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经典小说 - 驯狼【强取豪夺1v1】在线阅读 - 510甲衣狼王

510甲衣狼王

    

510甲衣·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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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温言道:“你可以在孤这讨一个赏赐。”

    沈佳仪最想要的赏赐,其实是再也不要见狼王。

    这匹狼好可怕,纵使笑得尔雅温和,可太危险。

    女孩咬了咬唇瓣,“我想要狼后的镯子。”

    身后,年轻的君王沉默了。

    片刻后,他道:“你也知道,那是狼后的镯子。”

    沈佳仪忍不住又嘲讽他:“殿下如果给不起,下次就别叫人随意许愿。”

    伊比利斯真不懂,这个女孩怎么浑身都是刺。

    “你不配碰那镯子,孤叫你许愿,没叫你妄想。”

    沈佳仪也是麻了,是不是做老板的,都很擅长pua?

    好,那你也别妄想跟我说话了。

    沈佳仪不理他了。

    几句话的功夫,狼王勒马,眼前已是恢弘高耸的祭坛。

    向上的台阶上布满血迹,早已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狼王在万民的欢呼声中翻身下马,随即抱着沈佳仪的腰接她下马。

    这般亲密举动,全然昭示着王的盛宠,惹得狼群中的小母狼们忍不住地发酸。

    那人族的女孩一身素净,半点首饰也没有,即使是王最宠爱的女奴,在群狼面前,也不得佩戴金银玉器。

    青年握住她的手时,沈佳仪抵触地一躲,却被他飞快压下,牢牢握在掌心,强硬地拉她走上了那满是血污的台阶。

    她的裙摆被人血沾染,经年累月的残血积累在石阶上,腥气扑鼻,简直令人作呕。

    她一路走上去,越来越脚软,越来越忍不住恶心,可还有那么多级……

    狼王觉察到她的不适,步子一顿。

    千万只黑狼的注视下,他们瞧见自家高贵的狼王,竟然弯腰抱起了那女人,满是爱怜地抱着她,一步一步走上祭台。

    这是多么不可置信。

    十年来,狼王身边从来没有过母狼,而今天,他却……

    腥气太重,沈佳仪强压着干呕的冲动,好容易捱到祭坛,被狼王放到了一旁的椅子上。

    奴隶们随即被驱赶着走上祭台,赤条条的没有衣料,似牛马畜类一般。

    都是男人,被捆着双腕的男人,一丝不挂的走上来,腥气似乎更重,沈佳仪着实忍不住,侧着身子干呕着。

    洛林神官祷念着祭辞,言语间尽是对祖先的崇敬与神侍缅怀,底下的神侍们乌拉拉地敲打着人骨吟唱。

    一个奴隶躺上祭台,洛林手持战斧,一斧头就把一个活生生的人,从中间劈成了两半。

    鲜血喷溅,两半的尸首被神侍推下台阶,就是刚刚她走过的那漫漫长阶,新鲜的血液再度浸染上那数不完的长阶,两半的尸首滚至一柄地缝夹嵌的沧桑战刀前,余下的血又生生浸润着地面,渗透到石缝之中。

    狼族欢呼着亢奋地舞动双臂,奴隶们目眦欲裂,惊恐地呆立原地,更有直接当场吓尿了的。

    沈佳仪茫然地坐在椅子上,脸色瞬时惨白一片,她身子动弹不得,只觉得眼前发黑,双耳几乎失聪,世界一片空白,什么声音也听不见了。

    又一个奴隶被抬上了祭台。

    原本坐在椅子上的女孩忽然弹起身子,跌跌撞撞地扑进了狼王怀里。

    “别杀了!”

    青年扶着她的手臂,瞧见她红彤彤的眼睛,已是满脸的泪水。

    他拿出帕子给她擦了擦眼泪,身旁是斧子劈下的声音,紧接着传来尸体滚下台阶的轱辘声。

    “别杀了!呜,我要回去!你放我回去!”她浑身寒毛竖起,身子颤抖得厉害,精神已经在崩溃的边缘。

    狼王转头,平声同洛林吩咐,“孤的爱姬见不得血腥,今日就到这吧。”

    这……?

    洛林扫了眼身后密密麻麻的三百奴隶,神色露出一丝为难。

    历代狼王祭刀,动辄千人,到了新王这,已经精简成了三百,这回直接祭俩?

    这于礼不合吧?

    但听王的口吻,洛林也识趣地应是,开始了祭典的收尾,再度吟唱起祭辞来。

    高台之下,几只公狼紧盯着上头狼王的一举一动,他们看见狼王还抱着那人族的姑娘,她已经昏了,软在他怀里,任他温柔地给她拍着脊背。

    几狼互相交换了个眼神,转身脱离了狼群。

    “子爵大人,看来传闻不假。”手下低声说道。

    子爵嗤笑:“看来狼王勤政,也坚持不过十年,堂堂一国领袖,竟公然宠幸女奴,连祭祀的事也任那小婊子插手,啧。”

    手下立即会意:“狼王无德,怎配坐那狼王宝座?子爵大人向我王一报,咱们不就有了出师的理由?”

