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所有男人都像我前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1

分卷阅读41

    一尘给他的领带针,这一身冷硬的打扮和周围来玩的人们对比鲜明,显得格格不入,于是白一尘隔着面具,试探性地对他招了招手。

时亦南快步走到白一尘面前,绝口不提刚刚自己看到的那一幕,就假装自己是刚刚出现的,他勾着唇摘去白一尘的面具,低声道:“找到你了。”

男人开口说话,幽徐低沉的嗓音熟悉又迷人,使白一尘得以确认,这人就是时亦南。

白一尘笑着望向他,面具摘下的途中勾住了他的几根头发,随着面具的离去在半空中飘了两下又落下,贴在他白皙的面庞上。

但时亦南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他似乎在白一尘笑容里看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绝望和悲哀。

“你怎么那么快就找到我了?”白一尘把面具从时亦南手里拽回来,拿在手里玩着,“我还以为你会认不出我呢。”

“我怎么会认不出你?”时亦南没管周围人,低头就在白一尘额前印了一下,“是你的话,我当然认得出。”

他确实认出来了,只是默默地在一旁看了很久。

他低头看着认真把玩着面具的白一尘,青年的眉眼在明亮的光线中异常温柔,纤长的眼睫上像是有着星屑在跳跃,闪烁着落入眼中。

时亦南不知道那一刻他脑海中闪过了怎样的一个念头,他只知道自己问了个有些奇怪的问题:“那如果我戴上面具的话,你认得出我吗?”

白一尘听到他这么问,顿时抬眸看向时亦南,他拿着面具伸手在时亦南脸上比了比,遮住他的面庞,然后蹙着眉状似苦恼地摇摇头,说:“认不出。”

“小坏蛋。”时亦南没有在意,以为白一尘是在开玩笑,用手指穿过白一尘细软的发丝,在他头上揉了揉,这是他们大学时时亦南经常对白一尘做的动作。

时亦南长得比白一尘高,那时他们还年轻,时亦南摸他头发时的动作旖旎又缠绵,往往在下一刻就会按着他的后脑勺来个叫人炽热窒息的吻,白一尘脸皮薄,被亲吻后总是羞赧得满脸通红,半天不肯抬头去看时亦南。

而现在游乐场里人多,白一尘怕他真的会按着他来个湿吻,就轻轻拍开时亦南的手,说:“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摸我的头发。”

“你才二十六,我比你还大一岁呢。”时亦南哑然道,“能有多大年纪?”

白一尘叹息:“那也很老了啊,我马上就要满二十七了……”

“是是是,白先生年纪大了,所以一日三餐更得准时吃。”时亦南牵住他的手,“你还没吃午饭,我们先去吃午饭吧。”

“好啊。”

白一尘任由他牵着,离开这里的时候回头望了眼跳楼机。此刻跳楼机正在进行升高,坐上面的人们发出唏嘘的声音,但估计再过几分钟他们就得尖叫出声了。

时亦南刚刚没往这里看上一眼,白一尘想,他大概认不出这是哪了吧。

他们在游乐场里随便选了一家主题餐厅,里面的菜色味道都很一般,但餐厅里的装饰十分童真可爱,在一楼的时候还碰到了好几个可爱的小孩子,好在他们的用餐地点在楼顶包间,既不用担心熊孩子吵闹,也能欣赏到舟安公园的美丽风景。

落座后,白一尘杵着下巴继续望着窗外依稀可见的跳楼机,而时亦南则是伸手拽开衣领,舒了口气,说:“还是楼上清净,楼底那几个小孩子吵得我头疼。”

白一尘闻言转过头来看他,抿了口水笑道:“我觉得还挺可爱的。”

“可爱?”时亦南不喜欢小孩,“明明吵死了。”

“说到这个,我今天在游乐场里遇到一个小男孩,他叫勋勋,长得特别像你。”

“长得像我?”时亦南闻言,一下子就知道了白一尘说的可能就是刚刚那个在和他一起玩的小男孩,可是那个男孩明明不像他。

白一尘点头道:“嗯,很像你。”

时亦南笑了一声,以为白一尘是在和他开玩笑,摇摇头说:“像我的人挺少的,如果是的话,估计又是我爸哪个不知名的私生子吧?”

这话可以说是恶意揣测了,不难听出主人对小孩子的厌恶。

一般久别的情侣听到爱人对自己说这种话,可能会想到私生子,觉得这是爱人对自己的试探,比如在分别期间有没有出轨之类的。而听到白一尘对他说这句话,时亦南的第一反应也是私生子,不过却不是他的私生子。

白一尘见时亦南这样油盐不进,终于不再委婉铺垫,直接问他:“亦南,你有没有想过,要生一个小孩?”

时亦南闻言,搭在桌面上的手指轻轻颤了下,但是动作很细微,没有人发现。

他早上去公司的时候想了许久,想的是关于白一尘曾经自杀过的事。

这些年来,他怕自己克制不住对白一尘的喜欢,会想要放弃华城的一切来到南城找他,所以他都刻意地不去关注有关白一尘的消息,在公司里,他的下属和同事只以为他是个严肃冷漠,不苟言笑的上司,除了曾经见证过他们恩爱程度的同学或邻居以外,没有人知道他在几年以前,有过一个相恋的男□□人。

而同学们在毕业以后就已经各奔东西,邻居们也早就在出租屋拆迁后离开了这个地方,南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们可能再也不会相遇,相遇了也不一定认得出彼此。

因为再深的感情,都会随着时间被冲淡——时间是一切辉煌和落寞的尽头。

时亦南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他觉得白一尘会渐渐忘了自己,毕竟他当初那样断然冷漠地离开,一个人但凡有点自尊和骨气,都会对他这个“前任”恨之入骨。

为了这样一个“前任”自杀,大部分人不会觉得白一尘足够深情,只会觉得他傻。

白一尘不是个傻的,所以时亦南觉得他应当会渐渐忘了自己的,可他却还是功成名就后选择回到了南城,来找白一尘,不是因为他有多爱白一尘,只是为了白一尘是他的初恋。

初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着一种独一无二的记忆,更别提那个初恋是所有人心中白月光,朱砂痣般的存在时,有谁会放得下呢?

时亦南从小到大就没感受过多少切实的“爱”,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亦或友情。他承认,白一尘是唯一一个让他感受到强烈爱意的人,那样炽热的感情,就好像他是白一尘生命里唯一的光芒,如果离开了他这束光,白一尘就会委顿在黑暗中死去。

这极大地满足了他,这也是为什么,他如此迷恋白一尘的原因。

所以他回来了,他想要继续被白一尘用那样刻骨的目光注视着。

他回来的时候完全没有头疼烦恼过白一尘会不会恨他,又或者是白一尘真的忘了他,有了新的爱人怎么办,他觉得他有足够的资本,叫白一尘重新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