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言情小说 - 太子爷的鬼迷心窍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6

    这一代三个男丁,唯有一个庶女,还病逝了。

沈家和冷家一衣带水,偏偏沈家却在宫里没人,这才使得贵妃娘娘找不到强有力的盟友。

三年前,沈锦乔不过十三岁多一些,贵妃娘娘筹办百花宴,让众家姑娘比试才艺。

当时只是皇后娘娘带着所有女眷看个乐子,却在中场皇上来了。

一番比试下来,角逐出了名次,沈锦乔的才艺本来是比冷家小姐冷忆差许多,却因为容貌,被赐了第一名。

皇上御笔钦点的四大美人,第一名沈锦乔,天色国色,赐牡丹。

那时的沈锦乔才十三岁,就算再美,跟一后宫的娘娘们比,哪儿当得上天姿国色?偏偏皇上开了金口,提了御笔,谁敢说不是?

那天回来之后,娘亲就黑了脸,娘亲向来温柔,但那是沈锦乔唯一一次见她表情那么难看,难看到狰狞。

她只说了一句话,咬牙切齿:“贵妃娘娘真是好算计。”

沈锦乔当时不懂,什么算计?但看娘亲很生气,她没敢问,后来娘亲就带她去了霍家,最后......就在霍家为她送了命。

重伤垂危,娘亲拉着她的手,大概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才将那些话全部都告诉了她。

贵妃娘娘看重她,因为她是侯府嫡女,因为六皇子需要侯府支撑,而所有人都以为贵妃娘娘会选侯府嫡女沈锦乔为六皇子妃,可不是这样的。

当今皇上正直壮年,且将江山大权牢牢握在手中,几位皇子之间都还没斗出个输赢,离大位之争还早着呢。

而比起皇位争夺,贵妃娘娘最大的威胁还在宫里。

贵妃娘娘是故意让她在皇上面前露脸,看中她也不是为了选为儿媳,而是想成为她的铺路石。

毕竟沈锦乔这张脸,年纪小小就已经绝艳,若是长开了,怕是没有男人不会心生绮念。

尤其是那坐拥天下的帝王,自然有权力拥有最年轻美貌的女子。

贵妃娘娘想要利用她,又怎么会不对她好?

两年多前娘亲带她离开,娘亲死了,她按理守孝三年,如今三年期即将过去,这些牛鬼蛇神自然又冒出来了。

贵妃娘娘是对她好,但那一切都建立在她自身的利益之上,这进了后宫的人啊......哪儿还有什么单纯的好?

至于为什么非要沈锦乔而不是沈锦曦,一是分量不够,区区庶女,就算出自沈家,入宫也很难爬到妃位。

贵妃娘娘可是想把四妃乃至皇后拉下去的,分量不够怎么行?

第二自然是因为贵妃娘娘厌恶沈锦曦的性格,这样的人有野心,最开始用起来一定很顺手,但反咬一口的时候也够狠,她不想养虎为患。

沈锦乔:......这意思怎么感觉像是她比较蠢,好利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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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里,在沈家姑娘离开之后,一人锦衣玉带匆匆而来。

“母妃,听说锦乔回来了。”

冷贵妃慢慢放下手中的茶杯,轻笑:“你这消息倒是灵通,难不成还看上她了?”

明王失笑:“母妃你说什么呢,我就是想着好久没看到她了,听说她来了,便来看看,况且不是你让我对锦乔meimei好些的吗?”

冷贵妃面上浅笑不减,但眸中的温度却很冷淡:“你啊,本宫跟你说那么多,别的记不住,这个你倒是听。”

明王倒是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他急匆匆赶来可不仅仅是因为沈家的人,面色严肃了些许:“母妃,儿臣收到消息,太子怕是要回来了。”

冷贵妃柳眉微颦:“他不是在寺里待得好好的吗?回来做什么?”

“听说身体已经大好,那边的人收到消息,说已经在准备车马,不出半月怕是就能回宫了。”

冷贵妃抿唇,轻哼一声:“回就回吧,正好试一试这宫里的水,那病恹恹的身子,若是有个好歹,那可就有好戏看了。”

谁都知道太子身体不好,偏偏又是尊贵的命格,从小就多灾多难,所以十岁就送去佛门之地养着,已经九年没回来了。

也因为他顶着太子的名头,盛京这些皇子都算安稳,暗地里小打小闹,但明面上还都是和和气气的,可太子殿下回来了,这些人的心思,也许就不一样了。

第九章冷忆

沈锦乔用马车带了两个meimei回侯府,等她们下车了,自己却没有下车。

“明诛,去东街的戏楼。”

马车慢悠悠的往东街而去,停在一间戏楼的门口。

东街多的是达官贵人,锦衣华服到处都是,沈锦乔这一身锦服穿着入宫拜见可以,走在这大街上也不会太突兀。

尤其是这东街最大的戏楼---流芳阁,这里面的戏子都是这盛京里最出名的角儿,很是受王孙贵族追捧,王爷、皇子在这里面都不难见到,真没什么好奇怪的。

流芳阁三层,一楼寻常百姓都可以进入,二楼是隔断的雅间,需要更多的银子才能上去,三楼是独立包厢,多数都被好戏的贵人整年的包了,就算没人来,也不会给别人进去。

沈锦乔带着玉珠直接上了三楼,报了一个名字就被人带去了房间,平南侯府在这里没有包厢,也没人真的那么好这一口,况且就算想包一个厢房也不是那么容易,房间就那么多,可没那么容易抢到。

沈锦乔去了厢房,厢房三面围住,唯有面向戏台的一面是空旷的,有珠帘隔断,外面的人不容易看到这里面,但这上面的人却能把戏台子上的画面看得清清楚楚。

此刻戏台子上正在唱戏,戏子一男一女,女的是富家姑娘的装扮,男的是一个书生模样。

玉珠将戏单子递给沈锦乔,这出戏叫做花簪。

讲的是在一个下雨天,富家小姐看到书生在淋雨,好心赠了他一把雨伞,书生心中感激,等到下一次相遇,他将雨伞还给了这位富家小姐,顺便赠了一枚自己雕刻的木簪。

然后自然就是两人互生情愫,情意绵绵,以树叶传书,寄托相思,两人两心相许,可富家小姐却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夫。

书生爱着那位小姐,可却苦于自身太过清贫,怕富家小姐跟着自己吃苦,便退缩了。

那富家小姐被逼着与青梅竹马成亲之后却惨遭虐待,最后香消玉殒,书生为了谋生,弃了笔做起了簪匠,他为富家小姐做了一支独一无二的簪子,却一直没能送出去。

得知富家小姐死了,他杀了富家小姐的丈夫,自己去了她的坟前,用那支簪子刺进心口,鲜血将簪子染得鲜红,红过最耀眼的宝石。

懊悔、愧疚、痛苦,爱而不得,为爱殉情,凄美至极。

沈锦乔:“......”

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感觉。

“呜呜呜......太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