    子爵沉吟:“有理又打不过。”

    此般说着,心下却是起了联合其他部落共同绞杀的想法。

    然而这只是苗头,毕竟王城兵强马壮,不是他们可以轻易冒犯的。

    手下狞笑:“大人莫不是忘了,前些年狼王推行新政,搞什么封郡不封土,得罪了一众老牌贵族,不可谓,不是内忧啊……”

    与此同时,鞋匠在一众狼人的监视下路过了面粉仓库,瞥见那十步一把手的狼人,疏散的场地,以及就近摆放的重重大水缸,忍不住沉下了脸色。

    三年筹谋,成败在此一举,却突然生出这样的变故,是谁走漏了风声?

    他忽而冷冷一笑,眼底沉了从容冷静的暗芒。

    高台之上,狼王怀抱着个少女,睥睨地看向台下献礼的臣子勋贵。

    “王,这是在下从东方斥巨资采买的礼炮烟花,当地有诗云……”献礼的勋贵是封土时期的旧贵族,他是狼,狼在背诗这种文绉绉的领域,是不擅长的。

    底下的人忙给他提词,“东——”

    勋贵终于想起来,“东风夜放花千树……”

    这波可急坏了身旁侍从,急忙又给他提示,“更!”

    “更——出落,星如雨!”勋贵扬着嘴角,可算是背出来了。

    虽然背错了。

    伊比利斯并非寡见鲜闻的狼,东方强盛,他读过许多关于东方古国的书籍。

    勋贵虽然字句不提火,不提爆炸,但他知晓。

    从前狼族足够无敌,只惧怕银。

    后来遥远的东方发明了火器,蒙古踏碎东部山脉时,铁器自东方传入,也被泛大陆上的人类拿来对付狼。

    狼族本就听力惊人,火器轰鸣震耳,不可谓不是一种折磨,且野兽都与惧火的本能,他们也不例外。

    狼人们大多数根本没听说过烟花,只听勋贵这么一吹嘘,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

    狼王面色如常,声音平和依旧,“有心了。”

    怀里人曾告诉他,面粉遇明火容易爆炸,眼前就有火星子的隐患,伊比利斯自然要将这点苗头掐灭。

    他给身旁亲信递了个眼色,亲信得了会意,下台小跑到勋贵跟前,“阁下,王请您近呈。”

    勋贵点头,捧着烟花就要上台,却被侍从拦下,先搜身,以免藏了什么凶器。

    只听铿锵一声,搜身之时,侍从暗自丢了把刀子,从身后群狼的角度看,正像是勋贵自己身上掉下的。

    “不好!有刺客!保护王!保护狼群!保护刺客!”

    狼群sao乱起来,狼族生性嗜血好战,眼见着竟然有狼敢在自己的地盘上冒犯他们的领主,那一个个,那叫个群情激昂呀,都恨不得冲入包围圈,把那些献礼的勋贵狠狠修理一顿。

    天边一道隆隆雷声,可细听,却不是雷,是爆炸的声音。

    狼王眯起眼睛,看向冒着nongnong黑烟的那处,是菲儿撒的弹药库。

    他眸色微沉,对身边将领平声道:“疏散狼群,绕开面粉仓库,只派小股精兵前去查看,别中了调虎离山的陷阱。”

    “是,王!”

    一支利箭忽而划破长空,直指高台之上。

    但射程不够,衰败地扎下头去,掉落在狼群中。

    刺客藏在远处,封土的旧勋贵们早看狼王不爽,势必要在今日猎杀狼王,重新拿回他们祖辈的封地。

    弓箭只是幌子,黑衣的刺客狼人们分散在平民屋顶,暗自将火绳枪上好了膛。

    狼王站在高处,好似成了天然的靶子,天时地利,成败在此一举。

    台下献礼的勋贵直接被银刀砍下头颅,侍卫得了狼王的旨意,要朝烟花上泼水。

    但事出突然,唤水来也要时间。

    那狼当机立断,脱裤子尿尿。

    可他腰带还没解下来,空中一道明火,远处的刺客放了火箭,直挺挺把那烟花点着了。

    一时间噼里啪啦,狼们的耳朵备受煎熬,火光冲天,野兽们本能地惶恐,狼群四散着逃离,你推我搡。

    伊比利斯边下高台,边命手下去街上维护秩序,拥挤的街道强行破开沿路的居民房门,容狼进入,又令士卒镇守街口,分流限流。

    鞋匠眼看着狼群混乱,趁看守的狼人不备,迅速钻进狼群。

    很快,他的暗线与他回合,炸毁弹药仓的事顺利完成,他们兵分两路,暗线前去趁乱释放奴隶,鞋匠则跑去高处,熊熊燃烧的火箭对准了面粉仓库。

    沈佳仪在几声枪响中惊醒,颠簸中她睁开眼,只见狼王单手抱她在臂弯,另一只手拿着战刀,刚削掉一个狼人的脑袋。

    吓得她身子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