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记忆阉割师(H)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1同床异梦

爱上许奕飞后,我就是他的一条狗,让往南我绝不向北,叫我咬谁我咬谁。凡事只求付出,不望回报,被冷眼鄙视后还要主动凑过去摇尾巴跟他亲热。

有时我觉得自己像个不食人烟火的圣者,有时又像一个猥琐的M,任真心被肆意践踏后还能无动于衷的对那他一厢情愿的好,真是贱到了骨头里。

曾几何时,我以为跟他的相处模式会这么延续下去,可在报纸上看到他深情款款的给江城名媛戴上戒指的照片时,还是被自己的过往给深深恶心到了。

为这么一个忘恩负义的禽兽付出将近七年,方一白,你智商和尊严都去哪儿了呢?

公寓里所有东西都是我在整理,收拾行装并没有花费太多时间。

临走之前,我把冰箱里的食物全都扔到垃桶里,将许奕飞最爱的金鱼全捞出来晒在阳台上,然后剪坏他所有的衣服,拿油性笔在四周墙壁上画满了发泄的涂鸦,最后还顺手牵羊带走了他留在房子里的银行卡。

累死累活这么多年,我讨回点辛苦钱,应该不算过份吧?绝对不过份!

拎着密码箱去柜台把钱都提出来,然后换家银行重新存进去,接下来开车离开这座生活了近十年的城市。

看玻璃窗外熟悉的风景疾速飞驰而过,我觉得自己像只挣脱绳子的风筝一样,开启了漫无目之旅。

纵使许奕飞势力遮天,我也不相信这次两人还能再见面。

一是他根本不屑找我,二是他只对我的名字熟悉而对其它都一无所知,虽然我们同居了整整七年。

人说夫妻有七年之痒,没想到我们两个之间也能痒上一回,真是讽刺的安慰,不枉我曾经用心爱过。

离开江城后,我去了幼时故居宁海,那里山美水美就连空气都新鲜无比,对我来说是绝佳的疗伤胜地。

清晨推开窗户,微咸的海风挟带着潮湿气息扑面而来,这种生活真是悠闲惬意。

或许是习惯了都市中的繁忙生活,如今突然安静下来竟然有些不适应。

在每天吃、喝、睡、溜狗的规律生活持续了半个月后,我比烟花更寂寞。

二十五岁,虽然事业一糊涂几乎于无,卡里的钱足够我活完下半辈子,混日子等死的日子却好像来的早了点。

至于许奕飞,已经彻底成为久远的梦了,我现在已经不大能记得他的脸……

等等,昨天是几号?刚才我都做了什么事?meimei的电话号码是多少?这些事情没道理也一并忘记的……

“请问您父母有大脑方面的疾病吗?”医生拿着诊断报告一脸郑重的问。

摇头,我哪里知道?连他们的影子都没有见过,“医生,我到底生了什么病?”

“根据您的描述和检测结果,应该是大脑皮层受到损害引起的遗忘症,但也不排除小脑和脊髓神经失调方面的问题,因为只是在初期,所以现在还无法给出准确的诊断结果。我现在建议您去江城治疗观察,那里的医术和设备要比这里先进的多。”

“我听不太懂,能不能说下可能会导致的后果?”

“如果是前者的话,您可能只是记忆方面的问题,会逐渐遗忘过去的一切,直到往事变成一片空白。但是这并不直接影响您的身体健康,如果是后者的话……。”

“会怎样?”

医生遗憾道:“记忆错乱、反应迟缓、四肢不协调,最后会陷入昏睡不醒。”

无论哪种,都会是我无法承受的,虽然记忆里也没有太多开心的事,但是如果全部遗忘……我不知道这样跟直接去死有什么区别。

买了很多笔记本,我希望可以凭借它们记录下一些东西。

明知道自己可能有天连字都认不出,但我还是不想让它们忘的那么快。

拿着笔想了很久,我才开始真正进入回忆中。

十四岁,最爱我的奶奶去世了,从此开始孤单一个人活着。

十六岁,在路上捡到了小米,我决定把她当成我的meimei。二月十六日是她的生日,她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孩。

十八岁,遇到许奕飞……

花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我终于把自己的记忆榨干,将这些本子通通装在背包里,决定重返江城。

名义上是为治病,其实心里还抱着一点点未可知的隐约期待。

回到江城后,在市中心医院附近租了房子,二十七楼,往下俯视的时候,发现这个城市熟悉中带着一点陌生,人类真是渺小的可怕。

窗子是朝阳的,有着大大的玻璃窗,每天清晨阳光打在脸上,我觉得自己还活着,这应该是件值得庆幸的事。

我现在幸福不多了,可是我还想看曾经爱的人幸福。

人爱的贱,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在翻旧报纸的时候,我发现了许奕飞的消息。

原来两人好事已成,就在我离开江城的几天后决定的,六月初六定婚。

六月初六是好日子,因为那是我的生日。

去?还是不去?这是个问题。

在掷了六十五次硬币后,我决定去买衣服。

我爱的人订婚,我怎么能不去?虽然他不一定领情,我也不能把那天给记很久。

许奕飞是江城的青年才俊,再加上祖父老子两座靠山,订婚仪式没道理不隆重。

赶着去赴宴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邀请函,这可真是尴尬。

不进去也没关系,免得触景伤情一脸憔悴落寞惹人笑话。

让司机把车停在酒店对面,我就坐在车里安静的看着。

许奕飞从黑色宾利中走出来,依旧眉眼冷酷,帅气逼人。

我想自己之所以那么爱他,长相方面的原因肯定占了三分之二。

因为他脾气不怎么好,而且从来不懂牵就别人,再加上说话又难听,每句都像针一样准确无比扎在人心坎上。

这样的家伙如果长的不好看,我肯定不会这么爱他,说到底方一白也是个俗不可耐的人。

我贪婪的看着他,想要把他的背影轮廓刻在心里。

他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不经意回头扫一眼,明知道隔着车窗什么都不可能看到,我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