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过马路不要看手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4

    马原毛概思修近代学完都喂了狗啊,我站起来居高临下道:“错谬之极。慕容氏的一丝一缕、一粥一饭,莫非百姓稼穑耕种,辛勤劳作而得来的。这皇宫,不过是你们奴役百姓的产物。你们受天下民众供养,就应当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取利益,而不是贪图享乐、耗费民力。所谓皇族,不过是江山社稷的米虫罢了。”

他半晌没有说话,想是从小到大没听过这等忤逆之言,有些回不过神来。

我趁热打铁:“所以做皇帝的,就应当是真正对天下好的在位者。你们慕容氏不行,就该换我上。我嘛,自然会尽自己的义务,做得也必然比你们慕容家好。”

兴之所至,又随口说道:“这样,我们打个赌,一年之内,若我治理这天下比你们慕容做得好,你便乖乖做我的臣子,跪在地下叫我爸爸。”

他冷笑了一声:“若你输了呢?”

“那便任你处置。”没想到他真会应承下来,我赶忙把话堵实,定个一年长的赌约,他这一年内便不能杀我了。

“好。”他嘴角一扯。突然发现不对,在这才待了一天我就觉得如此难熬了,若真要过上一年没网的日子,我简直能写一部新的鲁滨逊漂流记。

这时小太监端上了辣酱,我摸摸肚子,丢了念头,埋头吃了起来。皇帝的待遇果然好,说啥有啥,辣酱催着我吃完了一整碗米饭。吃完一伸懒腰,留恋地瞅瞅残羹,脑子突然闪现出一篇杂志文章来。我一个理科生,对历史所知寥寥,也不肯动脑子记,但看杂书时,却总会对一鳞一爪有深刻的印象。我想起那篇文章说,明朝之前,是没有辣椒这种作物的,人们吃的辣味都是由芥菜提供的。

细思恐极,宋元明清是最后四个朝代,我是知道的,可是,经过这两天的查证,这没法和我现在的地理位置与时间对上。我难道,穿越到了一个平行时空?

☆、第3章

下午被我成功睡了过去,晚上却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小石子摸进来问道:“皇上,今晚是否还是按着旧例来?”

我忙摆手,心里动了动,凑上前道:“小石子,今夜朕想换个花样。这样,你帮朕把后宫那群娘娘叫来,朕想见见她们。”

小石子脸上似乎抽了抽,但应了喏便退下了。

我生怕刘荣后宫的娘娘们其实只是一帮娘娘腔,忙朝门口补充道:“诶,小石子。记得,朕要女的,活的!”

虽然不好意思承认我的初夜对象是长泽雅美,但一想到进来的可能是一枚一枚□□、肤白貌美熟透了的三次元妹子们,还是有点怯场,夜御十女这种事情我毕竟没有半点经验。随着一个小太监懒懒打起门帘,我终于明白刘荣为什么宁可搞基也不把后宫一众妹子吃干抹净了。现代妹子以瘦为时尚,整天恨不得得个厌食症把自己折磨成白骨精,然而和这些妃嫔们相比,她们还是太放纵自己了。我乍一看还以为自己走到了灾荒片拍摄现场,妹子们个个面色蜡黄,打着呵欠,抬起袖子一揉眼便只能看到衣架般的手臂。千万头草泥马虎啸而来,我不要求你们有花井美理那样的球感,也不能胸无二两,坦坦荡荡吧?

一个貌似是带头的女子顶着满头的珠翠,向前走了几步,刚要行礼,我一把拦住,生怕她一弯腰,脖子就被珠翠压断了。我苦着脸道:“爱妃们,你们平时为什么不好好吃饭?你们这副憔悴模样,像是朕平时苛待了你们似的。”

面前的妹子又“噗通”伏倒在地上,瑟瑟发抖道:“臣妾,臣妾不敢。只是我大凌以瘦为美,姐妹们为了取悦君上,因而日夜不食,绝无,绝无责怪皇上之意。”

我在宫中唱惯了白脸,此时也无力洗地,摆摆手让妹子们退了下去,兴味索然坐到床头发呆。下午睡得太多,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小石子在一旁劝道:“皇上,您若一个人睡不惯的话,不如我把慕容公子请来。”

我刚酝酿出的睡意被“一语道破”,气得瞪了他一眼。

小石子挂着脸道:“皇上,经昨日之事,奴才给药一定会把好分量,绝不会让您不满意了。”

我翻身扯上被子蒙住头懒得理会他。

大概是晚上找鸡找出了心理阴影,我竟然梦见了我的前女友阿若。

我和阿若的初见,倒颇像漫画里的情节。那天下课下得早了几分钟,我悠哉悠哉走到校门口的报刊亭,指着新鲜出炉的付了钱,刚要把书拿走,便被背后一阵噔噔噔的脚步声转移了目光,紧接着便觉得手上的书摩擦力骤然增大。于是我就看到一件晃眼的白大褂,然后是一张绯红的脸,却有一双正气凛然定定看着书的眼睛。她胸前的一抹新鲜的血迹吓得我往旁边退了一步,因为这让我想起了被戴着绶带的小学红岗哨搜刮我偷偷带来的漫画书的情景。我很争气地没松开书,她沾满白霜的手亦攥住了书角,错开眼神冲着老板道:“老板,这本书我要了,我马上付钱。好吗?”

老板抬起眼懒懒一笑:“不好意思,这是我这最后一本了,是这位男同学先付的钱。要不,你们商量着一起看?”

她像是被戳破了的气球,瞬间松了手,一副乖巧安静的模样:“好的,我知道了。我还是去网上买吧。”

我对她说:“同学,这样吧,我们加个微信。我今天下午就把书借给你看。”

她当时还不知道除了系列,无论是X体,武动XX,只要是一本书一个主角,我都是能一天内读完的,还以为我为了她强行赶进度。按照韦哥的说法,我翻书的速度就比他女票翻脸的速度快一点。她后来告诉我,我当时脸上挂着尴尬的笑,略长的短发有点偏黄乱糟糟的,瘦高的影子在阳光里摇摇晃晃,和她心中主角的形象奇异地吻合了。于是她就成了我的女朋友。

阿若书看得再慢,三个月也总算看完了,于是我们的恋情也终于告吹。阿若和我正好相反,除了看得慢其他任何事都是风风火火,从表白到分手,一点也不拖泥带水。至于分手的缘故,大抵就是合不太来,只记得最后一次争吵大概是因为我认为这是X族写得最烂的一部,完全是商业炒作,她却为女二的死哭得死去活来。我拿着她退回来的书,想着人们都说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但都看不到萧何一脸黑人问号脸,便把书妥帖收好垫了桌脚。

分手那阵两人也是云淡风轻的,身边少了个拉自己去学急救措施和去图书馆占座的人,终于不用在呼朋引伴开黑的晚上接受她的质询,挺清净的。但是,当发现自己是真的很喜欢她,已经是两个月后了,我走出诊疗室看见她停下了背单词看着我。如果不是她想为她的现任借X族,在舍友均回家的长假里选择烂在宿舍的我,那天也不会被她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