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言情小说 - 老婆的量词是一只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86

分卷阅读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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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摩挲着她的无名指说,“我不反对你自己出去打发时间……”

我不反对你主动体验“兼职”,也不反对你可能觉得打工很有趣所以在那里一直“玩”,更对你想隐瞒我这件事、从而在积累到一定水平后向我炫耀你的伟大帅气表示谅解。

就连你穿着类似女仆装的衣服端盘子我也能忍受,毕竟那围裙好歹遮到了小腿。

你对所有主动问你电话号码的雄性都表示OK,让我一天接到了无数个搭讪来电,这也是意料之中。

因为和异性|交谈、建立联系本就是一个健全人应该掌握的技能,因为我工作忙到没时间和你坐下来一起吃饭,因为穿稍微短点的裙子、和除爱人以外的男人相识是每个人类女孩理所应当的权利。

我会稍微感到抑郁,但那都出自于卑劣的独占欲,是不被允许的愿望。

因为你总是要彻底成熟独立、然后尝试离开我的。

——虽然我不会放你离开,但试图离开灾祸之主真是太正常不过的努力了。

胃疼的社畜攥着她的无名指憋了很久,最终,在妻子困倦的眼神下,还是只憋出了纵容的一句叹息。

“……但你每次都记不得把婚戒戴上啊。下次戴上婚戒再出去,好吗?”

妻子总想不起来戴戒指出门,但那次他醉酒后提了很多遍,她就好好记下,一连佩戴了好几天。

就连在C国她抱着包子赶到机场找自己时,无名指上也是戴着戒指的。

但来到E国之后她就旧态复萌,小银环再次被塞入了床头缝里一塞就是好几天——

忘性真大啊,这没心没肺的小孩。

沈凌缩回了爪爪。

她借着卧室灯的暖黄色光晕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无名指,发现那上面的戒痕的确已经很淡了。

就算是长期佩戴戒指,摘下后一个星期左右戒痕也会消失,更别提沈凌从来没有戴那枚银环超过一个星期。

她有点心虚地缩缩脖子:“知道啦。我……我明天出门的时候尽量戴?”

并不是忘记了。

只是偷偷把它藏了起来。

因为店长说、店长说——

【你结婚了吗?那工作时尽量不要戴戒指,你太受欢迎了,客人看到戒指会失魂落魄,甚至拒绝给你小费的。】

沈凌不觉得店长在说谎,她亲自比对过,同为服务员,一个无名指上戴着戒指的女孩就是没有不戴戒指的女孩赚得小费多,不戴戒指的女孩也总能受到男性客人们更多的照顾。

她每天从这些客人那儿收到的小费都足以赶上她三倍的本职工资……照这个积累速度下去,阿谨的生日礼物绝对可以在E国提前买到手,甚至不用回到C国再挑选了。

今天下班时她就在摄政街相中了一件雾霾蓝的衬衫,而那件衬衫的价格即便是以目前每天的收入水平,也远远赶不上呢。

……等我赚够了钱,就会重新把戒指戴上的……

即便是她也知道“因为想多赚小费所以不能戴婚戒上班”的原因稍微有点无理取闹。

咳,稍微,稍微。

“阿谨,我以后会尽量戴上唔——”

最后那声“唔”是脸被捏圆的叫声。

捏着她的脸,稍稍往外拉出面皮般柔软质感的薛先生:“凌凌,你转转眼睛我都知道你在打什么鬼主意。”

无非就是戴戒指会影响小费收取吧。

……证明自己打工时也一样最帅气最伟大的方式,就必须得是赚得比所有人类服务员多吗?

幼稚又可爱的想法。

除了纵容还能怎么办?

“‘逛完街’回家时要把戒指戴上。知道吗?”

虽然戒指不戴给陌生人看就不能减少任何搭讪电话,但好歹他看见她戴着戒指就不会那么胃疼了。

“知道啦……”

“嗯,已经很晚了。睡吧。”

沈凌重新往被子里埋了埋。

几分钟后,她感到被角被掀开,御用的暖炉躺了进来。

沈凌很自然地挪过去,左嗅嗅右嗅嗅,寻找到枕脑袋的位置。

“今天不去洗澡吗,阿谨?”

“嗯,今天主要做的是搜寻工作,没有正面猎杀。”

而且今天实在太累了,身心俱疲。

“这样。”

只是搜寻工作的话,阿谨应该不是很辛苦,那今晚多聊几句吧?

“阿谨阿谨,你为什么这么纠结戒指?”

她摇脑袋的动作让薛先生睁开了沉重的眼皮:“明明无论如何我都是你的妻子呀,你总执着要那枚丑不拉几的小银环来证明什么呀?”

证明你和我的婚姻是确实存在的。

“证明我没疯啊。”

他温柔地摸了摸她的脑袋,“和帅气机智又伟大的凌凌不同,我是个很卑劣的胆小鬼。需要点什么东西证明,我才敢确信我得到了这么好的你。”

因为是灾祸之主。

如果我有幸与你结婚,那么我一定会不幸地失去你可能萌生的喜欢。

如果我有幸得到了你可能萌生的喜欢,那么我一定会不幸地无法和你亲热。

如果我有幸和你亲热,那么我一定会不幸地离开。

如果我依旧有幸地和你待在一起……

即将降临的不幸,一定是从未体验过的绝顶痛苦。

会是什么呢?

他一直在等待降临的不幸是什么呢?

肯定不会发生在沈凌身上……因为她是最幸运的祭司。

那就是她的离开吧?

幸运的她不会因为降临在我身上的不幸感到痛苦,那就不会是被教团强制的离开我,而是快乐的离开我。

长大。成熟。邂逅。遇见其他人。发现比我更好玩的。发现比我更好的。

“不戴戒指其实也没关系,凌凌。”

他说:“如果这要求困扰到你,那就继续把它丢在床头缝里吧。”

希望在这不幸降临之前,能哄到对方的一句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工作。

第一次和异性|交流。

第一次对金钱斤斤计较。

不是想炫耀帅气和伟大。

只是想送给你一份生日礼物。

第80章番外现代人类au

番外现代人类au

-1-

两岁的沈凌是个快快乐乐的小孩,最喜欢的就是邻居家的大哥哥。

每一天每一天她都会缠在他的后面跑,拽着他身上能被拽的所有衣料咿咿呀呀叫唤,看到小花小草小蝴蝶都会兴奋拍拍手掌,然后指给他看。

她第一次学会写字时写的就是他的名字,写完后把那张墨迹一塌糊涂字形歪歪扭扭边缘还被手汗浸湿的纸抓到他面前,挥来呼去,高兴得像个参加幼儿园国旗班的傻子。

而邻居家的大哥哥看看纸上那个鬼画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