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重生职业军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8

    着手里的大公鸡那望过来可怜兮兮的眼神,一时却下不了手。

林峰蹲下去,手指在鸡脖子上比划了一下,“先把这里的毛拔了才能下刀。”

“哦。”三海伸手拔掉一撮鸡毛,大公鸡大力的扑腾了一下,三海下意识的想要甩出去,却被林峰给瞪了回来。

林峰说,“你得把鸡冠子给抓住。”

龚均跃跃欲试的伸手,“我来吧。”

林峰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人海爷自尊心可是高着呢,这鸡要是交到别人的手里,可就是‘我不行’这三个字了,双眼一瞪,眉头一夹,“去去去,瞎参合什么,回头别让鸡把你给啄了,你原地给我好好的坐着,起一脚大泡了还瞎折腾,甄松呢?”

龚均乖巧的哦了一声,一屁股做在了地上,“找热水去了。”

海爷点头,低头开始和鸡继续较劲,林峰看他折腾两下就要看自己一眼,于是拍屁股直接起了身,说:“我去找甄松。”

整个二大队集合的营地里架起了六个大油桶,里面放着干得木材浇上了油,木材噼啪的响烧得正浓,地上也零零散散的用木炭架起了篝火,将整个营地照得半天红。

很多人围绕在篝火边等水开,他们用的是军用的绿色铁饭盒烧水,直接放在靠近火堆的地方,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将水烧开,现在只需要默默的等着就好。唯一麻烦的是等回去后要将饭盒外面的污渍刷出来,虽然不太现实,但是也之前漂亮整洁的外表多出了一种磨砺后的沧桑感。

用三海的话形容,特爷们儿!

林峰一路看着各组进度,一路寻找甄松,发现脚下有不少篝火燃烧后的痕迹,想必这里是昆陆野外拉练的一个定点训练区域,在这之前有不少的学员在这里练习过。

其实甄松在寝室里的存在感很低,不太爱说话,而且经常会消失,林峰找到他的时候,甄松正坐在一个篝火边和人吹牛,橘红色的篝火映照在脸上带着明朗的笑,他的前面摆了4个饭盒,隐约有着细小的气泡漂浮上来。

甄松看到林峰过来,于是笑了笑,往旁边坐了一点,让出了半个屁股,扭头继续和身边的同学说着之前的话题。

林峰看了一眼甄松,然后视线落在了旁边的吉珠嘎玛身上,最后双眼顺着珠玛的位置看向了火堆,火堆边上一共密密麻麻的摆放了20来个铁饭盒,珠玛身前的饭盒都在烧水,只有一个里面似乎煮着东西,水色泛白还带着油,凝目看过去也不知道煮的什么,不过在这满场子烟熏缭绕的血腥气息里,倒也飘出一股幽香。

林峰走过去坐了下来,耳边听到甄松对身边的人讲诉野外生存的知识,然后视线与吉珠嘎玛对在了一起,退了戾气的男人显得很静谧,橘色的火光跳跃在脸上,笔挺的鼻梁分隔出明和暗,画出暧昧的剪影。

视线匆匆一扫,便错开,两个人都沉默着,不知道该怎么和对方交谈,甚至,要不要和对方交谈。

对于林峰来说,无论是这辈子,还是上辈子,他和吉珠嘎玛的仇恨都结得莫名其妙,仿佛冥冥之中有只大手在来回的拨弄,让他们的仇恨不断的升级,直至无法挽回。

这辈子先不说,林峰还记得,上辈子刚去猎鹰选训队的时候,从军校出来,又在部队呆过两年的自己早就习惯了视战友如亲人,真心对待每一名战友,因为当时猎鹰选择的士兵主要是出身于西南军区的侦察兵,从老部队到新部队,面对陌生的环境和超强度的训练自然是愈加的亲密,反而是他们这些从别的军区过来的人零散了一些,像是找不到根一样的只和自己寝室的聊聊。

当然,自己和那些被挖角过来的军人们自然也会抱成一团,但是这种情况本来就是暂时的,一旦名单确认下来,大家成为队友,很自然的就会融入到一起,所以同批的人不是没有想过怎么改善双方的关系。

他还记得,自己因为长期在外地,一回川脚下不停的就进了猎鹰选训队,思念儿子的母亲好几次托人带了做好的汤汤水水给自己,大多数自己都没喝,送给了吉珠嘎玛他们,就是希望这种隔阂快点过去。

可是就这样,关系却更加的恶化,尤其是那边的敌视情绪越来越重。

还有这辈子,吉珠嘎玛的邪火来的莫名其妙,自己还没想好用什么样的态度面对对方的时候,对方似乎已经对自己有了定位,而且是很不好的定位。

想到这里,林峰说不出来是个什么味儿,就是觉得纠结的慌,自己和吉珠嘎玛一定八辈子犯冲,才会注定了不对路。

吉珠嘎玛垂下眼睑将目光停在了饭盒里烹煮的内脏上,那是从打理好的兔子身体里掏出来的,丢了可惜,虽然条件限制,打理的不算干净,但是白水煮出来的味道是极棒的,西藏地区早两年食物稀缺,尤其是冬天纷纷的大雪落下来,带着冰雹的大风再那么一刮,披了层厚毛的牦牛都只能蜷成一团取暖,人更是连屋子都不能出。

就这样,藏族人也不会吃天上飞的和水里游的,小时候饿的前胸贴后背,家里孩子又多,兄弟几个聚在一起吃着青稞面喝着酥油茶就算过了,偶尔过节能捞上几口风干的牛rou就是件值得庆祝的事情。

当时的自己吃得那么开心,浪费这个词从来不在认知里。

这次到了军校,尤其是被薛校长那手震慑到,突然发现自己似乎也因为家境好了忘记了早两年的苦日子,他还记得藏族习俗迥异,信佛不说,家里拜得还有毛主席,感激着这位将全藏人民从奴隶翻身成主人的领导人,那时候的自己就边啃着硬邦邦的牛rou边看着毛主席的相说,大了要学习毛主席当一名军人,保家卫国!

他也一直这么努力并骄傲着。

因为在家的时候外地的游客让自己的认知有了偏差,总觉得城市里面当兵的不过也就是那么回事,挂得高高的外表看着张扬内里却不过就一抓就软,可是军校三周,却抵了自己大半生对军人的猜想。

先不说真正的军人是什么样子,光是这段时间的训练就知道,军人吃的苦比想象中的要多得多,想要成为军人绝对要有过人的毅力才能够抗下来。

来自藏族或者其余少数民族的队友自然是坚持得了,但是那些个他一开始就不看好的城市兵也扛了下来,虽然现在还有差距,但是他看得出来,随着时间和训练项目的慢慢展开,这样的差距会越来越小。

其中最让他注意的就是林峰和他身边的那个卞海,身为来自四川省会的城市人,竟然毫不费力的成为了队伍的领头兵,卞海还算好点,至少和自己差不多,但是林峰,说实在的,真是该死的让人有着仰望的感觉。

样样都拔尖,怎么追都追不上,本以为靠着自己从小打到大的拳脚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