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空降学神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2

    女生们一见佘渐上场,精神都为之振奋了不少,纷纷睁大了眼睛去瞧,顺便扯着身边的好闺蜜疯狂咬耳朵。

由于刚才因为绿豆汤的事情而耽误了些时间,佘渐去报到的时候,当场的比赛已经进行到一半了,马上就是千米长跑项目,而他的运动装还没有换。

佘渐倒不是特别讲究的人,他直接穿着校服就上场预备了,反正校服肥肥大大的,也算是运动服的一种了不是?

“佘渐好帅啊!”

“谁说不是呢,听那些初中就和他一起的人讲,佘渐家里特有钱!”

“啊?!看着不太像啊!”

……

身后有别的班级的女生在聊天,原本郑艾卿是没在意的,但聊天对象是佘渐,郑艾卿就不自知的提起了点儿兴趣支着耳朵听。

然后……

——佘渐是富二代?嘶,看不出来啊?!

挪到郑艾卿身边的孙渝畅应是也听到了后边那两个女孩子的对话,他笑,“看不太出来吧?”

郑艾卿顺着问,“什么看不出来?”

“佘渐是富N代的事儿啊。”姜卢朝保温桶伸手,却被孙渝畅一巴掌拍到了手背上,他默默缩回手,“不像吧。”

郑艾卿看着场上正做着热身运动的佘渐,他点点头,又问,“这么说,你们几个也是呗?”

金川彭抬手捋了一把自己的头发,“那不必须的么,怎么,我们看着也不像么?”动作十分刻意,并着重晃了晃手腕。

郑艾卿瞅着那块儿一看就十分“贵气”的手表,道,“像。”

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郑艾卿不对金川彭的腕表做任何评价。

姜卢毫不意外,“八百就这样,得着什么喜欢的了,都得跑到我们面前嘚瑟嘚瑟,习惯就好。不过,他这表三百多万呢,特制的,独一份儿,走的是...”他措辞几秒,“嗯……走的是大富大贵的路子。”

金川彭死鱼眼,“卢子……”

“前些日子八百还得了个唐刀,一直跟我们炫耀呢。”孙渝畅倒出一碗绿豆汤,递给郑艾卿,语气不容置喙的命令道,“喝。”

郑艾卿死死抿着嘴,乖乖接过绿豆汤,他又不是傻子,谁对他好,他还是知道的。

“嘭”的一声枪响,千米长跑比赛,开始!

郑艾卿还是挺关心班集体荣誉的,他一边喝绿豆汤,一边伸长了脖子去观望。

在一众人穿着颜色鲜艳的半袖与短裤中,身着一身肥大的紫白相间校服的人则尤为显眼,尤其是当这个人还是第一名的时候。

当你想表达一个人速度特别快的时候,你可以形容其为【宛如一支离弦的飞箭般】,这是文学作品中,一种特别常用的经典修饰语句。

但那话里揉杂了不少夸张手法,可今天郑艾卿不得不承认,汉语言文化还真是博大精深且用词严谨。

真的像箭一样!

佘渐肥大的校服被风吹得鼓起来,按理说这样形成的阻力还是不小的,这也是为什么在长跑比赛中,同学们都通常换上运动装的缘故。

但佘渐就像没有受到丝毫干扰一样,一直稳居第一,并慢慢的和第二拉开距离。

金川彭看着跑的飞快的佘渐,语气感叹的对郑艾卿道,“卿哥别看佘渐看着人模狗样的,其实他就是糙汉子一个,你能想象么,二十块钱的老头衫,佘渐他家有一衣柜!”

郑艾卿顺着金川彭的话想象了一下,然后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幻想了一下佘渐穿着老头衫,大裤衩,黑布鞋的样子,然后觉得还挺可爱的。

“你不懂,老头衫穿着凉快。”郑艾卿看着场上的比赛,难得主动解释了一次,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故人,他的眼神都跟着柔软了不少。

老头衫穿着凉快的这个事儿,还是郑艾卿的爷爷告诉郑艾卿的。

夏天的时候,郑艾卿的爷爷最喜欢穿着老头衫到处瞎溜达了,还时常念道说,现在的老头衫,穿着是越来越没有老时候透气了。

那时候,才四五岁的郑艾卿时常被郑爷爷带着一起接诊,在郑爷爷给病人看病的时候,郑艾卿就安静的坐在办公室的小沙发上。

他看着自己的爷爷,心想,这些患者绝对想象不到,给他们看病的教授的白大褂底下,是洗的发旧的老头衫。

哦,对,郑爷爷还说了,这老头衫啊,洗的越旧,穿着才越凉快。

孙渝畅拿过郑艾卿手上的碗,开口打断了郑艾卿的思绪,道,“佘渐也是这么说的。”

想到自己的爷爷,郑艾卿心情染上些失落,他转头看着依旧是第一,可和第二名的距离却越来越小的佘渐,“佘渐是不是没力气了。”

最基本的常识,长跑最忌开始时候用力过猛,因为那样很容易后继无力,正确做法应该是循序渐进,保持呼吸,然后在最后阶段再冲刺。

姜卢喝了口矿泉水,“放心吧,这厮持久力,特,别,的,好!”

金川彭也附和,“没错,卿哥别担心,佘渐这是耍着第二名玩儿呢,谁让这小子耍赖的。”

第二名曾经在起跑的瞬间,企图撞倒佘渐。

果然,在最后百米左右的距离的时候,佘渐猛然提速,将原本好不容易将二人差距缩小到两米内的第二名,再次远远的甩在了后面。

隔着那么远的距离,郑艾卿都能看到第二名那瞬间阴沉下去的脸色。

这换谁谁不气啊。

孙渝畅解释,“那人是招进来的特长生,据说当初差一点儿就被选进了国家队。”

姜卢呸一声,“不说跑步能力,就单讲他这个素质,那差的都不止一星半点儿!”

金川彭表情倒是挺稀奇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姜卢高谈阔论“素质”这个问题呢。

而场上,佘渐也说着同样的话。

比赛结束,他一伸胳膊揽过第二名的肩膀,一手抹着额头下巴处的汗水,道,“听说,你当初差点儿就近了国家队?”

那话听进第二名的耳朵里,就是另一番滋味儿了:就你,也配进国家队?

第二名的手攥的紧紧的,他想挣开佘渐的桎梏,可惜那落在肩上的手臂跟个铁钳子似的,他没挣开,只得心里骂上一句佘渐蛮牛。

佘渐一把将额前的碎发捋上去,极具攻击性的英俊眉眼,语气满是讥讽,“我真是替国家队庆幸。”

“你可以去加入其他国家的长跑队伍,也算是为国家做贡献了,同学。”

留下这么句似笑非笑的话,佘渐拍拍第二名的肩膀,毫不留恋的转身离开,并快步走上观众台,却是没找见郑艾卿的人。

“小朋友人呢?”佘渐皱眉,侧头,对后排的女生道,“借包纸。”

孙渝畅抱着保温桶,“下一场是他的掷铅球,去准备了。”

后排的女孩子红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