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耽美小说 - 网配之我们结婚了 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8

    王妃买糖的殿下。

谁说是给他买的了?我是要自己吃的。某人掏出钱包结账。

上次你还在节目里说这家的糖不好吃呢,别骗人了,大家都知道王妃最喜欢这里的果汁软糖的!小喇叭大笑起来,双马尾活泼地左摇右晃、甩来甩去。

剧组的其他成员也都心照不宣地笑着,某人结了账,拎着软糖出来,随手往嘴里丢了一粒,不经意地皱了皱眉,才把整袋的糖都抛给了林希:嘴里都是鱼腥草味,太难吃。

林希接过糖,想起刚才在饭店走廊的事,不免笑眯眯地看某人,一直惨白的脸上也终于有了一抹血色。

某人摸了摸鼻子,特别鄙夷地说:就这么喜欢吃果汁软糖?买了袋糖就这么高兴。

不是因为糖,林希眉眼弯弯地看向他,是因为你掐了我。

某人忽然觉得眼前的人一定是被黑暗料理和奇葩饮料毒傻了,所以连被掐都觉得特别幸福了。

他嘴角抽搐了一下,没有说话。倒是林希笑了一阵子,才一本正经地说:我高兴,是因为你掐我,代表你还打算理我。

这是什么神逻辑?某人瞪了林希一眼,想起那天下午的事,依然觉得胸口发闷,恨不得在眼前的人身上掐出一条粉红色的曲线出来。

说话间,剧组成员已经纷纷从糖果铺里走了出来,手里大包小裹,各有收获。马良良更是拿着一支洒满了七彩果粉的巧克力棒吃得一脸幸福,如果不看他的身高额,好吧,即使忽略掉他的身高,其实那画面也不会太和谐。

一路说说笑笑,就走到了那家最有特色的冰激凌店。事实上,除了两位大神,剧组士大夫们早就聚在一起品尝过这家最有名的香草冰激凌了。

但是大家还是在店门口停下了脚步。为什么?当然是为了当初西山大神说的那段话。

店里最好吃的是香草冰激凌,只要买一份,就会有一整天的好心情。所以,那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带心上人一起去那边,两个人一起吃一份冰激凌。

这段简简单单的话当初感动了很多真爱粉,纷纷表示如果有机会来s市,一定要带着心上人去吃一次香草冰激凌。

两个人当然不可能说早就一起吃过香草冰激凌了,剧组的孩子们又都不承认自己刚吃过冰激凌,所以一群人各怀心事地进了那家小店。

小喇叭兴冲冲地把两个人按在座位上,剩下的几个人跑去买冰激凌。等到上桌时,每个人抱着一杯冰激凌大吃特吃,唯有两位主役大神的面前只有一杯冰激凌,碗里插了两只勺子,一只粉色的,一只蓝色的,特别的登对。

店里的冰激凌吃光了,就剩下最后一份了。小喇叭笑嘻嘻地把那杯冰激凌向两个人中间的位置又推了推,我们都不是本地的,来一次不容易,两位sama不会忍心让我们跟人分享这么难得才有机会吃到一次的冰激凌吧?

当然不会。某人耸了耸肩,漫不经心地勾唇。说着,还瞥了一眼林希,笑着说:我想王妃也不会介意的吧。

林希笑了笑,伸手剜了一口冰激凌,上面的果仁和果碎让人垂涎三尺。

全剧组的人都盯着林希的动作,全然忘了自己也在吃冰激凌。林希慢悠悠地端着勺子看了又看,才轻轻低头,打算吃掉快要融化的冰激凌。某人忽伸手夺过勺子,直接吃了下去。

林希笑了笑,本打算伸手拿旁边的勺子,却被某人一转手,不小心碰掉了剩下的那只粉色勺子。

马良良站起身:我去再要一个勺子。话音刚落,就被小喇叭狠狠掐了一下,连忙又坐了下来。

某人轻笑道:好像还是以前的味道,这么多年都没怎么变过。说着,就把勺子又放了回去,坐在一边看着林希。

林希不以为意地拿起勺子,在众目睽睽之下也吃了一口冰激凌,眉眼弯弯。

某人忽想起上次两个人一起来吃冰激凌时的情景,那时的他还因为听了西山的讲述,幻想过自家王妃如果故地重游,会不会带了人来同吃一份冰激凌。

那时的他当然也不会想到,自己当时正跟心里想着的那个人一起吃冰激凌,而不过几个月后,那个人会坐在自己的身边,在剧组成员的面前同吃一份冰激凌。

这个人,看起来太透明纯净,而表面终究不是内心。

所以注定看不穿,也很难找到合适相处的节奏。

第103章:唱歌

从冰激凌店出来的时候,刚好赶上小雪。冬季的s市气温虽不算低,但因为潮湿,也一直给人阴冷的感觉,甚至很多北方人都会抱怨s市的冬天太冷,可以冷到骨头缝里去。

s市一直很少下雪,眼前忽然出现的轻盈雪花更是让人惊喜连连。小喇叭兴冲冲地追着雪花跑了一阵子,才发现那六角晶莹太轻太薄,根本无法用相机捕捉到。

好可惜她喃喃道。

岚音笑了笑,悄悄推她:你还有心思看这些?没看到有更好看的吗?

什么好看的?在哪?小喇叭甩了甩双马尾,好奇地四下张望。

岚音按住她,悄悄地凑过去咬耳朵:你看西山sama的嘴唇

一道萝莉音很绵软地在两个人身后响起:西山大神的嘴怎么了?两个人浑身僵硬,这才想起身后的是马良良那呆萌货,顿时无语,悄悄向走在最前面的西山大神看去。

林希转过头,特别自然地笑了笑:不知道是被什么虫子咬了,有点痒。

你才是虫子呢!某人悄无声息地瞪了林希一眼,随即也跟着浅笑道:前面应该还有家药店,一会儿买点药涂上吧。

不用了,林希笑着看他,又不是什么毒虫子,不碍事。

沿着老街一路向前,原本因为寒冬而没有白兰花的遗憾,被风中轻舞的雪花所抚慰。几个人边走边看,不时拍照,夹杂着欢声笑语。

林希的嘴唇其实并不算红肿,只是被某人在饭店的走廊顺便咬了一口,留下了一点点印记。如果不是岚音一直关注着两个人的动向,根本不会注意到这种微小的细节。

一路走走停停,某人趁着几个小丫头在街对面拍照,转头看了看身边的人,视线落在那微红的小印记上,眸色不由自主地深沉了下来。

林希笑着看他:怎么,虫子还没当够?

他哼了一声:下次应该直接咬鼻子。

林希这下才真是开怀地笑了起来,连好看的眉眼都是弯弯的:只要有下次就好。

某人觉得自己是被绕到小圈圈里去了,所以有点不开心,低着头也不看林希。林希笑着推他:大家叫你呢。

他回过头,看到小喇叭正冲着这边招手:殿下,这里是你的母校?

他走了过去,笑着说:是啊,当年就是这间校舍,到现在都没改。就连小时候总觉得跑不到头的运动场也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