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我还是过得很好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7

分卷阅读37

    青的邀请,他被允许和陈琛一起在假期学游泳,课程学费300元,学时总共15节课。

陈琛在此期间共计丢了两条泳裤,三个泳帽,一副眼镜,还有不计其数的耳塞和鼻塞,零零碎碎的花费加起来,足够再支持一个同龄的小朋友学会游泳。

当他被尚青拎着耳朵教训之后,也曾发表过同样的言论。

而彼时陈琛甚至没有去过北方,更遑论什么北方大澡堂。

可见羡慕大澡堂是假,羡慕人们可以偷懒不自带洗漱用品是真。

陈琛是为了不麻烦自己,可以忍受人头攒动中大喇喇遛鸟的那种人,甚至某次当他咬着牙躺上“砧板”,被大爷们像是剁饺子馅儿一样翻来覆去按摩搓灰的时候,还曾因为强忍着没有咧嘴,而获得了澡堂资深客户的一致好评。

于是这个当下,当关其复和斯剑与陈琛擦肩而过,愉快地钻进水池,并且发出了一声喟叹时,陈琛咬牙切齿决定脸也不要了,横竖自己身上也没有别人不存在的零件,被看就被看。

谁也不能阻挡他泡温泉!

他裹一裹浴巾,以破釜沉舟的勇气险些就要踏入消毒池了,被身后唐宵征一把拽住了胳膊,“干嘛去?”

“我,我泡温泉呀!”陈琛瘪着嘴,“来都来了,我想下去……”

陈琛自己不在乎,可唐宵征私心里有些在意,于是加重力气扯着陈琛,回了自己的更衣柜前,“老是丢东落西的,没了我,你怎么过啊……”

他叹着气说这句话,声音缥缈的没落到实处,从背包里扯出一条泳裤丢给他,背对陈琛坐下来在等。

“呀,谢谢你!”陈琛大喜过望,一边往身上穿,一边眨眨眼突然明白过来,“你这话,你抢我妈的台词儿了。”

唐宵征没有说话,所以拿好了东西,陈琛合上柜门,他心里突然有些不踏实,拽着唐宵征的胳膊,“你又不会离开我,对吧?”

两人同时踏入消毒水池的时候,陈琛被冰的打了个哆嗦,他隐约听到唐宵征轻声应和,好像并不多么肯定。

“来来来,这里!”关其复就露着一颗脑袋,他远远地冲陈琛挥手。

然后陈琛走近了,站在池边扔了浴巾,噗通跳进水里,溅起巨大的水花,白浪层叠渐进推至眼前,关其复挣扎着露出嘴巴,他嘟嘟囔囔揉了揉眼睛,“没搞错吧……”

关其复相信自己视力很好,他看见落水前赤条条的陈琛,身上穿着腰间带红的一条泳裤,尺码贴合长短正好,可他几分钟前才在唐宵征柜子里见过同款,那时唐宵征不甚在意地扯出来看一眼,说是有些小了。

“水浅少扑腾!”这是随后入了水的唐宵征,几步走过来坐在陈琛身边,摁着脑袋藏起陈琛赤裸的脊背,他眼看西风,尽是嫌弃,“你那几条肋骨,就好好藏着吧,别到处跟人展示。”

他话音不高,语气也平静的可以,但似有若无看一眼关其复,却像是带着几分警示。

陈琛被温水淹没了脖子,他觉得胸口发紧,心跳变得有些汹涌,“别,别压我了,喘不上气。”

他挣扎着露出一小片胸膛,猜测自己大概闷的红了脸。

像是故作遮掩,他借着浮力伸直双腿,圆润的脚趾像是水生的贝类浸润的皎珠,微微浮出水面,他自娱自乐抬起又落下,折腾的自己气喘。

人人都说陈琛简单,快乐就是大笑,开心就是大哭,甚至陈琛自己都有了某种错觉,好像自己是某种浑身透明的虾子,肚里藏着什么东西能叫人看的一清二楚。

但这一刻陈琛挂着傻笑,其实心跳如擂鼓,慌的不行。

一颗刚刚送过来的温泉蛋入了水,就被他一脚水波弹不知踹去了何方,探头探脑打量的间隙,还伸手指着那颗蛋,笑嘻嘻对着关其复求援,“我的温泉蛋在你的海域沉没,请求打捞!”

陈琛有了一点点微弱的成就感,他觉得自己好像成了个合格的演员。

因为没人能够发现,侧身掩映的水下,在无人看到的地方,他正牢牢牵着唐宵征的手,即使这人挣扎也绝对不放开。

第二十八章——斯剑的担忧

斯剑囫囵吞了一颗温泉蛋,抹着嘴站起身披了浴巾,摆手走出去的时候丢了一句,“我先走了,有点头晕。”

关其复扒着池壁浮上来,甩甩满脑袋淋漓的水痕,犹豫着要不要跟他一起离开,很显然,虽然身处于眼下安静平和的温泉水池,但他并不十分惬意,“诶,要不等我一下,我也差不多了!”

斯剑停了脚步回头看他一眼,撇撇下巴带着几分不耐,“要走快点儿。”

斯剑总是不愿意承认自己敏感,他觉得这显得软弱又怯懦。

可比起姓名里自带的侠义之风,他本人又明显不总是那么粗犷,这就有些让人心烦了。

斯剑极不情愿地,余光一扫,又看到正襟危坐的唐宵征,啧一声调转方向,走的更快。

“学长你慢点!”关其复出了水,带着淅淅沥沥的动静由远及近追了过来,浑身蒸腾的热气扑到斯剑后背,就是抵挡不住的荷尔蒙的冲击。

虽然斯剑平日大概很喜欢这样的刺激,但不巧此时他正烦躁,抡肘往后一甩,直直窝进关其复的胸口,“滚开!”

他头也不回踩着消毒水池大步消失,看不到身后关其复捂着心口蹲在了地上,当然,他也完全没有心思去关心。

清洁大妈推着拖把远远走过来,莫名其妙看了眼蜷成个虾子的关其复,“小伙子,咋了?”

关其复艰难伸出手来摆了摆,一时岔着气儿没能发出声音。

铁皮柜门打开极快地甩在壁上,发出刺耳的一阵声响,斯剑抽出衣服套好,近乎有种恶狠狠的气力,“妈的,这个傻逼!”

斯剑知道自己喜欢唐宵征,可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原因,因为懒,也因为自认没有必要。

可是方才,那碧波之下紧紧牵住的一双手不经意地闯入眼帘,他突然就明白过来。

他自嘲地笑笑,眼里带着十分的正经,他想果然唐宵征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然也入不了自己这只一丘之貉的眼。

虽然绝大多数时间,这人都衣冠楚楚很有分寸,看着是读书人温文尔雅的样貌,可透过那一身刻薄冷淡的伪装,内里其实也是个霸道野蛮的自私货色。

他觉得唐宵征就像一只非洲狮,悠哉悠哉盘踞在自己的领地,踱步缓慢身姿娴雅倒有些慈眉善目的意思,好像满口獠牙的作用也就是晒着太阳打哈欠的时候能稍稍震慑一下敌人,而每日唯一的工作就是四处撒尿界定领地的范围。

可若是有人因此忘了这大猫还有利爪和獠牙甚至堪比发动机的身体,那他就不可避免要面对十二分的狰狞。

关其复便是那个冒冒失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