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发现小说 - 言情小说 - 第一神医[重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1

分卷阅读81

    你要知道,自古以来婚姻门当户对不是没道理的。你学习差,考不上好大学,在学识上在见识上跟人家豪门大族比起来差远了。就算是……就算是你真的跟那谁结婚了,你们俩也没有共同语言,以后的生活肯定会很难的。”

这倒是。

“珠珠,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觉得你跟人家不合适。你要是能好好读书考个好学校的话,以后找个差不多的男孩子,上进一点,但是别的关系简单一点,就像是竟轩那样的是最好的。厉家那样的,真不适合你。”

沈建成也的确算是为女儿考虑了。

“我知道。”沈殊点点头,“不过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你不用担心我,我有分寸。”

沈建成看了沈殊一眼,叹了口气。他说归说,其实根本没指望沈殊能听他的,毕竟一直以来,沈殊都很叛逆,也根本不听他的。

之前跟厉家定下婚约这事儿,沈殊就是很渴望的。说到底还是女儿年纪太小,根本不成熟,不知道摆在她和厉家面前的是多么不可逾越的一道天堑。

“你也别怪你.妈,她这些年也不容易,是我对不起她,当初结婚的时候她不计较我身体差,我也说好的要照顾她,可是却让她这么多年都抑郁寡欢。如今她也算是自由了,挺好的。”沈建成落寞地说道。

沈殊皱了皱眉说道:“她跟你说她有别人了,要跟别人结婚?”

“嗯。”

“她有没有说去哪儿了?”沈珠又问。

“南方吧,我没具体问。”沈建成叹了口气,无力地靠在沙发的靠背上。

沈殊想了一下又问道:“你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她现在哪儿?”

“你要去找她?”

“嗯。”沈殊没有欺骗沈建成,“我的确要找她一趟,她好歹是我妈。不过你可以放心,我只是去看她一眼而已。”

沈建成抿了抿唇,点点头:“我打听打听。”

沈殊嗯了一声,看了一眼疲惫又苍老的沈建成,她低声说道:“爸,你躺一会儿,我帮你按一下背。”

“啊?”沈建成似乎有些茫然。

“您躺下。”

沈殊扶着沈建成在沙发上躺下,她把沙发的靠背给拆了下去,就变成了一张沙发床。

“你这是做什么……”

“没事,帮你按一下后背。”沈殊一边说着一边扶着沈建成侧躺着。

她的手沿着他的颈部一路向下轻轻地按压,一丝丝的灵力透过她的手,进入到他的脊柱内,再慢慢地渗透到他的四肢百骸。

沈建成从来没有过这种待遇,一时之间感慨万千,刚刚才收住的眼泪,立时又掉了下来。

“珠珠长大了,真懂事了……”

沈建成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在沈建成睡着了之后,沈殊才又仔细地探查了他的身体,沈建成大概是因为早产带来的先天体弱,再加上身在农村从小就得不到调养,作为老二的他,也并不得韩枝的喜欢,更是不会管顾他,这种种因素导致了沈建成一直体弱多病。

别看沈建成才四十来岁,可他的身体甚至比不上人家有些精神矍铄的六十岁老头的身体!

沈殊也不敢做得太过了,她用灵力慢慢地温养他的身体,纵然不能让沈建成彻底变成四十岁壮年男人的身体,但至少也比他现在这样好很多。

……

第二天一早,沈建成醒来的时候都已经八点多了。

他发现自己睡在了客厅的沙发上,身上盖着一个薄毯,一看墙壁上的挂钟,八点多了,沈建成立刻坐了起来。

他往常睡眠都很浅的,昨晚上怎么睡这么沉?一.夜无梦不说,似乎……似乎好久好久都没睡过这么好的觉了!

难道是因为昨晚上喝酒的缘故了?可以前他也应酬喝过酒的,喝酒之后只会让他更难受,甚至头疼得要命,可是现在,浑身上下似乎哪儿都没有不舒服,不仅不舒服,甚至更精神了!

这是怎么回事?

沈建成忍不住想到了昨天晚上女儿给他按背的事儿,沈建成的心中涌起了一阵暖意,半年多不见,女儿真是长大了,懂事了。

看看时间,今天的培训他恐怕是要迟到了,沈建成不敢耽误,赶忙起身准备去换衣服。

可他忽然看见了茶几上放着的纸条。

“爸,我跟陆竟轩去红溪谷玩了,可能有几天回不来,勿念。”

沈建成一看这张字条,瞬间脸色大变!

他甚至都顾不上换衣服了,也顾不上培训了,立刻就冲出们去,可才刚冲出门,他忽然又折返回来,飞快地找到座机电话,打了秦素梅的电话。

“珠珠?”

电话才刚接起来秦素梅的声音就响起了。

沈建成却连忙说道:“素梅,珠珠她去红溪谷了!她给我留了个字条,说要去红溪谷!”

“什么!”电话那端传来了什么东西掉地上破碎的声音,显然,秦素梅也被吓到了。

“你快点去把她追回来啊,不能让她去红溪谷,绝对不能去!”秦素梅在电话里大吼,“快,你先找人帮忙去拦住她,我这就回去,这就回去!”

……

沈建成和秦素梅的惊慌沈殊并不知道,她早上六点钟就出门了,在镇子上买了早餐一边吃一边等车,早班车是六点二十。

她到了村子的时候,陆竟轩也已经收拾好了东西,正在吃早餐。

陆竟轩背了一个大大的背包,捆得结结实实的,长袖长裤还有帽子,整个人全副武装。

看了一眼沈殊的装扮,陆竟轩算是挺满意,知道穿长袖长裤和登山鞋就好。当然了,陆竟轩自己穿的鞋子是他奶奶一针一线缝的,买的那种防滑带抓钉的橡胶鞋底,上面的鞋帮是用糅好的牛皮缝的,进山穿最好,还很耐穿。

跟陆竟轩奶奶打了声招呼之后,两人就进山了。

陆竟轩除了背包之外,手上还拿着一个带勾的砍刀,遇到拦路的灌木丛或者是荆棘之类的,可以用砍刀开路。

沈殊自己也背了个包,她的包里放了一大瓶水,剩下的全部都是花生巧克力这样的热量超高的东西,当然了,还有她必不可少的梧桐木根雕。

一般人其实不会在早上进山,因为露水大,山地会显得很是湿滑,不好走。但两人为了赶时间,也只能早点走,这样,在天黑之前,能尽可能地走远一点,也能找到宿营的地点。

前面的路还是比较好走的,因为有村民采药或者是打猎多少进来过,多少能分辨出来有人的痕迹。

可是再往里面的话,就完全是人迹罕至了。

陆竟轩进山的经验很丰富,天色将晚的时候,他已经找到了一处背风的高地,作为宿营地。

“今晚上暂时还能睡个好觉,这两年偷猎的也多了,这一块基本上没什么野生动物