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言情小说 - 这时对 那时错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4

分卷阅读64

    状态,她也害怕啊,可是……

黯然看着自己的手背,手背有三分之一面积擦伤,擦伤部分隐隐约约可以看到皮肤里层,房东太太的药缓解疼痛功力有限。

手背的伤口是今天早上搬家留下的,方绿乔没有多余的钱支付搬家公司产生的费用。

于是,她和之前的邻居借来一辆由机车和海边观光车车厢组合的交通工具,那家伙看着很像国内的电瓶三轮车,方绿乔会开电瓶车。

除了外形和电瓶车像之外,那家伙一点都不像电瓶三轮车,其结果可想而知,她从车座上跌了下来,手背擦在水泥路面上。

庆幸的是,她遇到了热心人,那名热心人帮忙她把一车家当连同她送到这里。

搬家总算结束了。

手背上的伤口和这一百欧的房子性质一样,都是因为目前她目前经济状况捉襟见肘。

林叔叔半个月前打电话告诉她,因为公司资金出了点问题,她的生活费晚点才会打到她卡上。

那个晚点一晚就半个月。

方绿乔不敢打电话催,也不敢把搬家的事情告诉家里人,还好,她昨天终于找到一份可以配合培训中心时间的工作。

冷不防地,方绿乔被脚下的响动吓了一跳。

把她吓了一跳的罪魁祸首来自于那只毛茸茸的小家伙,小家伙正咬着她的裤管,眼巴巴瞧着她。

饿了吧?今天关顾搬家,都忘给它食物了。

弯下腰,触了触它额头上的毛发以示安慰。

这是一个月半前方绿乔从街上捡到的一只博美犬,与其说捡到倒不如说是小家伙一路从集市跟着她回家。

那天晚上,因事情耽搁方绿乔错过了最后一班公车,无可奈何之际只能借助手机导航找近路回家,十点半左右时间,那个小集市没有一个人,方绿乔一边假装打电话一边心惊胆战着,就怕忽然冒出来一个酒鬼。

酒鬼没有冒出来,倒是一只浑身脏兮兮的博美犬冒了出来,小家伙从小集市一路跟着她。

博美犬的出现转移方绿乔的注意力,她瞪了它一眼它回她一个瞪眼,她停下脚步它也跟着停下脚步,不知不觉中她站在自己公寓门口。

方绿乔拿钥匙开门时,小家伙就站在旁边可怜兮兮地看着她。

想了想,方绿乔问你迷路了吗?就像是听懂她的话一般小家伙往她走进了一步,当时心一软,她就把小家伙带进家里,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带无家可回的小动物回家。

打算搬家时问题来了。

来法国的半年多时间里方绿乔一共捡到十一只小动物,她把那十一只小动物的照片贴到宠物走失中心,陆陆续续的有些被领走。

直到搬家前,还有两只猫和那天从市场跟着她回家的博美犬。

新房东规定,不能带小动物。

无奈之下,方绿乔只能联系流浪动物收留中心。

也许是因为那只博美犬曾经驱赶走她的恐慌,方绿乔只让流浪动物收留中心的工作人员带走那两只猫。

方绿乔心里还是盼望着,小家伙能回到它主人身边。

小家伙偶尔会耍点小脾气,从这个特点判断,它得到过主人的爱护。

终于,在搬家前夜,方绿乔接到一通从宠物走失中心打来的电话。

若干讯息吻合后,电话被转到宠物走失中心工作人员口中的那只博美犬主人的手上。

那是年轻男人的声音,电话彼端年轻男人的冷漠语气使得方绿乔心里有点讶异,这和之前她接到的宠物主人语气有很大落差。

大多数宠物主人语气都是欢天喜地的。

挂断电话,方绿乔恍然想起,电话彼端的年轻男声似曾相识。

慢慢的,方绿乔脑海中浮现出白色衬衫;被衬衫袖口遮住隐隐约约露出的深色手带;等红绿灯时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敲打着方向盘。

顺着手指眼睛慢慢往上……

呸呸呸。

方绿乔当时差点就把手机扔到地上去了。

怎么可能是连嘉澍,连嘉澍一看就是爱干净的人,而且连嘉澍要养狗的话也会挑那种法拉利级别的。

当即方绿乔把电话彼端的人也许是连嘉澍这个念头打掉。

昨天晚上,方绿乔半夜醒来时后知后觉想起,她居然把连嘉澍的样子记得很清楚,不仅是样子,还有他穿的衬衫手带等等等,一些小细节都记得很清楚。

这是为什么呢?

拍了一下自己的头,自然是因为对方是帅哥了,而且还是那种只能去抬头仰望的帅哥。

冷不防地,方绿乔再次被自己吓了一跳。

这次吓到她的不是博美犬,而是从额头传来的声响,她又拿自己额头开刀,每当恼怒时方绿乔都会下意识做这种动作,mama总是说,再拍下去她就要变成笨姑娘了。

呼出一口气,方绿乔觉得务必要给自己脑子设立一道防火墙,用来阻挡连嘉澍的一道防火墙。

出于好奇,方绿乔略微了解了连嘉澍和林馥蓁的关系。

用媒体们的话,小法兰西和小画眉的友情可以申请吉尼斯纪录了,可见这两人的关系有多好,再有……

再有,安德鲁也和林馥蓁他们玩在一起。

总而言之,她和这些人保持距离就对了。

卷起衣袖,方绿乔给小家伙张罗起食物。

四点四十五分,方绿乔把一脸满足的小家伙抱到浴室,待会它的主人就要接它回家,这应该是她最后一次给它洗澡了。

洗完澡,还有点时间,方绿乔拿起吹风机,她得给小家伙弄一个美美的发型。

门铃声响起,方绿乔看了一眼钟表,五点整。

还真准时,昨天在电话里方绿乔把她新家地址给了博美犬的主人,约好的时间是五点。

打开门。

房间门和窗户一样,面向西。

南法的阳光是向日葵色,这向日葵色在若干年前引来了一个人,这个人在城墙;在田间;在旷野;孜孜不倦地描绘这那一缕,那一千万缕,那一万万缕阳光。

他叫梵高。

直到最后,直到今天,人们都不知道是南法的日光成全了梵高笔下的向日葵花,还是梵高笔下一望无际的向日葵色成全了这南法的日光。

下午五点,是一天当中蔚蓝海岸区的日光最趋向向日葵的色调。

站在门口的人头顶上的日光炫目得让方绿乔似乎瞬间跌落于梵高笔下一望无际的向日葵花色里头,满目的金黄让她一阵头晕目眩。

在大片大片的金黄中增添了一茬白色,雪般的白色。

一时之间——

直到。

“怎么是你?”昨晚电话彼端的冷漠声腔宛如一下子穿过电波来到眼前。

回过神来。

挡在门口,说:“这话不是应该我来说吗?”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