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年下是头狼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作者:清简

文案:

又名,小狼狗确实害人。

外表痞帅/sao话很多(划掉)/内心深沉太平洋/身份神秘/青年大叔路爵×外表冷漠/炫酷无敌/面瘫萌/荷尔蒙支配大脑/年下小狼狗路天

路爵的签名一天一换:

第一天:“总有一天我会有猫的。”

第二天:“我靠,捡了一只,跟狼一起长大的崽儿。当成猫养嘻嘻嘻。”

第三天:“你他妈好好穿衣服会死啊。”

第四天:“惊了!一米八几的少年竟然还在尿床。”

第五天:“我疯了。”

第六天:“不要试图萌混过关,萌不是你拆家的理由。”

……

第N天:“走开!你他妈……”

第N1天:“防火防盗防年下。吸狼有风险,养狼需谨慎。QAQ”

路爵的朋友圈:

“我方已经全面沦陷,用实践证实了,小狼狗确实害人。”

路天评论:呵。

——

众生丑恶,唯有你干净清澈。

众生皆苦,唯有你甜到忧伤。

前期养狼日常,后期缉毒冒险。

内容标签:强强年下情有独钟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路爵┃配角:┃其它:

第1章

“我挺好的,就是有点儿想死。”路爵拿着听筒,长腿抵着墙,随意的靠在公共电话亭旁说,“狼口逃生,真他妈刺激。”

说完他看了身边的少年一眼,人正半蹲在地上扒拉着地上的土,牛仔裤脚挽起,露出骨感白皙的脚踝。感觉到有人在看他,他抬起头警觉的瞪了路爵一眼,两只毛茸茸的耳朵,从黑发中支棱起来。

路爵抬起手在他脸前晃了晃,手腕上还印着个很明显的牙印儿,挑衅道:“你他妈再咬……我靠,你还真敢啊。”

一口下去又见血了,这崽子还真挺牙尖嘴利。

“小野狼刚刚又咬了我一口。”路爵对着电话说,“对,牙特尖,那我哪能知道,不知道什么品种。哎,你说人跟狼不是有生/殖隔离么,那他这是怎么回事儿?”

这崽儿的耳朵可不是cospy,他亲手摸过,那上头可还带着温度,假不了。

人怎么会长出一双狼耳朵?况且他牙齿还那么锋利,就跟狗差不多。

“啊,对。我亲眼看见的,那母狼把他当儿子似的亲。”路爵向远处眺望了一眼,荒郊野岭的,除了这个便利超市,还有旁边的加油站,方圆十里都荒无人烟。

“不说了,我这两块钱的话费马上就没了。等见面再跟你说,快过来接我吧。我在大冲山加油站这儿,车没油了。”路爵低头看了眼地上趴着的少年,心下一动,“别忘了带几盒rou罐头,嗯。”

挂完电话,路爵从背后拎着少年的衣领,把他直接提溜上了车,手一扬摔上了车门道:“老实待着。”

看着这少年坐在车里,透过玻璃窗用凛冽的目光盯着自己,路爵脊背一阵发冷。

非得这么凶么,好歹咱们也一起患难与共过。

虽然只有两天。

回忆起这几天的经历,路爵还感觉就跟做梦似的。

*

路爵喜欢户外活动,一个星期前跟人组团到大冲山野营。

那伙子人特不要脸,个个身边都带着家眷,一群人里就只有路爵这一个单身狗。

大家本来说好要半夜一起去看星星,他们却全跑去打野/战了。

路爵一气,撂下他们自己走了。

结果没想到,第二天山里就起了大雾,到傍晚的时候,他的太阳能充电宝就已经没电了。

彻底跟这帮子同伴失去了联系。

而且最关键的是他吉普车里没有多少油了,胡乱开出去找路,就只有死路一条。

于是路爵只好坐在帐篷前,乖乖等着天变晴了,那样小伙伴们就能找到他,凭借脑电波,或者心电感应。

但是,很明显那几个货的脑电波全用来谈恋爱了,让路爵等了两天都没一点儿消息。

而且,天气也越来越差,甚至在夜里下起了雨。

路爵躺在帐篷里,听雨点拍打着树叶啪啪啪啪啪的响,心里就跟被狗啃过似的忧伤。

等下完雨,路爵拿着探照灯去找路,就算是迷路也比坐以待毙强点儿。

身上带的干粮吃得差不多了,总是压缩饼干脱水蔬菜的吃,吃得他嘴里发苦,再不回家,他能直接疯了。

军用靴踩在淋过雨的树叶上,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在寂静的山谷里格外的明显。

大冲山的地形极其复杂,尤其是在这山脉腹地。走了半个小时,周围的景物全都一个样,路爵看到地上自己刚刚踩上去的脚印,兜兜转转,他又回到了原地。

路爵皱了皱眉毛,感觉有点儿颓废,衣服上甩得全是泥点子也懒得换了,回到帐篷就躺下了。

原本他是打算睡觉的,但却被一阵奇怪的叫声给吸引了注意力。

远处传来几声凄厉的狼嗥,在大雾弥漫的早上,显得莫名有些诡异。

他早就听说,大冲山有挺多野狼,哪儿哪儿好像还有个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但是没想到这狼会在早上出现。

而且,听声音还是一匹独狼。

狼是群体性动物,基本上不会单独出来行动,经常由七匹组成一个小团队。头狼作为团队里的核心,指挥着大家合作捕猎。

一旦团队中有狼落单,很可能就是被头狼给抛弃了。

听这快要奄奄一息的叫声,应该是被饿了很久。

路爵正奇怪着,结果没多久就看到这匹狼的真面目。

饿狼一看年龄就已经不小了,毛发干枯没有光泽,原本灰黑色的皮毛现在微微有些焦黄。它的脖子上长着一圈银色的毛发,环绕着它高昂的头颅,离远了,看上去就像是戴着一条洁白的围巾。

他中午找路时出了趟门,返回的途中饿狼尾随了他一路,欲望直勾勾的写在它森绿色的眼睛里,但是却始终跟路爵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每当路爵回头,它都会往后连连退步,等路爵回过头时再次悄悄的靠近。

进行着慢热的拉锯战。

野外生存的经验告诉路爵,狡猾的狼一般不会见到人类就直接扑上去撕咬攻击,因为人会反抗,有猎.枪,是他们最大的天敌。

它们一般会默默的跟在人们身后,找寻到他们的住所,然后等夜晚人们酣睡,放下戒备之时,再狠狠地扑上去,用尖锐的利齿一口咬断他们的脖颈。

从发现这匹饿狼后,路爵就提起了十二分的戒备,晚上没睡帐篷,坐在吉普车车厢里,把门给关严实了,脚底下踩着把防身用的猎.枪,心想,再敢来的话,老子一枪爆头。

没成想这狼表现十分怪异,每次都是在他帐篷前转悠,躲在石头后面偷偷观察他的活动,却迟迟不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