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最佳男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9

分卷阅读39

    这里睡了一晚。”

夏樽“哦”了一声,居然不再继续就这事打趣夏榛。

夏榛去了洗浴室洗漱,夏樽跟在他身边,手插在裤袋里靠站在门口,说,“哥,事情是这样的。我要去参加选秀,想让你帮我打点一下,给我两千万的启动资金,你看怎么样。”

夏榛听他这么说,在剃胡茬子的他直接转眼瞥了他一眼,“选秀?选什么秀?你不好好读书,总折腾这些。”

夏樽说,“就是‘最佳男声’。我想去做歌手和演员。”

夏榛听他这么说,简直想揍他几巴掌,“你又不是科班生,你会表演。”

夏樽挑了一下眉,说,“哥,你不要小瞧我。其实我也找了几家公司,以我的形象,他们都想签我,只是他们条件太苛刻了,我不想去。一个好的起点是很重要的,哥,你一定要支持我,要帮我。”

夏榛心想难怪他这个刺头刚才对庄籍那么友好尊敬,原来是这样吗。

夏榛说,“娱乐圈乱得很,以你的性格,进去了只怕过得更乱。我不会答应的。”

夏樽很不高兴地瞪他,“哥!”

夏榛脸上一点笑容也没有,他抹了须后水,斩钉截铁地说,“说了不行就不行。”

夏樽恼怒地盯着他,不再说话。

夏榛不再理他,将头发也收拾好了,他就准备出门,夏樽拦着他,不让他走,夏榛道,“你再闹,我让人把你绑到内蒙的矿上去,让你十年出不来。”

夏樽怒得想打滚,但已经二十一岁了,实在不能再撒泼耍赖了,只能紧紧扣着夏榛的胳膊不让他走,在外面朋友圈子里一呼百应大哥风范的他,此时却要哭了的模样,又倔强又可怜,“哥啊!你不能这样对我。你就帮帮我嘛。你也想要我去好好干出一番事业来对不对?你看我没有任何继承权,而且不允许进公司做事,以后我能做什么,你说,我以后能做什么?拿着那笔生活费,像清朝的那些遗族一样,每天养鸟斗蛐蛐吗。我进演艺圈,我肯定好好干,我自己喜欢这个,一定干出一番事业来,让你刮目相看。”

夏榛其实是个十分心硬的人,只对很少数人心软,而且他已经做下的决定,并且是正确的决定,是很难让他改变主意的。

他一把拽开了夏樽的手,说道,“我还不知道你,你做得下来才怪。你以为演戏那么容易那么简单吗,你根本受不下来那份苦。去选秀也是胡闹。”

夏榛说完,已经走出了洗浴室,夏樽追上去拉他,“哥,你总要给我一次机会!”

夏榛回头瞪了他一眼,“没可能。”

夏樽气得拽上夏榛房里墙边的一个水晶装饰就要朝墙上砸,夏榛停下了步子,回头板着脸好整以暇地看着他,道,“你发这种脾气,以为我不敢教训你是不是。保镖就在楼下,我随时可以让人把你送矿上。”

夏樽乖乖把那水晶装饰放回了原位,气得眼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夏榛叹了口气,道,“虽然我妈说不让你进夏氏集团,但我以后不会苛待你,你明白的。你去想想,做别的,也可以,或者什么都不做,你玩一辈子,我也养你。”

夏樽朝他怒喝了一声,从他身边擦过跑出去了,在外面差点和换好衣服收拾好的庄籍撞上。

他多看了庄籍一眼,然后飞快地冲到了大门口,像只无头苍蝇一样要撞出门去,要出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穿着拖鞋,于是恶狠狠地换回了自己的球鞋,开门跑出去了,关门的时候还故意狠狠地关了一把,让门发出了很大一声。

夏榛从卧室出来对上庄籍疑惑的眼神,就说,“他总有那么多奇思妙想,不要管他,他过个几天,就会消停,然后又有别的想法了。”

庄籍真没有多问,说道,“我去片场了。”

夏樽道,“没让阿姨来做早餐,我们出去吃吧。”

庄籍说,“我去片场吃,钱清有买给我,不然我要迟到了。让一大群人等我,很不好。”

第26章

客厅里的窗帘是关上的,虽然外面晨光明亮耀眼,房间里却光线黯淡,顶灯亮着,在墙壁上打出一层柔和光晕。

庄籍站在这柔和的光晕里,一身风华,面若冠玉,精雕细琢,眼神明亮,对他浅笑,但是,却是有一丝疏离的,同前一晚的亲近温情,有很大不同。

夏榛能够从他身上感受到这种礼貌的疏离,他收起了他之前那种会恶作剧的调笑的姿态,变成了优雅的贵公子形象。

这样的他,就是不把自己当自己人的意思。

夏榛这次一眼就明白了他的这种姿态所表达的意思。

夏榛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庄籍为什么一下子就改变了,是因为夏樽来过的缘故?

庄籍不再和夏榛多说,人已经走了。

夏榛要叫住他,已经来不及,等他走到门口去,只看到庄籍从关上的门缝里消失的身影。

怎么会这样,夏榛实在想不明白。

夏榛回B城来做事,不可能不回家看看母亲。

在回家去之前,为补偿夏樽那受伤的心,他给他打了两百万零花进他的卡里,觉得他可以用几天。

而且给他发了个短信,让他不要乱来。

夏樽是夏榛父亲夏奕军的私生子,夏奕军第一次带着夏樽来见他的时候,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有了个同父异母的弟弟。

因为实在不明白,他父亲为什么会出轨,还悄无声息地多了个儿子。

夏樽还小的时候,在他心里,他父母的感情是不错的。

要说,他的父亲,这一生,可用精彩万分来形容。

他父亲本来是个穷小子,而且很混,和夏樽的母亲在相近的两个村当知青,所以就互相看上在一起了。

他的母亲柳云琇有一定的家世,只当了一年多知青就回城考大学了,之后把他父亲也从那山旮旯里带回了B城,两人就此结婚。

他父亲也考上了大学,比他母亲低一届,但他父亲毕业后没有去做分配的工作,而是开始做生意,在他出生前,就有了自己的第一家公司,然后开始了他的起起伏伏的商界之路。

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甚至他父亲本人也不能,他父亲的发达,和他母亲的帮衬是分不开的。

所以大家都觉得两人的关系一定会很不错。

他的母亲,最初也当是这样觉得的,她辞掉了自己的工作,不仅利用自己的家世帮助自己的丈夫,而且也在公司里帮他。

两人成婚算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