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言情小说 - 四十年修炼,七十岁成精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8

分卷阅读38

    却要隐藏的不甘,用绿和红的撞色,述说童妍的内心世界。

祈不该给我这支口红,可是他给的真好,只有这个颜色,才能让童妍夺人眼球。

而我出乎所有人意料,将昂贵口红当指甲油用,然后弃之。

我不想表现的自己这么大款,但是我的用法更好的烘托了这个场景。

可这些还不是全部,原本穿帮的王义被巧妙的利用了。

当画面里只剩那一条红线和背影,那个要拿出自己的优势在现实里拼搏的童妍,深深的吸引了一个陌生的路人。

颤动的眼神,痴迷的视线,欲言又止的薄唇。

童妍的绝然,路人的惊艳,还有那只垂在身侧,弄花了指尖的特写,直至童妍的背影模糊到消失不见,徒留路人懊悔的身影。

“不和老朋友聊聊?”导演指了指还在原地的王义,说的随意自然。

真是个可怕的家伙。

我讨厌他。

他用他的敏锐,深深揭开王义对我的留恋,甚至抓住了我们的曾经做了特效,然后狠狠掷在我面前,让我去直面。

王子本身是不认识灰姑娘的,所以王义,别让自己显得那么委屈。

我问他:“那个女孩呢?”

那天和他坐在一起,旁若无人卿卿我我的漂亮姑娘哪里去了?

他说的很轻松,两个字:“分了。”

我问:“暑假为什么不回去?”

他问:“你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跟她分手?”

“哦,你为什么跟她分手?”

他好像没想过我会顺着他说话,有些愣住了。

我想他本来应该是想夹枪带棒冷嘲热讽我几句的,结果被我轻松化解了。

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如果我还在乡下,如果我还在那个所谓的家里自欺欺人的话,我或许会在他的这句问话里,不爽的梗着脖子顶回去,说一句“你分手活该”或者“关我屁事”之类的。

所以现在的我不会这么做。

王义轻叹了一口气,说我变了很多。

是的,生活让你不得不变,他也比以前看起来深沉了许多。

他笑笑,顺势回答让我问的问题,说:“三年来我一直在试着和各色女孩交往,但似乎都没法入心,这一次也一样,所以就分了。”

我说:“你还挺卑鄙的。”

高中的时候,他守护着颜夕不受感情的伤害,也适当拉开没意向交往的女生,是他最有魅力的地方。

我也曾欣赏了他的那份责任感,而对他一直抱有微薄的放纵之心,直至我再也不想去承担他霸道的控制。

那时候我才知道,那些看似美好的东西都是骗人的,他其实只是太骄傲,然后自私罢了。

当年识人不明上了贼船,有那么一刻,挺想挖掉当初看错他有型的双眼。

如今,他用这天生的优越感,在三年里玩弄了多少女生的心,不管前后,他确实当得起“卑鄙”二字。

他却笑笑,说我批评的真不留情。

三年未见,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可以聊,况且我一直跟他没什么话题,除了寒暄一些有的没的,重要的不重要的,或者说说过去的事,都让我觉得没意义。

这样的我很奇怪,觉得这些没必要聊,可聊天的基础就是这些。

于是我才知道,人群原来是靠这些无聊的事凑合到一起的,也难怪解散时这么容易。

王义说:“我试图去找你,但是我没办法联系到你,既然现在又遇见了,就继续呆在我身边吧!”

望着上算真诚的眼神,我回答他:“已经物是人非了。”

“我们可以变回去。”

“回到三年前也不能改变什么,因为我从没觉得那多有趣。”

三年前还是现在,我不喜欢他的事实,就这么简单的摆在我们面前。

他看向片场的祈,不至于愚蠢的质问我为什么,毕竟刚刚祈吻我的时候,他就在不远处看着。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说:“不用拖泥带水,正如你所见,我现在是属于他的。”

他笑了笑,有些寓意不明:“青梅竹马什么的,最可笑了!”

是的,青梅竹马的桥段,总是那么老套,可是没办法,我也陷在这种情感中。

“他争不过我。”王义说:“三年前,他说我不该吻你惹你厌恶,可我却比他先得到你。”

当初我被王义突来的吻气走了之后,不知道他和祈之间有过对话,以至于不明白王义此刻的自信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说:“不去努力争取,一直默默呆看,没有任何意义。”

他用自己所以为的看法去评价祈,却根本不懂祈。

祈算是这个世上最接近我的人,虽不能做到知根知底,但起码比王义有资格指责我的所做作为。

他指责过,各种莫名其妙甚至乱七八糟的事,他都参与进来对我大呼小叫过,但是王义却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让我去迁就他,包括我被他看中这种事。

默默呆看怎么会没有意义?起码站在我面前,说出的任何一个词都能与我搭上边,然后总有几句话,听在我耳里,比别人说的有底气。

我不想为此争辩什么,因为没有必要。

那一年,他自认为赏赐一样的吻了我,强加在我身上所谓的柔情,只让我一味的恶心想吐,但祈张开双臂从背后拥抱我的举动,才是真正让我安心的温度,所以我默许他占有了我。

就算再来十次,我也会说,他争不过祈。

我望着脚面,伸手脱下一只高跟鞋递给他说:“如果你能在这学校找到另一只,你就会知道我的答案。”

他挑挑眉,似乎对这种游戏很感兴趣,没有阻止我离去。

是的,这是灰姑娘的故事。

我已经把这个故事画上了句号,我也希望对方能明白,一切都已经不能挽回。

拎着另一只鞋子,我赤脚走到池边,扬手将它扔进了水里。

碧绿的巨大荷叶将它掩藏的很好,乌黑的淤泥会将它埋葬,它的离去只会是入水前溅起的水花和荡漾的涟漪,总会消失得不留痕迹。

如今,认出了灰姑娘,却找不到鞋子的王子,终将不能圆满。

这是我给他的答案。

带了点坏心眼的,维护了祈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

祈见我回来,本来龇牙咧嘴要打招呼,见我赤着脚,急忙跑过来笑我:“我说丫头,遇到老同学这么激动,连鞋子都跑丢了?”然后脱下自己的鞋愣是给我套上,说女人的脚是健康的根,必须爱护。

同事见他蹲下来帮我穿鞋,纷纷吹口哨起哄。

“兄弟收敛点啊!大白天秀恩爱不怕遭天谴啊!”

“找着媳妇可把你嘚瑟坏了!哥们几个还单着呢,心里可是一直堵着一口气啊!”

“要不咱哥几个找嫂子商量商量,扣他零花钱挫挫他气势,好让咱们逮着机会埋汰他一次!”

祈笑骂着扑过去,跟他们疯成一团。

祈的鞋很大,暖暖的透进了我的体温,明明是个炎夏,却让我感到万分的舒适。

他似乎变得开朗了许多,明明以前总是故作姿态,而变得扭曲和硬邦邦的怪表情。

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