冬天救他狗命,比兽皮好使。

但他不知道从哪去搞棉花。

如果穗部落也不产棉花的话,按照前世的经验,估计北方日照充足的地方,和南方干湿季分明的地方,会有野生棉花存在。

不知道什么时候,华夏联盟能稳固到,他这个巫可以出远门的程度。夙晨窝在炕上,和怀里的猫一起昏昏欲睡,胡思乱想。

冬天来了,沙雕回到了自家温暖的火山老巢过冬,偶尔过来蹭一下夙晨温暖的火炉;大师兄已经重新冬眠,冬眠的山洞里堆满了腐朽的松木——夙晨和鸿显然准备在这个冬天催生一大堆加血蘑菇。

壳子倒是一点都不怕冷,甚至还能在冰面上溜冰玩,最后四只脚被冻在了冰面上,部落人废了好大劲才把它弄出来。

夙晨对着壳子好一顿捶,壳子耷拉着脑袋任夙晨捶,完全不敢把脑袋缩进龟壳里。

霞还对着夙晨告状,说壳子每年冬天都会来这么一出,特别可恶。

壳子敢怒不敢言。

自己养出来的熊孩子告自己的状,还能怎么着?总不能扔了?

夙晨询问小玄武之后,得知壳子只是单纯想回水里泡着,并不是故意捣乱。只是到了冬天,河水湖水全部结冰,壳子找不到地方下水。

夙晨想起来,像壳子这么大个的乌龟,一般都是海龟。海水的结冰点远低于淡水,冬天的时候,炎黄部落曾经居住的漆吴山附近海面从来不会结冰。如果壳子可以下海,或许可以在冬天也能玩水?

壳子很久没去过海边,听闻要去盐水里泡着,壳子这么大个龟,居然有些害怕,半天不敢下水——它可是看见了,部落人吃rou的时候都是把rou先泡盐水里。

直到从未见过大海的霞欢天喜地的一头扎进海水中,担心霞的壳子才一咬牙跟着下了海。

一到海里,深刻在壳子血脉中,关于大海的记忆好似觉醒了,立刻适应了海里的环境,在浅海游得飞快。

不过它只敢在浅海玩。根据它突然冒出来的记忆,大海里有十分可怕的凶手,一口一个它这么大的龟,囫囵吞下连壳子都不吐。

潜入海水里对霞而言有些困难,她在海水里待的时间比在淡水里待的时间会短上许多。

而且海底大部分地方比河流湖泊深许多,水压也是个大问题。

不过即使是沿着海岸的那一圈海底那奇妙的世界,已经让霞兴奋的不能自已,恨不得天天下水。

夙晨琢磨着,霞喜欢大海,估摸着鳌部落的人也都会喜欢大海吧?等鳌部落加入华夏联盟之后,给他们在海边找块地住算了,还能搞一搞近海养殖。

等生产力起来了,造几艘大船,鳌部落的人说不定还能充当一下水手。

虽然身处蛮荒大地,夙晨仍旧没有放弃绕地一圈,环游世界的想法——根据观测天象星象,夙晨已经初步推定,现在他脚踩着的也是个地“球”,物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