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言情小说 -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8

    诉她,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你打不过这些敌人,是因为你太差了,你不够勇敢,不够努力。

对面的胡一民絮絮叨叨,突然想起什么,问他:“阿临,你怎么看起来很懂她的样子嘛!说说看,是不是昨晚……”

他顿了顿,笑得狡诈。

谭临的目光平静。

——胡一民说自己怎么这么懂程树么?

那不过是因为,他曾经也陷入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漫天血色,暗无天日。

在这场看不见尽头的旅程里,他挣扎着,拼命爬出泥潭。

他还记得。

那年,他才十四岁。



谭临十岁那年发生了两件大事。

哦不,应该是三件。

第一件事是,在内地服役的父亲退伍,准备回到长三角那个沿海发达省份去,开启人生的新篇章。他的母亲不愿意离开故乡,所以就和父亲离婚了。

第二件事是,他与母亲告别,跟着父亲,一起搬到父亲新分配的工作地生活。

那是沿海省份里的一个小镇。和自己的从小长大的地方比起来,山清水秀,适宜居住,在父亲看来,是个成长的好地方。

第三件事是,那年年末,父亲再婚了。

“再婚”,是谭临早已预知的一件事。他的父亲有文化,职称也高,娶了他母亲这个除了美貌一无是处的女人,实在是因为服役地的条件太差,迫不得已。

所以,回到故乡小城之后,谭临父亲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物色再婚对象。

半路夫妻的结合,真爱是奢望,很大程度上都是利益使然,然后再处着处着处出点感情来。

谭临的父亲很清楚这一点,作为小城里颇有权势地位的一个领导,他挑来挑去,挑了一个层次地位都能与之匹配的女人做了妻子。

这个女人叫汪明霞。

汪明霞也离过婚,巾帼不让须眉,是个十分强势的女人。她进谭家门那年才三十岁出头,身边还带着自己与前夫的孩子。那孩子比谭临小七岁。

她进门之后,笑眯眯地给谭临塞了颗糖,道:“临临,叫我汪阿姨就好了。这是你弟弟,现在你们就是一家人了。以后可要好好相处,有时候啊,阿姨还要拜托你帮阿姨好好照顾弟弟呢。”

谭临说:“好。”

那一天,他迎来了自己的后妈和同父异母的弟弟。他没有多说一个字。

在日后漫长的年岁里,谭临总是反复地问自己,自己是否太不知足。

平心而论,汪阿姨是个很好的人。她会定期给他买衣服,给他零花钱,也去参加过他的家长会——在生活照料方面,他和弟弟一视同仁。

虽然偶然有背地里的偏心,可谭临明白,血缘亲情终究摆在那儿,你不能要求一个人善良而毫无保留地像对待自己亲生孩子一样对待你。童话的归童话,现实的归现实。

而且,他常常会做一个梦。

在梦里,站台上的母亲越来越远了。她的脸很模糊,就像小时候随意涂鸦的铅笔画一样,覆盖着许多杂乱的弯曲线条。

天很蓝。他们分别的那天,连雨都没有下。车离了站台,渐渐远了,然后她转身走出站台,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分别后,谭临总是反复地梦见母亲留给他的这最后一幕。后来他更加频繁地想起她,伊始于十四岁那年。

那一年,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汪斯元七岁,刚刚开始读小学一年级。

谭临的弟弟汪斯元是个很聪明的小男孩。

他没有上过任何补习班,却能在年级里保持着前三的水平,每次试卷上的分数都让他这个哥哥自愧弗如。

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潭父很喜欢汪斯元。一则是因为他伶牙俐齿,乖巧可爱,总是能逗得潭父哈哈大笑;二则是他自从上学,就成了县里出了名的好学生,令人艳羡的“别人家的孩子”,这点让潭父觉得很是长脸。

十四岁那年,谭临刚上初一。

平心而论,他并不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坏学生;相反,他属于那种刻苦勤奋的上进型。

然而,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科技时代,彻头彻尾得拥有着一枚文科灵魂,并不是一件让人轻松的事。

他能在语文、英语、历史的考试上得到高分,却花费了大部分时间挣扎在数学、物理、化学的泥淖中。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很多天才,更多的是像谭临这种,在第一次面对化学方程式时手足无措的平庸者。

一开始,潭父还会拿汪斯元刺激一下谭临。等到后来,他发现自己的这个儿子越来越沉默,自己也越来越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就随他去了。

潭父出差很频繁。他不在家的日子里,谭临偶尔会在深夜上厕所时看到汪明霞在灯下帮汪斯元补课,那灯一直到很晚才会熄灭。

谭临就是从那时候开始频繁地想起自己的母亲。

她有没有再婚?还继续待在那个城市吗?分别之后,她会像自己想她那样,也频繁地想起自己吗?

如果当时母亲留下他,他现在又过着怎样的生活?

谭临不得而知。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如果跟着母亲,他并不能过上这样富足的生活;

而且,父亲并非对他漠不关心,汪阿姨和弟弟也并非无情的坏人。

每天,他无时无刻不这样,游荡在想起母亲和说服自己之间,游荡在不满与羞愧中。

最严重的时候,他甚至会羡慕汪斯元,会想象如果汪阿姨是自己的母亲该多好。

在众人的一片赞颂声中,汪斯元跳着级上完小学。

也就是在那时候,谭临意识到自己的身体也许出了问题。

那时候他读寄宿高中,变得愈发沉默寡言,有时候一天都不会说一句话。

晚上的时候,他会莫名其妙地哭起来,连他自己都意识不到。等到眼泪完全浸湿枕头,他会换一个姿势,继续默默流泪。

那时候的他和厌恶上学一样厌恶回家。他最喜欢的地方是教学楼顶的天台,因为那里没有人,只有风。

那段日子很灰暗。他觉得自己就像游走在悬崖边缘的怪物,与另一个自己疯狂地打架。

偶尔,于刀光剑影中一抬头,他看见汪斯元已经跳级上了高中,然后又考上了少年班,人生高歌猛进,飞速前行。

自卑、敏感、脆弱、郁结压的这个少年喘不过气。终于有一天,这根绷紧的弦断了。

有天放学后,他打开天台的门,走到半空抬起脚,然后跳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走了这么久,开始不知道在留言里回复什么。如果你看到这里,谢谢你的喜欢,loveyouall,?(这个苹果估计显示不出来吧……)

☆、怪物

“阿临?阿临!”胡一民在谭临面前拼命挥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