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逆旅的等候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69

分卷阅读169

    狠狠揭开还未愈合的伤口,自虐般地反复弹奏。

一曲弹完,他没有给自己伤春悲秋的时间,他刷刷刷把自己刚才即兴创作的部分写下来,然后才开始动作写评论。

他得快一些,更快一些,做完自己该做的事,然后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他答应过那个人会去找他,而那个人也承诺过会等。

所以他得更快一些。

他还欠他一句话。

他希望他还愿意听。

第六十章

1996年夏巴黎?蒙马特高地

20岁的顾靖扬一身典型美国大学生的装扮,黑T,白色百慕达短裤,脚上一双nike运动鞋,肩上一个大号双肩包,他手里拿着一份破烂不堪的巴黎市区地图,在蒙马特区高高低低的青石板路上走着。

这是他的毕业旅行,他想也没想就选择了巴黎,虽然他的很多朋友都跟他说,巴黎人又高傲又做作,明明会说英文却不肯使用,特别乐意看到外国人因为不会讲法语而吃瘪的样子,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来了。他喜欢这个风华入骨的城市。

还好他没听朋友们的劝告来了,他庆幸着。巴黎人并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夸张,至少他所遇到的路人都十分友好,他也没有什么语言上的困扰,巴黎人的英语水平总体来说还是相当高的,到目前为止,他的旅途都相当愉快。(作者画外音:那是因为你长得特别帅好吗……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蒙马特是巴黎一个特别的城中村,那些趣致的房屋、鲜艳的花朵、错落的阶梯,轻易捕获了过路者的心。这不像是巴黎,这更像是某个欧洲小镇,而她,却又曾是现代艺术的中心,那个年代波西米亚运动曾经在这里诞生,那么多如雷震耳的伟大艺术家曾经在这里居住生活、来来往往:梵高、毕加索、劳特雷克、雷诺阿、郁特里罗……

她是世界艺术之所以发展成为如今这个模样最重要的见证者,即便在巴黎这样每个街角都有艺术、每个地区都有历史的城市,蒙马特也依然是所有巴黎人的骄傲。

6月的天气还带着仲春的凉意,下午的阳光明亮而不炙热,但是对于一下午都在走路的年轻小伙子来说,这点热力也足以让他全身冒汗。

又走下一段下坡路,路的尽头有一条长椅,对面是一家鲜花店,一位中年妇女正在店门口整理她的红玫瑰,脚边一桶一桶的花花草草看起来十分赏心悦目。

顾靖扬走到长椅边坐下来,把背包放在脚边,从旁边的网格里掏出矿泉水,咕噜咕噜往嘴里倒了半瓶。

拧上瓶盖,正要把水放回包里,这时,他听到一阵清脆的铃声,然后一辆单车从上坡拐角处出现——是巴黎市区随处可见的那种线条流畅简洁的黑色单车,没有前框没有后座,超大的黑色轮胎让单车看起来比别处的都要更加优雅。

踩着单车的是一个亚裔少年,他身上穿着浅灰色圆领薄毛衣,露出里面一道浅蓝色衬衫领子的边,腿上则是一件深蓝色直筒牛仔裤。因为是下坡路,他调皮地伸直双腿踩着脚蹬站起来,双手撑直在单车银色的手把上,沿着青石板路俯冲下来。阳光穿过树叶照耀在他清秀稚嫩的脸上,那双漂亮的杏眼里显出快要飞起来的得意神气。

顾靖扬眯起眼睛看着这一幕。

少年一边俯冲一边对花店的中年妇女喊了一声:“BonjourMadameDubois!”

花店的女子听到声音转头一瞧,直起腰来笑着对他招了招手:“BonjourFred!”

少年骑到花店门口,一个急刹车,灵活的身影跳下单车,和花店的女子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了几句。

顾靖扬一手撑在椅背上,惬意地看着他们用他听不懂的语言闲聊。

他真可爱,他想。

我等下得找他问个路,也许能顺便跟他交个朋友也说不定。

少年结束了攀谈,牵着单车朝他的方向走过来,正打算要踩上去的时候,顾靖扬站了起来——

顾靖扬一个激灵,睁开了眼睛。

漆黑的房间里静得连暖气的声音都十分清晰,他睁着眼睛静静地躺了一会儿,意识慢慢回笼,梦境里的阳光和少年退去,现实涌入意识里。

这不是他的毕业旅行,他也早已不是20岁的少年。

这是他旅馆的房间。

扭开台灯,他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闹钟,3:42。

他掀被下床,拉开窗帘,外面高高低低的青石板路在路灯的照耀下,泛着如雨后一般的湿润光泽。

顾靖扬轻轻呼了一口气,怎么会梦到那么久以前的事。

他的毕业旅行的确是在巴黎,他也的确在蒙马特见过一个骑单车的亚裔少年,但他并没有像梦中那样上去跟人家搭讪,当然他也听不懂人家的名字。

那只是他人生中小到不值一提的一个小插曲,小到早就已经从他的意识表层消失。

他竟会以为那个小男生是陈非……

他一定是想他想到疯魔了。

顾靖扬揉了一把脸,梦中属于青少年的悸动彻底消失,现实的思念和怅惘沉甸甸地涨满了胸口。

一年了。

他们分开,已经一年了。

虽然他从来不承认他们已经分手,不管家人还是朋友问起的时候,他总是说他们只是暂时分开,但是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如果其中一个人坚持要分手,另外一个人就算再不愿意,又能如何?

这一年里,陈非没有跟他联系过,只言片语的问候都没有,他就像从来不曾在他人生里存在过一样,彻底地消失在他的生活里。

顾靖扬起初还尝试着给他发信息,遇到有趣的事的时候;高兴的时候;不高兴的时候;他……想念他的时候。

每条信息都显示已阅,但是他从来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他甚至会在发送之后,神经质般地盯着信息的窗口,希望至少能够看到typing的字样——那至少说明,他挣扎过,试图给他回复过。

但他每次都失望。

发出去的信息,从sent到read的状态都无声无息,有时候是立刻,有时候要隔一会儿,有时候则要隔上很久,久到他已经没在盯着屏幕。等他下一次打开,那一条勾才悄无声息地变为两条勾。他甚至无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