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快穿之无渣可虐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13

分卷阅读213

    替他挡住攻击只是因为脚滑了一下。”

脚滑……脚滑……

“别说了,我想这一世或者说这两世的呆子一定就是那个血族亲王吧?”白桦说。

从头到尾纠缠着的除了女亲王就是这个亲王,说不是呆子鬼都不信。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不知道他们三个亲王这算是什么?重生戏?

“对了,我既然是血族,会不会让我喝血啊?我对那个有点儿心理障碍,我连猪血鸭血什么的都不吃的。”白桦说。

“宿主忘了你先前得到的嗜血免疫奖励了?估计你是所有血族里唯一一个不用依靠鲜血就能生存的吧!”系统的声音里竟然有点儿幸灾乐祸的意思。

原来那奖励在这地方等着他呢!

白桦明白系统为什么是这种反应。身为血族竟然不需要吸血,也就是说连这最后一个勉强能被称为弱点的地方都失去了,这样的血族得多强大?

估计其他血族都会想办法打破头来找他要秘诀吧?

换句话说,这件事绝对不能让其他血族知道,不然他就得变成唐僧rou,血族里的每一个大概都想从他身上咬块rou下来。

“算了,小统,把我传过去吧。”白桦叹了口气说。

幸好他身经百战,不管多困难的情况,现在在他看来,都是有办法解决的。

“咳咳,需要提醒宿主一下,因为第二世和第三世都是你的两个前世,如果宿主一旦把第二世的结局修改太多,让目标没办法重生的话,那宿主的第三世将不存在,以后的这些世也就不再存在。”

“……”他就知道老天看他不顺眼,从一开始他被抓来任务就知道了!

“OK!不就是还需要我在第二世时死一次吗?知道了。第四世的呆子都能让我哄过来,这两世算什么?”白桦说。

系统看他信心满满,就把他传了过去。

“对了,小统,你打算把我传到什么时间点啊?”白桦刚有点儿失重的感觉,突然想起这个重要的事情,赶紧问了一句。

“把儿子送到寄宿学校之后,回来的路上遇上血族亲王的那一段。”可能是因为在传送中,系统的声音有点儿不稳,但勉强让他听清了。

白桦松了口气。

不用生孩子真是太好了,他还真怕系统把他传到和呆子上床之前,虽说有福利吧,但之后的袭击可是会死人的,生孩子更是让他无法接受。

等回过神来时,白桦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家面包店前咽口水。

说是面包店,但其实里面供应的不只是面包,还有一些血族才会喜欢的血点心。

在这个社会,能够贩售血族食品的店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毕竟血族的点心里面掺杂着人血,而这不是轻易就能被批准的。

白桦倒不是想吃血点心,他刚刚把儿子送到寄宿学校,缴纳了大笔的学费和生活费等,又给儿子留了笔钱作为平时花销。这一番下来,他身上几乎没剩什么钱了。

跑了一上午,现在正是吃午饭的时间,可惜他连这点儿钱都舍不得拿出来,咽了半天口水,只能垂着头转身慢慢离开。

大概是情绪太低落,他连头都抬不起来,转弯时一个不经意,直接撞到了别人身上。

那人伸手一格,他“哎哟”一声倒在地上,半天没挣起来。

☆、第七个世界(2)

推倒白桦的是一个穿黑西服带墨镜的保镖,那人冷冷地盯了他半天,看他只是个普通人,这才走过去,伸出一只手要把他拉起来:“不好意思,手有点重。”

白桦借着他的力站起来,一边揉着膝盖一边小声地说:“没关系。”

保镖拥着中间一个肩宽长腿、气势十足的男人离开,那男人走到白桦身边时,淡淡扫他一眼,正巧白桦直起身,抬头依依不舍地看向面包店,露出的脸让男人愣了一下。

白桦还在留恋着面包店里的香气,冷不防面前有阴影遮下来,他这才发现那个男人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他面前,将墨镜摘下来,冰冷锐利的目光死死盯着他。

那眼珠……血族?!

白桦吓了一大跳。

虽说现在人类和血族已经和平共处,但真正正面同人类打交道的血族并不是很多,一般的血族在人类心里还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正因神秘,才更显得美丽。血族在娱乐圈等靠脸吃饭的地方能够独占半边天,出众的外表当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这点。

同样的题材内容,血族担纲的影片和电视剧一般都比人类的收视率要高一些。

而白桦作为人类中性格比较胆小的那种,对血族并没什么好奇的心思,相反,他其实挺害怕血族的。

确切地说,他害怕一切看起来比较强势的人。

而血族,不管外表还是真正的能力,比一般的人类都要强得多。

要不是他们没办法正常繁衍,导致数量一直上不去,而人类的科技大爆炸,出现了很多对血族很有杀伤力的武器,导致血族不得不和人类握手言和,可能现在人类还处于被血族圈养的状态。

“你……你好?”白桦底气不足地说。

男人眯起了眼睛。

像,真像。

不光是外表,连这种说话的口气,甚至那让人恨得牙痒痒地稀泥一般的性子,都那么像他失踪的爱人。

不过,看清白桦的眼珠颜色,男人有些失望。

血族的眼珠都是血色的,这个人明显是人类。

难道真的只是外表相似?

“你叫什么名字?”男人问。

“白桦。”白桦说。第二世当然不叫这个名字,可是他失忆之后,流落到人类社会,没有生存能力,又躲躲闪闪地生了个孩子,生活一度非常窘迫。

幸好他碰到一个非常善良的老人,那个老人以捡破烂为生,收留了他和他的孩子,还在死后把唯一一个破烂房子留给了他们父子俩。

这让白桦有了容身之地,开始他学着老人去捡破烂,后来又去当服务员,几乎什么脏活累活都接都干过,慢慢地竟然也把孩子拉扯大了。

老人姓白,白桦跟了老人的姓。因为他和老人是在一棵白桦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