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经典小说 - 驯狼【强取豪夺1v1】在线阅读 - 230珍珠

230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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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欢树

    【本章节由小读者陈,柯子,放放,妮妮,黑鲸鲸鲸攒珠更新】

    这一晚上,沈佳仪与她细说了罗斯福新政,部分改良一下,用到狼族整体的举措。

    跟车上与路西法的谈话基本一致。

    事后又拿出两枚铜币给她看,“货币上也有雷点,但我想先听听狼王的反馈,衡量一下他是否值得,如若可以,货币的规训要在新政前进行。”

    好家伙,这姑娘在说什么。

    她在衡量狼王,泛大陆的霸主值不值得?

    她可真敢。

    这份气度与魄力小小地震撼到了薇薇安,她意识到,这个瘦小的东方女孩,身上有些地方是值得她模仿的。

    初见时,她一头乌亮的黑发,这会已经变了颜色。

    而那一夜,狼王屠戮的也都是黑发少女。

    难不成……

    薇薇安心中冒出了个大胆的猜想。

    或许,狼王寻找的女奴,就是她!

    心脏砰砰跳着,可她并未张扬,只礼貌地送走二人,伏在贵妃榻上,沉思了起来。

    那一夜,狼王只是问问题,并不寻欢。

    她手腕上的珍珠祖母绿被划断了,而沈佳仪手上,也有一串。

    薇薇安是公爵之女,肩负着家族的荣辱,国家的兴衰。

    她的任务是魅惑狼王,牢牢攫取狼王的芳心。

    而沈佳仪所说的那些,是那般宏大深奥,玄妙难言,足以震撼一个闺阁小姐的三观。

    或许也可以——震撼狼王。

    薇薇安浑身一颤,心跳得越发厉害,她坐立不安地在房中转了一圈,疾步走着,忽然瞥了眼明亮的梳妆镜。

    镜中的自己,闭月羞花,有倾国倾城之容,霞姿绰约,比夜晚的玫瑰还动人。

    她又回想了下沈佳仪的装扮,在她金粉华装的审美里,谈不上好看,甚至算寒酸。

    她长得也不好看,身高也并不够。

    或许沈小姐该化点妆,至少涂上明艳的口脂,再戴点珠宝首饰,否则看起来,就像个下等人一样。

    薇薇安原本抱着模仿她的心态,可维尔宫同住的都是些有头有脸的贵女,她若是不戴首饰,不敷脂粉,定要被她们小瞧了去。

    权衡片刻,薇薇安决定模仿,但只挑些有用的模仿。

    她挑了串纯粹的珍珠手串戴上,又学着沈佳仪的模样,调整了表情,眉宇之间仿了层淡薄无争的气度。

    再看向镜中的自己,果然满意了不少。

    她突然很期待见到狼王,只可惜今日,狼王不在宫中。

    少女对着明镜,一遍遍练习那些宏大的说辞,只等着明天去找狼王,给他一个小小的震撼。

    ·

    弗蕾亚宫

    伊比利斯与塞尼德坐在广袤的草场上,暮色的风掠过两只大黑狼绒绒的毛发,就在空中轻轻摇曳着。

    草垫柔软,亲王翻了困,一大只黑狼扭了扭身子,仰躺在草地上,朝狼王露出了绒毛柔软的肚皮。

    众多大黑狼中,塞尼德是最喜欢躺着睡觉的一个。

    这会儿他有点累了,吐出粉粉的长舌头,眯着狼瞳迷迷糊糊地睡觉。

    伊比利斯撩眼,盯着身侧的这株高大的百年合欢树。

    正值盛夏,合欢树枝繁叶茂,昼开夜合,花香色艳,桃红的绒扇花,恍若染色的蒲公英。

    一朵合欢轻掉落青年的肩头,滑落在他的臂弯中。

    伊比利斯捻着花径,将那小绒花轻巧地转了转。

    这株合欢树,已有数百年的树龄,是初代三位始祖亲手种下的。

    王族密辛中提起过,弗蕾亚宫有一处密殿,藏着无限的灵力,与狼族的过去,是只有依靠女巫的纯粹灵力,才能寻找到的神秘所在。

    因此,搬迁至王庭后,这里成了狼族繁衍小狼的行宫。

    可东陆的人族,几乎人人女巫,却找不到一个真正的女巫。

    伊比利斯将手中的合欢花塞进塞尼德的狼嘴里,睡梦中的亲王被闹醒,迷迷糊糊地嚼着花朵咽了下去,“唔,还挺甜。”

    亲王睡眼惺忪地支起身子,化作俊美青年的模样,累的吐出口浊气,“王兄,查了一下午,也没见什么险楼危地,我已经连查几日,真的没有……”

    塞尼德最近就干这事呢,天天跑弗蕾亚宫检查工程质量。

    狼王眸色淡淡:“今晚我们在这下榻。”

    塞尼德一脸幽怨:“就我们俩?”

