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言情小说 - 重回十四岁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0

分卷阅读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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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我们买了一堆吃的去看准准和贝贝。戚斯年终于还是考了驾照——不过是和我一起考的。

我在学车上还有几分天赋,我们一个师傅手下的学员,我和戚斯年是最先考完的。

我们一个车上有一个大姐,她开着开着车,遇到点情况,就要甩方向盘:“救命啊!”

还好教练车有两个刹车,不然我觉得我们一个车的性命难保。

戚斯年早几年就摸车了,早就会了,不过是考个证而已。

我前世也会开车,而且水准不比戚斯年差。

考驾照要考四次考试,而且什么时候师傅叫你去你再去考试。我在练车时,戚斯年不停给师傅塞烟,聊天,最后我们两个刚满了时间就拿到证了。

我们去看准准贝贝,戚斯年借了他老爸的奔驰,一路上我都觉得自己逼格真高。

我对车子了解简直少得可怕,只认识三种车标:悍马,大奔,大众。

因为悍马是尉迟的车,大奔是戚斯年他爸的车,mama和孙义星都开的大众。

然后剩下的就是“其他的车牌”了。

准准和贝贝还不在一个学校,准准要近一点,我们先去看了准准。我给他事先打了招呼啊,让他在校门口等我。

见到我们来了,他面无表情的接过袋子,说:“就这个你就想骗走我姐?”

戚斯年指了指外面停的大奔:“等你考了驾照,我就给你买一辆。”

准准撇了撇嘴巴:“......谁稀罕。”

他一会还有课,我们说了会话就要走了,他突然说:“我喜欢E级的。”然后就跑了。

戚斯年笑着摇摇头。

我问他:“他说什么?”

“奔驰的型号。”

我无语:“你都能买得起奔驰了?”

“你就等着吧。”

下午看贝贝就更简单了。贝贝好说话多了,她谢过戚斯年:“谢谢哥哥。”

我搂着贝贝:“还是贝贝好。”

贝贝嫌弃我:“快走吧,我还要做题呢。”

作者有话要说:  都六十章了......

☆、番外,MRkiller(上)

夜,月光洒进窗,风吹起窗帘的一角,不时传来人们的欢声笑语和高雅的音乐。

我拿起手刀,飞速的在一人的脖子上划过——我听到了风声,那是血液流动的声音。

下手要快,准;不然脖颈上的血液会四溅,破坏整个现场的美感。

这人还来不及呼救,来不及看见我的长相,就去见了上帝。

我将手刀放在月光下静静凝视,将上面的血迹轻轻拂去。

我回到了大厅,正好一舞曲结束。我将手套丢给下人让他们去清洗。

“斯奈克先生。”一个妖娆的女人走了过来,我吻了吻她的手背,她娇笑:“下一曲你不邀请我吗?”

我将她揽进怀里:“我的荣幸。”

随后又有许多人找我洽谈业务,不过实际上我只是个代表;众人以为我是孟达科药业的代表,实际上,我是死亡的代表。

一个大腹便便的亚洲男人走向我,他身边的一个女孩对我说:“您好,这位是来自中国的王先生。”

王先生和我握手,女孩再次帮他翻译:“我们希望和孟达科药业结盟。”

我看了看手表,快到了我要离开的时间了,我对她说:“不如你先介绍一下自己。”

她的脸红了一下。

我心里不停地发笑,真是个有趣的中国女孩。

她有着及肩的黑色长发,这在我们这里并不常见,柔顺浓密的如同黑色的瀑布。

王先生示意他离开一下。

我将她带到了我的车旁,她拒绝:“对不起,我不是做那种事的。”

我摊手:“可是你的老板已经默认了。”

她看向我的眼——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眼珠如同黑色的珍珠——我以为她屈服了,谁知她折断高跟,说:“见鬼去吧!”

然后她大步的走出了这里。

我轻笑的关上了门,她不知道,她刚才和死神,擦身而过。

我是个杀手。

我的师傅对我说,我之所以能做一个杀手,就是凭借我无爱无恨。

斯奈克不过是我的代号,毒蛇,也是师傅对我的期望,他希望我体内流着冰冷的血液。

“无情,活;有情,死。”这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在我割开他的手腕,将他绑在浴缸里。

他收留了作为孤儿的我,教我各种技能。

如何用细丝开门,如何伪装成另一个人,如何巧舌如簧,如何用手刀划开别人的脖颈。

他用铁烙在我背上烙下印记:“你是个杀手。”

他死后,我继承了他的职业。

我没想到我再一次遇到了那个中国女孩,我的任务是刺杀一位高官。

发布会的时候,她坐在人群中,这都拜我的眼睛所赐,我总是对见过的人过目不忘。

尤其是他,挽起了所有的黑发。

我在后台解决了我的猎物。

我飞快的离开会场,我只给自己留了一分钟时间。

突然之间我和她擦身而过,我割开她的发绳。

月色下,黑的头发在风中飞舞。

我第一次闻到了比血液流动还要喜欢的味道。

我在路上疾驰,左转右转甩掉了跟在我身后的警车以及一些不知名的车。

等我又走了几个街区,终于到了我住的地方。

我正拿出钥匙,就听见:“嗨,毒蛇先生。”

我默默摸着袖口的手刀,在一秒冲了上去,见说话的人按在墙上,我的速度绝对快过她按动手枪。

可我居然没想到是她,那个中国女孩。

我暗自将手刀藏回袖口,我问她:“你怎么在这里。”

我发誓,如果她骗我,我会让她尝到生不如死。

“你的手套!该死!”她推开我,将一双手套丢在我身上:“你上次落在公馆的。”

我默默捡起手套,心想,我明明做了一些面容修饰,为什么她能认出我?

“......你还记得我?”

“你的体温,”她说:“冷的像条蛇。”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打出租啊。”

我无言的看着她,心想着要在哪里用哪种方法杀了她。

割开动脉?不,死法太痛苦,会破坏美感;

打毒药?不,奇怪的液体会破坏她皮肤的颜色;

我想了一百种办法,最后决定放她一马:“快走,不要再来了。”

她耸耸肩:“再见,再也不见。”

可是上帝给我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我又在领事馆看到了她。

我提着箱子站在大厅,没人知道里面装的是m1977,安检是我安排的人,在扫过箱子时,他关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