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宠物饲养法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2

    灭口,而是直觉他现在还不想杀我。

我依约前去,他带我同车去华泰聚会地点。

会议上,他先哀痛得表示对龙爷的去世很遗憾,然后,他向所有人介绍我。

从那天开始,我坐上第十二位,也得到几个所谓手下,以后跟第五位的李志遥。

那年我二十岁,他三十一。

傍晚回去,我的房间被焕然一新。

旧的书桌和书柜被抛弃,他命人把旁边两个房间空出来,门填上,然后在我房间里开了两个门。一间房给我做书房,里面是装修豪华的办公设备和大书柜,另一间小的是更衣室,里面塞满了各种名牌服饰。

他给我衣服,意味着我从此不在是一个床上工具,而可以当人?

房间和浴室也重新装修过,但床和装饰没有改变,只是墙上手链被取掉。整间房被布置得很漂亮,挂了许多彩带,角落居然还有一棵圣诞树。

“喜欢吗?”

他走进来,看着惊讶的我,吻在我脖子上:“圣诞节快乐,我的小猫咪!”

在这里的时间,我只想着如何往上爬,完全忘记了这些节日。

“不去新宠那里吗?”我嘲讽得问。

他不介意:“那些发泄工具,就是无聊时打发时间用的,现在这么宝贵的时间,当然要和你共处。”

虚假的谎言,伪装的温柔,就和房子的布置彩带那样不真实,可我还是被他迷惑,倒在他怀抱中。

被骗也无所谓,至少我还可以想,能被他骗证明他还是在乎我,两年前,他连骗我都不屑。

他抱我,他吻我,吻遍我全身,如燃烧般炙热,他是唯一和我做这种事的男人,其他男人敢碰我,我会打爆他们的脑袋。

心里忍不住一遍遍呐喊:将我融化吧!

让我忘记所有,让我失去记忆,把对你的仇恨也忘记!

可惜,我知道这是永远也不可能。

每次睁眼,看到他抽烟的动作,我就知道梦要醒了。

甜美的梦想,就留给床上做梦时想吧,现实,是残酷地!

屋中的人对我态度全然改变,其实他们也没错,谁又能想到,当年他买回来玩玩的小宠物,今天能指使他们!

许多人在讨好我,怕我还记恨着做佣人时他们对我的欺凌。

我正眼都没看过他们,又怎么记得那些鸡毛蒜皮事情!他们就是总想着欺弱怕强,才会一辈子只能做人下人。

我不同,我不是坐在第十二位就满足的人!

我开始抽烟,也开始喝酒。可抽得并不凶,也不会让自己喝醉。

只是女人,试得很少,偶尔见到喜欢的,也会玩玩,但没有哪个特别喜欢。

我知道,沉迷烟酒色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

那几个分给我的小混混,拼命讨好我,却苦于我不爱说话,喜怒哀乐又不形于色,总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我。

看他们的样子,也真可怜,自从跟了我,没有一天敢放开去玩。

不过我喜欢看别人痛苦,所以什么都没说。

心里很空虚,总觉得管理酒吧不是我想做的事,我还是比较喜欢花时间在读书和练枪上。

尽管不算太喜欢,我还是用了一点儿头脑,把酒吧生意大大提升,而且渐渐越来越好。

几个手下把我当神崇拜,帮派中人则认为我靠运气,对于我这以前做陪床的很是看不起。

他来找我的次数依然不多,之前的宠物听说做错事,被他埋了,现在又换个新的。

因为他们都没出过房间,所以我也不知道他们长得什么蠢样。

杀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我的枪法越来越好。他跟我说,其他帮派有人敢来挑拨。

我想都没想,带着几个手下去找对方谈论。对方见我年纪小,长得又漂亮,全不放心上,竟公然调戏我!

我提起枪,一颗子弹就把他结果了!

结果两派人打起来,我杀了七个,没中枪,只是背上被砍一刀。

和死神打过一次招呼,奇怪是我竟然不怕了,知道和那次比起来,这不过小儿科。

帮派中人开始不敢那么嚣张当面给我脸色看,他们知道我也是杀人不眨眼,开始避开我,就怕我发起脾气也掏出枪。

他却笑得开心,赞赏我的胆识。

我并没有特别高兴,从杀第一人开始,手上的血就洗不清了。

既然都是洗不清,也不介意更混浊!杀龙爷那天起,枪再没离过身,我想我会带着它进地狱。

我预了自己不会有好结果。并不是相信什么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之类的傻话,从被出卖那天开始,我就不相信有神存在,要有它也是个瞎子。

我只认为,杀人总要偿命,今天我为了自己往上爬而杀人,总有一天我一定也会被某个人杀了!黑社会就是如此。

可明知道结果,我还是要走下去,这条路没得回头。

人生没有后悔药吃,何况我从来不想过去,我只往前走。

其实我并不乱杀人,如果没有利益,不管对方说什么我都不放心上,任他们乱吠,我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只有他的声音,每个音调都影响我神经。

事实证明我是聪明的,做每件事都经过头脑,自然会成功。我在帮派中不但没被人踢下,反而地位越来越高。

很快,我坐到第十位。

他让我去华泰企业学习,还给我一个区的娱乐场所打理。

大学的课程我已经全部学完,正好开始实践。

16.

我二十二岁,成为华泰企业一名普通经理,成绩表现出色。

在帮派中的人缘不是特别好,不过大家都只是靠虚伪应对交往,我也没有得罪什么人,自然不会太糟糕。

手头上的娱乐场所也算过得去。

我的出现,无疑给帮派中其他人继张沫后再次知道天才是什么概念。

虽然他们所有人年纪都比我长,经验比我足,可在我眼中,他们都是单细胞的傻瓜!难怪前老大死后会被当时才25岁的张沫吃得死死。

我很遗憾,可我和他们的智慧显然不是同个等级。

无意之中,我得到帮派的过往记录,好奇之下拿来翻翻。

却看得我忘记呼吸,冷汗直冒。

什么天才!什么聪明的头脑!!

我真是大言不惭,居然敢在他面前卖弄!!

如景蓝所言,他二十岁才离开房间,当了五年宠物,可出来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