    “差不多。”狼王应,“弗蕾亚宫,现在只有你与我。”

    亲王脸色一肃,“明白了。”

    王兄这是在试探,只有狼王与亲王在,如此大好机会,若有人族刺客,八成就会跑出来行刺。

    若有前代女巫残存的咒怨,也会朝他二狼发动攻势。

    在王室举家搬迁的前一夜,狼王拿自己做诱饵,进行旧宫最后的安全检查。

    “那咱们回屋睡吧。”塞尼德打了个哈欠,看来他今晚没的睡了,怪不得王兄刚刚守着他睡了这么久。

    伊比利斯应:“你回去,我在这睡。”

    “啊??”塞尼德惊讶不已,“在这?鬼树下?”

    合欢树,又称鬼树。

    青年点头。

    他要在这,绞杀怨灵。

    ·

    女巫,是很稀有的东西,人族中只有凤毛麟角,能感受得到自然的灵。

    女巫,又是很普遍的东西,人族分辨女巫,留有一本著作,上面写到——

    “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来往;而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么她显然是在伪装。

    如果她在审问时显得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地撒谎。

    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诬告极端可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

    如果一个不幸的妇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转眼睛,这意味着她正用眼睛来寻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着她看见了自己的魔鬼,并正看着他。

    如果她发现有力量挺得住酷刑,这意味着魔鬼使她支撑得住,因此必须更严厉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罚下断了气,则意味着魔鬼让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认,不泄露秘密。”

    因此每个女人几乎都被指认为女巫,人族相互指控,三百年间,十几万“女巫”被人族自己处以极刑,猫刑、轮刑、碎头机、铁娘子……残忍程度,人狼族都赞叹不已。

    如你所见,指控女巫,几乎不需要任何理由,甚至,男人觊觎女人,就去举报她,以观赏她赤裸的身体;女人嫉妒女人,也会举报女人,以实现报复的快感。

    处决“女巫”就相当于一种色情演出,常常是万人空巷地前来观看。

    当得知这件事也有他的“推波助澜”后,她抿了抿唇,有些责怪地看向他。

    无所谓,他早就知道会这样。

    他根本不斯文,也不是什么翩翩公子,只是有狼王地位的加持,旁人看他便有滤镜。

    好了,她现在也不喜欢他了。

    “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都是平民,对你构不成威胁的。”

    “你在怪孤?你为什么不问问人族为什么那样?”

    可狼族并没有多做什么,甚至这三百年审判女巫的浪潮也是人族自己掀起的。

    他们只是派出自己的人,在民间寻找真正的女巫,救下来带回王城,以防她们真的受到迫害。

    三百年间,统共也没找到几个。

    十几万人都是人族杀的,关狼族屁事?

    “或许,孤太纵着你了。”他淡哂一声。

    然后他把她丢回了人族的城市。

    她是个聪明的姑娘,没有一开始就被人族背刺,为了活下去,她甚至借了宗教的势,伪装成虔诚的信徒,靠着她的草药,靠着她稀奇古怪的新技艺,博得了镇上人的好感与崇拜。

    似乎,她就是那个打破女巫魔咒的天选之人。

    短短一个月,第一个觊觎她的男人出现,同时,艳羡又嫉妒她的女人也冒出了头。

    她做了那么多善举,一并被人们否认,冠以魔鬼伪善的面具。

    她被拖出家门,拖到神圣的教堂,准备下一步的极刑。

    有趣的是,她反抗起来,威力也挺大,狼王在旁瞧得津津有味,看她杀人,干脆利落,也不失为一种暴力美学。

    当她以为自己就要逃脱之时,他背地里使了个小手段,最终还是惹得她被活捉了去。

    然后他虐杀了教堂的主教,拿走了主教脖子上的十字架。

    审判日,她被抬上布道的长桌,男人女人们按住她的手脚,扯开她的衣裙。

    身披主教黑衣的狼族青年,捧着圣经,走到了她跟前。

    低头,附在她耳边,用只有他们能听见的声音低语:

    “这就是,你想救的人。”

    他握住她白皙的脚踝,将颤抖的小姑娘从长桌上拖至他的胯下。

    斯文圣洁的十字轻轻一晃,布道的恶狼朗声同人族宣布:“人啊,这女巫全身沾满污秽,心灵晦暗不洁,流血只会让魔鬼欢愉,伤口也只徒增女巫的邪恶。”

    人族虔诚地望着他,眸底却映着欲望与恶念,“主教,这当如何是好!”

    那模样清俊的主教扯唇,露出抹温柔笑意,垂眸撞入她那双仓皇惊恐的眸子。

    “净化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